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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韶关)等8个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函〔2022〕58号


韶关、河源、汕尾、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韶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河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汕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阳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潮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揭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云浮)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对推动我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韶关、河源、汕尾、阳江、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有效防范风险,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推动全省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探索新经验、新做法。省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支持综合试验区大胆探索、创新发展,及时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协调解决综合试验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省商务厅要加强与商务部等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衔接,统筹协调指导省、市有关单位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并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商务部和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中国(韶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韶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韶关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产业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和融合化发展,复制推广前五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韶关市作为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竞争优势,积极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新体制机制,建立以跨境供应链服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为重点的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形成适应韶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政策支持体系,增强跨境电子商务促进韶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开放发展。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推动与协调作用,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平、公正、透明的经营环境,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与韶关综试区建设。以市场为导向,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各种要素及资源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培育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内生动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稳定发展。

  坚持审慎包容、规范发展。加快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促进管理规范化、贸易便利化、服务信息化。建立容错机制,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促进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真正做到“管得好”“通得快”“能发展”。

  坚持循序渐进、协同发展。鼓励传统制造型企业和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支持其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逐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工厂对消费者(M2C)、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消费者(B2C)等发展模式,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与进口平衡发展。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积极推进与粤港澳大湾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巧借外力、加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经过3年建设,优化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务服务资源,打通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关键节点,推动韶关加速形成制造、交易、集货、支付、物流、结算、结汇等全产业链“闭环式”生态圈,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布局合理、政策完善、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网络,持续提升韶关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全面增强企业供应链网络化协调能力,打造辐射粤北地区、粤湘赣周边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基地和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线上线下“两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共服务功能,搭建韶关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原则,探索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统一明确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和接入流程,逐步实现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外汇等部门间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达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目标。通过链接金融、物流快递、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金融等供应链服务。

  2.建设线下“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平台。采取“一区多园”的布局方式,按照韶关市交通区位及产业发展等规划布局,逐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综合园区建设,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体系,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形成集通关、仓储、物流、商品展示、电子商务孵化、平台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性园区,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选取韶关市浈江区鑫金汇电商产业园、武江区科创园、曲江区亚北冷链物流园作为线下集聚区试点,未来以韶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载体,完善线下仓储、分拨和监管设施,支撑跨境电子商务全业务模式开展。

  (二)建设和完善支撑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六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以韶关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探索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实现监管部门、服务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小额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3.完善智慧物流体系。探索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逐步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实现物流运作各环节全程可验可测可控,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4.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评价、信用监管、负面清单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实现对电子商务信息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逐步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假冒伪劣和商家诚信缺失问题。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全口径、多方式、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模式,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统计体系。继续完善适合网络零售的海关归类办法、清单申报通关和统计方式。

  6.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探索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为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三、主要创新举措

  (一)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促进韶关“数字商务”发展,创新主体培育、运营模式、品牌打造、产业链构建、境外物流配送、营销服务体系和金融供应链的建设及监管服务。引进国内外大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紧密的导流、交易、服务合作机制,支持其在韶关设立商品采购中心、商品展销中心、区域服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和结算支付中心。鼓励传统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全球市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通过“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点等融入境外零售体系。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卖家群体,以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双创”基地为目标,在重点区域打造专业卖家集聚园区,通过鼓励措施强化引导,吸引专业卖家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销售企业入园发展,不断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贸易。

  (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鼓励传统制造型企业和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支持其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营销优势,推动传统制造型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支持韶关外贸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出口品牌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发挥加工贸易企业存量优势,推动品牌企业实施“互联网+”战略。引导玩具、手表、微型马达等制造龙头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增强竞争力,加工贸易企业开发适合跨境电子商务营销的产品,创建自主品牌。利用加工贸易企业在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上游产业吸引相关研发机构改进产品,推动下游产业扩大企业销售渠道和市场,引导整体产业链向高端延伸,扩大国际贸易市场份额。

  (三)建设粤湘赣海外购城市消费中心。

  积极补齐韶关外贸服务平台短板,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进一步降低进口环节成本,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结构,丰富线上线下商品供应,培育壮大消费市场。充分发挥“韶关跨境电子商务清关中心”的平台作用,增强韶关市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联动,打造内陆省份进入海外国际市场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支点。积极争取在韶关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推进韶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开展“保税电子商务1210”进口业务。鼓励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体验店,为消费者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线下展示体验、线上下单配送服务,提升城市消费品位,逐步形成粤湘赣跨境电子商务海外购城市消费中心。

  (四)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韶关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择优引进一批大型物流企业,支持开展国际快件业务,鼓励应用智能技术和装备,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智能化物流服务。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以“互联网+供应链生态系统”的商业模式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外贸供应链综合服务,为广大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在韶关丹霞机场规划建设航空物流园,利用韶关区位条件、空域优势和较低运营成本等优势承接广州白云机场部分货运功能转移,将韶关航空物流园打造成为集航空货物处理、航空货运代理、保税仓储配送、电商物流、国际国内快递物流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航空物流园区,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区域性物流枢纽。大力开展铁海联运、陆空联运及甩挂运输等多式联运转运。提升跨境冷链服务水平,推动韶关优质农产品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出口海外。

  (五)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探索通关便利化模式创新。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简化申报要素,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探索试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货渠道。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分级差别化管理措施,对低风险商品自动放行,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

  2.探索税收征管模式创新。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对韶关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韶关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探索外汇监管模式创新。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优化银行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支持更多的银行在满足客户身份识别、交易电子信息采集、真实性审核等条件下,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政策范围内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银行与支付机构开展业务合作,丰富电子商务跨境人民币业务产品。

  4.探索跨境金融服务创新。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平台。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引导上下游企业批量入驻平台,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资金流通闭环等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服务。

  5.探索市场监管制度创新。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对经营、销售进口商品的质量监管。在符合条件的区域,打造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试验区,实现从原产地到消费者的无缝监管。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广告、知识产权、诚信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研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维权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6.探索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韶关综试区建设相关专项政策,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力度,形成有力、规范的政策体系,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综合园区、配套服务体系、海外仓等建设。

  7.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双创”中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深度合作,培养高素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推动韶关市高等院校开设各种类型的跨境电子商务课程,鼓励举办各类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引入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将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纳入韶关市高端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中心,以制度、管理、服务创新吸引更多电子商务领域的优秀企业、个人、团队到韶关综试区发展。

  四、组织实施

  韶关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韶关综试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韶关市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韶关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河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河源)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河源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复制推广前五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发挥跨境电子商务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持续创新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河源市和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推动与协调作用,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平、公正、透明的经营环境,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与河源综试区建设。以市场为导向,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各种要素及资源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培育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内生动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改革创新,加快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促进管理规范化、贸易便利化、服务信息化。推进包容审慎有效的监管创新,促进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保护个人信息权益,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坚持开放合作。立足服务传统优势产业和巨大消费市场,对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欧美等重点贸易地区市场,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坚持协同发展。发挥河源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中比较优势,全域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加快推动规划对接、供应链联动、园区共建,实现优势互补,在协同共赢中实现新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经过3年建设,优化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务服务资源,打通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关键节点,推动河源加速形成制造、交易、集货、支付、物流、结算、结汇等全产业链“闭环式”生态圈,建设布局合理、政策完善、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网络,持续提升河源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全面增强企业供应链网络化协调能力,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基地和跨境电子商务促进制造业转型集聚区。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线上线下“两平台”。

  1.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公共服务功能,完善优化河源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原则,探索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统一明确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和接入流程,逐步实现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外汇等政府部门间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集成通关、物流、退免税、支付、融资、风控、线上信息核查等多种功能,推进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通关全程无纸化,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通过链接金融、物流快递、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金融等供应链服务,实现“一点接入、一站式服务、一平台汇总”。

  2.建设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加快建设功能齐全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园区重点引入报关清关、支付结算、税务保险、软件开发、大数据分析等服务型企业,建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园区周边道路交通、水电配套等基础设施,对入驻园区的企业,在办公场地租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园区建设运营单位为入驻企业提供融资孵化、培训咨询等公共服务。指导园区制定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标准,规范和引领园区产业发展。

  (二)建设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六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依托河源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统一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实现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依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支付结算、小额融资、保险等“一站式”在线金融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创新型信贷产品,运用电商供应链物流、资金流等信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融通仓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3.建立智慧物流体系。探索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逐步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实现物流运作各环节全程可验可测可控,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解决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

  4.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负面清单系统“一库三系”,采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实现对电子商务相关信息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逐步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假冒伪劣和商家诚信缺失问题,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诚信健康发展。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依托河源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全口径、多方式、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模式,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统计制度。

  6.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关键环节的风险监控,组织各相关部门定期进行专业风险防控分析。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完善机制,普及国产密码设备、安全应用,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创新举措

  (一)探索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优势产业集群。

  加快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知名平台企业,集聚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本土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积极融入国际市场,对接海外各跨境贸易平台。聚焦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百亿级水产业、百亿级先进材料产业、生态旅游业、现代高效农业等“五大产业”,探索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平台,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系统为行业提供扁平化服务。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等拓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

  (二)探索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以高水平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园、水产业园、硅基新材料产业园、硬质合金特色产业园等为契机,鼓励制造型企业和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支持其通过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制造业企业借助技术开发、代运营、营销推广等专业化服务,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推动境内制造商和境外零售商、消费者的直接对接,以“互联网+外贸”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为依托,大力推进企业对企业(B2B)、工厂对消费者(M2C)等模式发展,借助企业对消费者(B2C)分销渠道,拓展海外终端直销网络,促进传统制造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完善传统外贸交易流程和采购体系,实现品牌营销的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河源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行业主体,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现代物流企业在供应链中的服务配套优势,打通产业上下游各环节。

  (三)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中心城市。

  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降低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结构,丰富线上线下商品供应,培育壮大跨境电子商务消费市场。鼓励企业在河源市区主要商业街区设立跨境线上线下(O2O)体验店,为消费者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线下展示体验、线上下单配送服务,促进城市消费升级。

  (四)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结合的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交易平台。

  推进河源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节点城市建设河源品牌产品海外展示体验馆,扩大品牌的海外影响力。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建设海外仓,扩大欧美市场海外仓布局。整合线下体验馆、线上交易平台、海外仓等资源,创新营销组合方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五)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探索通关便利化模式创新。推行涵盖企业备案、申报、征税、查验、放行、转关等环节的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风险分级差别化管理措施,对低风险商品自动放行,提升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加强河源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与海关业务系统的对接,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简化申报要素,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探索试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货渠道。

  2.探索税收征管模式创新。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对河源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河源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探索外汇监管模式创新。加强银行、支付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办理收付汇业务,对跨境电子商务收付汇实行监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政策范围内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

  4.探索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引导上下游企业批量入驻平台,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资金流通闭环等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服务。

  5.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快递出海”工程,支持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在通道网络、货物组织等方面共建共享,降低运输成本,提升物流效率。鼓励企业布局国际分拨网,建设智能多式联运场站,提高分拨配送效率。加快完善农村物流代收点、田头预冷、冷链物流仓储等,优化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实现对货物快速及时收揽。延伸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加大仓储、冷链加工、冷链运输能力建设力度,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推动农产品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出口海外。

  6.探索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河源综试区建设相关专项政策,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形成有力、规范的政策体系,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综合园区、配套服务体系、海外仓、物流仓储设施等建设。

  7.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及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培训,引导优质教学资源、实训基地对接企业,积极为产业发展输送创新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信息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运营管理、海外媒体投放等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纳入河源市人才政策支持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高端人才落户河源,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在河源创业。鼓励举办各类跨境电子商务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活动。

  四、组织实施

  河源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河源综试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河源市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河源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汕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汕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汕尾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牢牢把握汕尾面向太平洋、毗邻港澳台、深汕合作、沿海经济带的重要战略支点城市的优势,抢抓“双区”“两个合作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汕尾产业经济和外贸深度融合,构建与汕尾产业相适应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系和运行机制,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全球珠宝首饰出口基地、汕港澳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基地、深圳汕尾跨境合作园区等,建设立足我国东南沿海、对接港澳台及东南亚、面向全球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培育对外贸易和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汕尾对外开放水平,促进汕尾市和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协调、政策支持、环境优化等方面的作用,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立足产业发展实际,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集聚企业主体,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能级,不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

  坚持依法监管,高效便利。坚持审慎包容原则,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创新,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既要依法依规安全高效监管,又要促进通关便利化。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信用机制和监管体系,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坚持综合改革,协同发展。推动政府监管与市场培育、制造业与服务业线上线下更紧密结合,加强政策创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支撑业态发展,加快推进重点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吸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金融、物流仓储、供应链等各类优质企业和人才集聚,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生态链协同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经过3年建设,优化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外汇、金融等政务服务,打通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关键节点,推动汕尾加速形成制造、交易、集货、支付、物流、结算、结汇等全产业链生态圈,力争把汕尾综试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便利、政府服务高效、环境宽松有序的对外开放新高地。到2024年,汕尾市纳入海关统计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年均增长20%,打造2-3个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形成汕尾市外贸新增长极。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线上线下“两平台”。

  1.完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与商务、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公民身份信息核查等平台对接,实施“单一窗口”服务,实现一点接入、一次申报、一站式服务。通过链接金融、物流快递、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金融等供应链服务。

  2.打造线下平台载体协调联动格局。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核心功能集聚区。综合考虑口岸布局、海关监管资源、产业集聚基础等因素,在汕尾红草高新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核心园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基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分拨中心、汕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鼓励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加大市场主体和专业人才引进培育,吸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金融、物流仓储、供应链等各类优质企业和人才集聚,打造跨境电子商务生态体系。

  (2)建设特色产业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发挥区域传统特色产业和外贸企业集聚优势,打造1-2个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制造业、服务业等融合发展,提升“可塘珠宝”“梅陇首饰”“公平服装”“甲子五金”“碣石圣诞品”等品牌影响力,在交易平台、仓储物流、金融、外贸服务等关键环节引进和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培育新型服务企业,推动专业市场利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

  (3)建设海外仓。加快推动海外运营综合服务中心、展示交易中心等建设,提供集跨境通关、国际物流、清关转运、仓储配送,翻译推广、展示交易、海外运营、退运维保、法律咨询、数据分析、商业渠道对接等一站式海外本土化服务,建设汕尾全球跨境电子商务营商网络。

  (4)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推动汕尾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实现在保税物流中心的条件下简单加工、贸易、退税、结购汇以及其它增值性服务,有效提高企业与海关之间的协同效率,节省通关时间,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处理能力。

  (二)建设支撑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六体系”。

  1.构建信息共享体系。以汕尾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探索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实现监管部门、服务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依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3.完善智慧物流体系。探索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逐步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实现物流运作各环节全程可验可测可控,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4.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信用评价、信用监管、负面清单系统,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实现对电子商务信息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逐步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假冒伪劣和商家诚信缺失问题。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方法,探索建立全口径、多方式、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模式,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统计制度,发布相关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为企业、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继续完善适合网络零售的海关归类办法、清单申报通关和统计方式。

  6.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探索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确保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创新举措

  (一)打造粤东海产品进出口中心城市。

  依托汕尾港区、汕尾新港区、海丰港区、陆丰港区、红海湾和碣石湾的丰富港口岸线资源以及特色产业基础,先进海产品加工工艺,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手段建设智慧港口,优化港口集疏运体系,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产品进出口布局和结构,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海产品加工基地。对接长三角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适应国际贸易数字化与产业数字化趋势,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出口业务,提升生鲜海产品通关速度,降低出口环节制度性成本。

  (二)建设进出口零售展示交易基地。

  1.搭建自主品牌出口货源+全球营销网络体系。优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鼓励企业开发自主品牌,引入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及综合服务企业,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及企业对消费者(B2C)出口模式,整合金融、通关、退税、外汇、销售、物流、售后等环节服务,鼓励企业发展独立站、海外仓和海外营销网络,对接国外主流社交媒体及新媒体网站,为企业提供全球营销推广、代运营等服务。

  2.探索跨境新零售体验交易模式。在B型保税物流中心获批后,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商品的特殊性质,探索跨境新零售创新模式,在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设跨境线上线下体验店,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询服务,加快跨境线上及线下实体零售店融合,激发实体经济新的市场活力。

  (三)打造珠宝首饰全球跨境进出口产业集群。

  依托汕尾“中国彩色宝石之都”“中国珠宝玉石首饰特色产业基地”美誉,支持“梅陇银饰”“可塘珠宝”联手打造全球跨境出口产业集群,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品牌海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数字化协调平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与各大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加强合作,形成集生产、交易、直播、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海外清关、国际物流、翻译、培训、本土化运营服务、国际营销推广、国际金融资产管理等业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生态圈。

  (四)探索联动深圳协同发展。

  充分利用深圳全面对口帮扶汕尾机遇,把握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带来的发展红利、制度红利和市场红利,对接广东自贸试验区前海片区,探索推动建设汕尾联动发展区,深化深圳与汕尾长期全面战略合作,着力构建“双区”产业转移重要承接地、拓展区。探索以拓展延伸港口物流产业链为着力点,共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推动海关、机场、港口功能前置,在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数据核算、物流等方面实现汕尾与深圳协同发展,为汕尾市、粤东地区乃至赣湘地区打通国际贸易新通道,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国际经贸交流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五)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优化通关监管模式。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立健全数据标准、认证体系和信息共享体系,推动政府部门间、政府部门与经营主体间的标准化信息流通和互联共享。针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通关包裹量大、零散、碎片化的特征,探索推进“多票转关拼车”“保税新零售账册”“贸易方式互换”“现场理货”等创新监管操作模式。优化监管过程,落实“海关监管互认”“跨境快速通关”等便利措施,实现海陆空联运,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作业成效。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信息化管理的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建立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企业信用管理、分类便捷通关、后续重点监管、预警监测评估等风险防控综合评判体制。

  2.推动税收征管模式创新。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对汕尾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汕尾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推动外汇监管模式创新。允许基于物流运单记录、邮快件海关通关记录等有效进出口单证作为真实贸易背景依据,完成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探索通过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实现结售汇直接结算。支持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和相关资金收付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通过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链接“国家外汇管理数字外管平台”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4.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鼓励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参与力度。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研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型险种,开展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现货质押、供应链和订单融资服务。便利个人贸易项下外汇资金结算,鼓励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个人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直接在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外汇收支。支持银行金融机构与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为外贸企业和个人跨境交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推动技术成熟和管理完善的支付机构参与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为跨境电子商务资金结算提供支持。

  5.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智慧供应链体系。整合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上下游各方优势资源,充分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迅速推进具备汕尾特色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构建工作,促进供货端、集货端、物流端、交易端、支付端等各环节的全面融合,通过产业全链条智能化管理措施,实现跨部门、跨专业的深度协作,全面降低企业在汕尾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贸易活动的综合成本,缩短供应链中间环节。

  6.建立健全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国内仓租、租建海外仓、通关报检、园区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融合园区、配套服务体系、海外仓、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子商务集散中心等建设,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力度,形成有力、规范的政策体系,优化创新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提供便利化审批措施。

  7.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监管体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政府部门、平台企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协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交换与共享。实施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编制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将联合奖惩内嵌至行政管理服务的各流程,并加大对信用评级、信用记录、违法失信行为等信息的在线披露和共享力度。

  8.强化服务保障体系。支持物流供应链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智能化、全方位服务,建立外贸供应链系统标准体系。通过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空运、海运和铁路运输线,开通往来港澳货运船舶航线运营等措施,增强汕尾港口岸进出口货运能力。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提供政策宣传、活动对接、人才培训、调查研究等服务,加强与各国行业协会商会的交流与合作。加强进出口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

  9.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培育。支持高等院校、中职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院校、培训机构与企业间订单服务合作。实施“红海扬帆”“展翅计划”“汕商回归”工程,实行人才落户补贴、支持科研资金、教育就医服务等人才引进激励机制,打造“人才洼地”,广聚天下英才,动员和吸引汕尾籍跨境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回汕尾发展。建立汕港澳青年创业中心,为汕港澳青年提供3年免租创业中心入驻期,向汕港澳青年提供一定的创业补贴。

  四、组织实施

  汕尾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汕尾综试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汕尾市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汕尾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阳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阳江)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阳江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托阳江特色的产业体系,充分借鉴前五批综合试验区城市的成熟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建设阳江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体系和运行机制,引导特色产业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贸易自动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助推阳江市和全省对外贸易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作用,强化政策引领,加强区域、部门协同协作,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政策创新与突破、打造协同机制、汇聚产业资源。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科学导向、循序渐进。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和协同发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促进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适时调整,逐步推广,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优势互补、区域协作。加强与省内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合作,聚焦跨境电子商务带动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连接点,提升能级、彰显特色,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贸易转型新链条,促进区域均衡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经过3年建设,优化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务服务资源,构建政府服务高效、市场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资源配置优化、产业特色明显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适应和引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的创新实践,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培育阳江经济发展新动力;努力探索地方特色产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路径,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本土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加快线上线下“两平台”建设。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阳江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坚持“一点接入”原则,探索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统一明确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和接入流程,逐步实现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邮政、外汇等政府部门间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达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目标。通过链接金融、物流快递、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金融等供应链服务。

  2.搭建“一会多园”线下综合支撑平台。依托中国(阳江)国际五金刀剪博览会,以广东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东阳东经济开发区、广东阳春市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阳西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阳江工业园等为支撑,形成以“一会多园”为核心的阳江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服务体系。出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以“一会多园”集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商专业人才、电商专业服务等,提供通关、物流、金融、人才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线下综合支撑平台。

  (二)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六大体系”。

  1.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建立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鼓励符合条件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小额融资、在线保险等一站式金融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3.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智慧物流体系。择优引进一批大型物流企业,大力培育本地物流企业,鼓励应用智能技术和装备,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智能化物流服务。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以“互联网+供应链生态系统”的商业模式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外贸供应链综合服务,为广大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

  4.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与共享,并纳入阳江市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规范管理。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标准、口径、范围和方法,探索建立多方联合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开展以抽样调查、企业直报为主的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监测,为企业、政府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建立完善的实时监测系统,分析统计进出口数据的变化和异动,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6.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探索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商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创新举措

  (一)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

  1.建设世界刀剪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依托阳江刀剪产业优势和中国(阳江)国际五金刀剪博览会,利用阳江国际会展中心、阳江丰泰中心、阳江国际商贸城建设世界刀剪展贸中心,搭建世界刀剪产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平台,扩大阳江刀剪产业在世界影响力,争夺行业世界话语权,把阳江打造为世界刀剪集散地、生产基地和交易中心。

  2.探索建设中国调味品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依托阳西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港口,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探索建立中国调味品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打造集研发、制造、内外贸、物流、供应链于一体的全球领先的大食品产业集群,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促进调味品综合生产基地的发展,形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中国调味品之都”和“中国香谷”。

  3.建设阳江纺织服装产业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以阳江纺织服装产业园、万洋众创城时尚产业基地和阳江纺织企业知名服装品牌打造阳江纺织服装产业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和综合商贸平台,集聚研发、生产、展示、交易等功能,深耕服装代工生产领域,培育和打造“时尚阳江”服装产业品牌,推动阳江服装品牌“走出去”。

  (二)打造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充分发挥阳江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与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贸港交汇点的区位优势。依托现有的公用型进口保税仓库(华章物流),申请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完善出口监管仓功能,推动保税仓储、物流配送、国际贸易和转口贸易。以打造“粤西重要对外开放门户”为大口岸建设目标,形成以阳江为枢纽节点,快速联通粤港澳大湾区的广佛都市圈、深港经济圈和珠澳经济圈,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核心城市海口和北部湾城市群核心城市南宁的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三)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开展“雏鹰”行动,加快主体培育。推动内贸品牌企业、传统外贸企业、制造和电商企业应用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开展工贸分离,推动外贸制造企业剥离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板块,加速阳江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数量提升。针对东南亚等地区低门槛、少投入、易引流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组织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社会组织及教育机构举办相关专场培训、对接会等活动,推动制造企业对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培育阳江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引进国内外大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紧密合作的导流、交易、服务机制,支持其在阳江设立商品采购中心、商品展销中心、区域服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和结算支付中心。

  2.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品牌传播渠道。支持内贸品牌企业、传统外贸企业、制造和电商企业通过亚马逊、eBay、全球速卖通、阿里巴巴国际站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入驻品牌企业给予站内外引流、广告位曝光等重点支持。支持大型垂直品类独立站发展。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独立站,充分挖掘客户消费数据,实施精准营销和个性化生产,更好培育自主品牌,有效降低第三方平台集中依赖风险。

  3.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品牌营销手段。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借助全球知名营销机构和营销工具,加大广告投放,运用搜索引擎、电子邮件、视频等多种方式开展数字营销。大力发展“社交+电商”商业模式,加强社交媒体作为虚拟电商营销场景的功能,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和社交媒体、搜索引擎、数字内容平台的合作,完善以社交、体验、互动为支持重点的配套政策措施,加快从流量经济向信任经济转变。

  (四)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创新通关便利化模式。推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监管部门、政府以及企业等提供相关备案管理、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智能物流等服务。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退货机制,对企业提交出口退税已补税证明的,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建立“公共信用管理”负面清单,建设各监管部门互评互认的“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和“个人信用系统”,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实施分类分级信用管理。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货物进行实时动态监管。

  2.积极落实国家税收政策。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对阳江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阳江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创新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推动个人贸易项下外汇资金结算便利化,鼓励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个人直接通过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的外汇资金结算。支持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支持银行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互联互通,便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线上办理结售汇业务。鼓励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鼓励金融机构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为交易背景真实、信用条件较好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外贸应收账款融资、退税融资、仓单融资、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和垫付退税款等服务。

  4.逐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支持供应链企业充分整合海外仓、保税功能仓资源,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鼓励企业探索建立适合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一站式全程冷链运输的物流体系。支持企业共建共享海外仓。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建设。推动商品供应、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在阳江落户,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产业链。发挥行业组织的桥梁作用,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宣传推介、专业培训、行业自律等工作,引导地方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五)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

  1.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制定支持阳江综试区建设、物流和仓储发展相关专项政策,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的政策引导,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配套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以及海外仓等项目建设。出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配套政策,以及给予专项资金扶持。

  2.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支持阳江高等院校、中职院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专业,鼓励相关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技能培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深度合作,培养高素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建设。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孵化机制。搭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支持平台,与企业紧密对接,输送创新型、实干型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高端人才落户阳江,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在阳江创业。

  3.加快阳江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审批。建立阳江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机制,推动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审批,确保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快速建设、早出成效。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市场监管、税务、外汇、通关、金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不断优化阳江政务服务环境。

  四、组织实施

  阳江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阳江综试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阳江市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阳江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清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清远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适应产业革命新趋势,充分发挥清远紧邻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产业基础好、发展空间大的优势,全面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广清一体化,复制推广前五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建立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体制机制,推进国际贸易数字化与产业数字化融合创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外贸提质增效,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清远市和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强化政府在制度创新、政策制定、环境优化、服务支撑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营造跨境电子商务良好发展环境。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创造性和能动性,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坚持创新驱动、有序推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创新、服务创新,鼓励业态创新和模式创新,着力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逐步探索建立清远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政策体系,有序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便利化、规范化发展。

  坚持开放合作、协同发展。立足清远比较优势,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加快推动规划对接、供应链联动、园区共建等,共同拓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日韩、欧美等重点贸易市场,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三)发展目标。

  经过3年建设,基本建成基础设施完善、要素充分集聚、服务体系健全、业态丰富多元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型贸易体系;形成监管安全高效、线上线下协同、货物服务兼具、进口出口并举、产业链和生态链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格局;力争打造粤东西北地区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示范区及以“跨境贸易+数字经济+城乡融合+产教互促”为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集聚区,以综试区推动清远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两平台”。

  1.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清远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一点接入”原则,探索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统一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和接入流程,逐步实现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公安、邮政、外汇等部门间数据互通和信息共享。通过链接金融、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服务,探索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化在线服务。

  2.建设线下综合示范发展平台。按照“一区多园、以点带面”布局原则,结合交通区位及产业发展规划布局,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发展平台建设。统筹规划清远电子商务集聚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跨境电子商务快件分拣清关中心等,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重点支持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试点。支持清远跨境电子商务快件清关中心提质升级,扩展个人物品快件清关业务。加快推进清远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积极对接空港经济圈,探索构建“跨境保税进口+国际物流+特色仓储”产业平台。构建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体系,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形成集通关、仓储、物流、商品展示、电子商务孵化、平台服务等一体化的综合性园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联动发展。

  (二)完善支撑电子商务发展“六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以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探索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和共享平台,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实现共享共管、通关便捷、源头可溯、身份可查。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等开展互联网跨境支付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出适应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需求的融资产品。鼓励个体工商户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便利跨境交易,鼓励各金融机构开展现货质押、供应链和订单融资服务。加大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业务。

  3.建立智能物流支撑体系。探索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现有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实现物流运作各环节全过程可验可测可控,有效解决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4.建立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机制,采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的基础数据,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协作,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全口径、多方式、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统计检测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交易、物流、通关、金融支付等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研判。完善网络零售的海关归类办法、清单申报通关和统计方法。

  6.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储存、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权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确保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发挥行业协会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作用,建立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引导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合法、安全、诚信发展。

  三、主要创新举措

  (一)集聚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加快引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供应链管理商、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集聚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鼓励头部企业在清远设立总部或区域性、功能型总部。培育一批本土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引导传统内贸电子商务企业及外贸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新业务。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积极融入国际市场,对接海外各跨境贸易平台,探索建设清远品牌专区,推动清远产品便捷进入全球市场。积极探索在小家电、建材、服装、特色农业等专业市场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平台,以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系统提供扁平化服务。引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平台及企业,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生态圈。支持特色农业专业镇、数字农业龙头企业拓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二)以跨境电子商务带动制造业转型升级。

  鼓励传统制造业企业借助跨境电子商务转型升级,研发自主品牌,实现外贸出口与品牌价值同步增长。推动传统制造业企业与境外零售商、消费者直接对接,以“互联网+外贸”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为依托,大力推进企业对企业(B2B)、工厂对消费者(M2C)等模式发展,借助企业对消费者(B2C)分销渠道,拓展海外终端直销网络,促进传统制造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完善传统外贸交易流程和采购体系,实现品牌营销转型升级。发挥现代物流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在供应链中的服务配套优势,打通产业上下游各个环节。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促进中心,为传统制造业企业创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消费升级。

  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推动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支持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先进技术与设备、关键零部件产品进口,进一步降低进口环节成本。加快推进有色金属原料保税仓、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扩大保税进口规模。建设线下进出口展示平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体验店建设,为企业提供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展示场景,为消费者提供“线下体验、线上下单”购物体验,加快推动核心商业区的跨境电子商务网点全覆盖。鼓励清远综试区企业引入国际品牌供应商。

  (四)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重点平台。

  1.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商集聚地。发挥广东省职教城的职业技术人才平台、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华南863科技创新园、腾讯华南云计算基地等平台的集聚培育优势,结合清远市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项目的良好基础,引进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利用人力资源优势及投资创业成本优势,吸引代运营、品牌运营、创意推广、网红直播、跨境物流、知识产权和国际税务等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服务资源集聚,探索产城融合创新发展的新模式。

  2.探索建设有色金属跨境贸易集散基地。加快推进有色金属公用型保税仓建设,充分利用保税监管区域功能政策优势,扩大有色金属原料进口,探索建设有色金属现货交易交割集散基地,创建有色金属企业对企业(B2B)采购分销中心,打造面向全国的现货交割平台。

  3.探索建设应急物资(药品)跨境电子商务先行试验区。以广东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产业园为平台,推动应急物资(药品)跨境电子商务先行试验,鼓励建设适用于药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的恒温恒湿型仓库,探索打造集代理采购销售、进出口保税仓储、进出口商品展示、货品检测、包装加工等为一体服务的医药进出口集散中心。争取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

  4.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现代农业”联动发展试验区。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农业科技园为载体,推动英德红茶、清远鸡等特色优势农产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渠道拓展国际市场。发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政策优势,建立集跨境涉农产品品牌培育、出口认证、标准制定、进出口溯源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网络。加快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培育引进适应大宗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运输物流企业。

  5.探索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品牌孵化基地。聚焦清远旅游文化产业优势和民族元素资源,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旅游商品”试点,助推文化旅游产业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协同发展。积极推进壮族、瑶族少数民族手工艺品、陶瓷工艺品、玩具、服装等文创产品向国际时尚智造转型,引导旅游文创企业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开拓国际工艺品市场。

  (五)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创新通关便利化模式。推行企业备案、申报、纳税、查验、转关等环节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简化申报要素,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积极推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业务流程和监管模式。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对高信用等级企业和重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实施优先通关、简化单证审核和降低查验率等通关便利措施。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货渠道。

  2.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收支便利化。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参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提高跨境电子商务资金结算效率。简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

  3.落实税收征管模式。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对清远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清远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4.创新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跨境电子商务需求的金融产品,为交易背景真实、信用条件较好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应收账款融资、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融资、仓单质押融资、信保保单融资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共建跨境电子商务B2B信保资金池、进口商风险资金池等,提高中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交易能力。探索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金融平台。

  5.构建高效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网络。依托广州白云机场国际航空枢纽基础,提升清远承接白云机场客货运能力。加强清远跨境电子商务快件分拣清关中心、清远保税物流中心(B型)、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中国南部物流枢纽园区等建设。加快清远口岸建设,推动内陆货运班列在清远增加开行班次,争取设立国际邮件互换站。加强智能物流和冷链物流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建或租用海外仓,强化仓储集配、现场展示、售后服务等功能,推动逐步形成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网络。

  6.探索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清远综试区建设相关专项政策,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综合园区、配套服务体系、海外仓、物流仓储设施等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形成有力、规范的政策体系。

  7.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持续为清远培养和输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支持高等院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设立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孵化和实训基地,举办各类型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活动。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及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培训,提高创业者经营水平。推动制定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认定和管理办法,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回流,持续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从业人群,为业态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四、组织实施

  清远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清远综试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清远市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清远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潮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潮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潮州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抢抓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及“双区驱动”发展机遇,先行先试,发挥潮州精品制造优势及文化艺术影响力,推广新技术、探索新机制,推动以企业对企业(B2B)业务为重点的多业态、全渠道、全场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促进跨行业、跨领域业态融合创新,加快构建外贸领域产业协同创新生态,助推潮州市和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新模式。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政策衔接。引入“沙盒监管”模式,为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创新提供安全空间。

  坚持开放合作。实施“海湾先行战略”,发挥港口开放引领作用,突出陆海统筹、港产联动,提升港口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布局,发展“丝路电商”;推进“内外联动战略”,促进潮港澳台合作不断深入,打好“潮商”“潮侨”两张牌,加强与国际友城的跨境电子商务友好共建,推进RCEP框架下的跨境电子商务战略合作,支撑潮州跨境电子商务开放发展。

  坚持协同发展。深度融入“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深化闽粤经济合作,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资源共享、园区共建、人才互通、政策协同,为区域全方位合作注入新动能;充分发挥“农业+港口+原中央苏区”在产业、政策、开放条件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探索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推动城乡协同,助力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着力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丰富进口消费品类来源,推动进口与出口平衡发展。

  增强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坚持创新与风险防控并重,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守正创新,同时有效保障国家安全、交易安全、质量安全,有效防控市场风险。促进创新公平,科学合理认定平台责任,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主要目标。

  经过3年建设,潮州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外贸数字化创新及品牌影响力大幅提升,适应潮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和制度创新体系基本形成,跨境电子商务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线上线下“两平台”建设。

  1.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建设潮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提供统一标准化数据接口和接入流程,实现海关、外汇、税务、商务、市场监管、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集成在线通关、物流、退免税、支付、融资、风控、监测统计、线上信息核查等多种功能,探索企业备案、货物报关、舱单申报、交通工具申报、退税外汇等“一站式”办理。

  2.建设线下“一核、多园、多产业”综合园区平台。

  一核:建设古巷镇大岭山潮州市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申请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集通关、收结汇、退税、仓储、物流、保税、金融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平台,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核心功能集聚示范园区。吸引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等上下游企业入驻。

  多园:支持凤泉湖高新区、高铁新城、韩江新城、临港产业园区、闽粤经济合作区、中山(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等结合自身优势建设和认定一批“区位条件优越、产业要素完善、企业集聚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优化布局一批企业办公、跨境物流、孵化创新、科技金融、人才培训等配套服务基地。

  多产业:支持陶瓷、食品、婚纱晚礼服、塑料软包装印刷、不锈钢、水族机电等建设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试点,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实现数字化、品牌化、服务化,扩大全球影响力。支持农业及水产养殖、文化产业等应用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出口规模、实现创新发展。

  (二)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六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统一信息备案认证、统一信息管理服务,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监管部门、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打通“关”“税”“汇”“商”“物”“融”之间信息壁垒,实现企业一次申报,各部门、多环节信息共享。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鼓励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依法依规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支付结算、贷款融资、信用保险等“一站式”在线金融服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3.建立智能物流体系。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现有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实现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资源高效匹配,全流程可视化、可追溯,解决物流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4.建立电商信用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库和信用评价系统、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负面清单系统“一库三系统”,采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及其他综合服务企业基础数据,实现电商信用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加强区块链技术在跨境电子商务信用领域研发与应用,探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服务模式。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全口径、多方式、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模式,形成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数据为基础的跨境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制度。继续完善适合网络零售形式的海关归类办法、清单申报通关和统计方式。完善统计制度,做好邮件快件纳统工作。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复查完善机制,普及国产密码设备、安全应用等,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等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等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知识产权保护等交易风险,为政府监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决策辅助和服务保障。

  三、创新举措

  (一)建设全产业链全场景生态化跨境电子商务基地。

  充分发挥潮州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协会、联盟组织、轻工协会等产业带动作用,推动产商融合,筹划建设鞋业、服装、陶瓷、不锈钢等第一批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发展模式成熟后再向更多产业推广复制。推动建设线上线下融合、展示贸易一体的全产业链全场景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从原材料零部件集采集供、产品线下展示体验、线上跨境分销采购、数字化营销推广等一站式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推动产供销一体化。支持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发展服务型制造,深耕垂直细分领域,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平台,推动采购、研发、交易、营销、售后产业链全流程数字化改造,以“小单快返”、消费者对工厂(C2M)反向定制、云制造等敏捷生产模式满足品质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带动产业上下游联动创新,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二)打造“国潮精品”智造品牌聚集地。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潮州文化艺术有机融合,汇聚独有的潮州“国潮精品”智造优势,打造古城文化、红色文化、潮剧、潮绣、木雕、潮州八景等文化旅游超级IP,融入品牌建设与产品设计生产,利用电商平台、海外社交媒体、文化社区、社群饭圈、跨境云游览、云直播平台、境外展览展示等开展线上线下多触点、全渠道、立体化数字化品牌推广,推动“枫溪陶瓷”“潮绣晚礼”“凤凰古茶”“济公佛手”“佳宝九制陈皮”“彩塘不锈钢”等潮州特色品牌由区域走向全球,助推潮州老字号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实现品牌创新。打造一大批极具发展潜力的“国潮精品”智造新消费品牌,培育一大批跨境电子商务+新制造创新工厂,汇聚一大批意识领先、成绩显著的跨境电子商务品牌设计服务商,吸引一大批跨境电子商务运营商及高端创新人才齐聚潮州,推动形成潮州“国潮精品”品牌、服务、品质、商品、标准一体化输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与潮州智能制造协同发展,支持潮州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精品示范城市。

  (三)培育丰富的跨境电子商务新兴业态。

  探索“智能选品+综合服务”模式。引导潮州特色食品、包装印刷、电子产业、水族用品等建设本土智能选品平台,支撑线上线下全渠道智能选品,培育壮大卖手服务、数字广告投放、数字内容创作、独立建站平台等新兴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主体,抢抓企业对企业(B2B)跨境线上采购分销、跨境短视频直播带货、新媒体营销推广、独立站、直接面向消费者(DTC)品牌出海等跨境电子商务新兴业态发展机遇。着眼跨境电子商务新服务需求,引进对接广州、深圳、港澳等大湾区先进的跨境供应链、海外仓服务体系。支持新外贸服务中心发展壮大,拓展创意设计、海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品牌认证、知识产权保护、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新增值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开展品牌服务对接、数字服务商引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招商落户等,支持潮州构建“亚马逊+独立站+国内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多轮驱动业务模式,减少对国外平台的过度依赖,推动潮州跨境电子商务由传统单一的货架电商模式向智能推荐、兴趣电商、关系电商等多元融合的发展模式转变。

  (四)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充分发挥“农业+港口+原中央苏区”在产业、政策、开放条件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着力探索农产品、食品、水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产业链,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业务模式逐步消除贸易过程中的痛点、堵点,形成现代农业、精深加工、品牌运营、标准输出的发展格局。依托国家一类对外开放口岸,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保税设施、跨境冷链冷库等,探索生鲜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食品保税加工+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中转集拼业务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惠农就业,吸引包装、物流、检测等相关产业链齐聚潮州饶平,引领原中央苏区实现振兴发展。

  (五)推动粤东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升级。

  加快申请设立潮州综合保税区,利用潮州港国家一级口岸、粤东进口农产品集散中心、大型农业和食品加工现代物流产业集群优势,申请设立进口水果、进口粮食、进口食用水生动物、进口肉类与进口冰鲜水产品等指定口岸,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培育壮大粤东、闽西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消费市场,优化进口商品结构,降低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推动粤东进口消费升级。利用潮汕机场卡车航班、打通潮州与香港机场“跨境一锁”业务模式,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直购业务。支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线下自提+快速配送”模式创新,积极申请建设潮州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医药产品零售试点,加快满足潮州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城市生活品质。逐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流通全流程追溯和查询服务,提升消费体验,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建设强大国内市场。

  (六)优化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1.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数字化。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行涵盖企业备案、申报、征税、查验、放行、转关等环节的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推广“跨境快速通关”“快速转关”业务模式,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改革,支持企业常态化开展船边直提、抵港直装。实施风险分级差别化管理措施,对低风险商品自动放行。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简化申报要素,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建设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退货通道。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应用智能化先进设备和人工智能技术,对包裹实现“非侵入、无接触式查验”,实施24小时智慧通关。

  2.优化税收征管模式。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对潮州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潮州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推动外汇收支便利化。推动银行机构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统一数据接口查询交易信息,实现网上结算。在综合考虑业务需求、风险控制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范围与交易金额。支持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外汇局、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对接,依法合规为企业集中代办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和结售汇业务。支持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积极探索数字货币人民币跨境结算。

  4.推动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依托潮州中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等多个风险补偿担保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守信跨境电子商务中小微企业担保增信、贷款业务支持。深化“银税互动”,助力破解中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融资难题。依托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对进入后备库的潮州跨境电子商务高科技企业提供挂牌上市专项指导,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支持金融机构依法依规为交易背景真实、信用条件较好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外贸应收账款融资、退税融资、仓单融资等多元化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新险种,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

  5.加速拓展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通道。依托潮州跨境电子商务清关中心、保税物流中心、潮州港、潮汕机场、高铁新城等,打造公、铁、海、空多式联运立体化跨境物流集疏运体系。支持潮州港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产业园区,升级与广州港、厦门港项目共建,积极争取组合港等政策优势,优化辐射东盟、日韩、欧美的跨境电子商务货运航线。汇集“潮商”“潮侨”资源、争取国际友城支持、利用平台合作资源,构建以海外仓为核心的全球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网络,为潮州陶瓷、木雕、家居、机械设备等提供包括海外清关、本地配送、业务拓展、滞销处理、退换货、保税维修等一站式跨境物流解决方案。支持潮州企业申报省级公共海外仓,探索建设海外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提升跨境冷链服务水平,推动水产品、农产品等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出口海外。

  6.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门的支持,推动国家有关改革试验政策在潮州先行先试。尽快制定出台适合潮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建设相关专项支持政策,支持潮州跨境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鼓励业务创新。

  7.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潮州市高等院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建立地方政府、高等院校、培训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产学合作”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开展“订单式”培养模式。重点加强运营推广、数字分析人才培养。加强与深圳、厦门等发达地区的交流互动,建立对口联合培养机制。对符合要求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按规定实施奖励,大力招引在外发展的潮州籍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返乡创业。

  8.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市场监管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全流程追溯、商品质量抽查制度,实现从原产地到消费者的无缝监管,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加强广告、知识产权、诚信经营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培训,研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维权线上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对垄断、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探索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

  四、组织实施

  潮州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潮州综试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潮州市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潮州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揭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揭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揭阳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1+1+9”工作部署,对接“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省委赋予揭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的定位要求,依托机场、深水良港和特色产业的资源禀赋,通过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构建与揭阳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匹配互促进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系和运行机制,打造揭阳国际贸易发展新通道,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形成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揭阳市和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步推进、重点突破。按照“两平台、六体系”建设要求,着力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逐步建成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系,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和规范化。

  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强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推动制造方式和服务方式变革,推动贸易与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提升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合作共赢、开放发展。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双区”以及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深化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全球产业链,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推动信息互联互通和标准互认,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和对外开放水平。

  (三)发展目标。

  经过3年建设,优化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务服务资源,打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关键节点,建成揭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监管服务体系,初步建成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基地、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分拨中心、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基地,推动揭阳加速形成较为完备的跨境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持续提升揭阳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建设“两平台”。

  1.建设线上公共服务平台。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揭阳综试区公共服务平台。坚持“统一接入”原则,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统一明确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和接入流程,建立完善数据标准、认证体系和信息共享体系,集成在线通关、物流、退免税、支付、融资、风控、线上信息核查等多种功能,实现商务、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共享,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目标,提高通关效率。通过链接金融、物流、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物流、金融等供应链服务。

  2.建设完善线下产业园区平台。结合揭阳产业、口岸、交通规划布局,依托揭阳潮汕机场、海港、高铁、空港经济区快递区域分拨中心集聚优势,逐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服务综合园区建设,创新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体系,吸引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形成集通关、仓储、物流、商品展示、电子商务孵化、平台服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园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线上平台和线下园区的联动发展,打造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支持利用现有港澳车辆检查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清关中心,申报建设揭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布局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一区多园”线下综合支撑平台。

  (二)建设和完善“六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以揭阳市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推进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间的信息共享体系,统一信息标准规范、信息备案认证、信息管理服务,实现海关、税务、外管、金融、物流等各环节的信息互通,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联通共享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2.金融服务体系。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开展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建立集支付、结汇、融资、保险、退税等“一站式”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

  3.物流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航空、铁路、公路、水路等物流通道建设,构建空陆海立体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与跨境物流深度融合,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各节点与物流体系有效衔接,积极建设物流智能信息系统、物流仓储网络系统、物流运营服务系统,逐步形成功能完善的智慧物流服务体系。

  4.信用监管体系。探索在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外汇管理等部门间建立企业信用数据共享机制,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建立以真实交易为基础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评价体系,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信用“部门共享、分类监管、有序公开”的目标,探索建立跨部门的信用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创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诚信分级。

  5.统计监测体系。以公共服务平台数据为依托,综合运用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交易、物流、支付等平台数据和企业自主申报数据,探索建立全口径、多方式、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模式,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对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全流程海量数据进行分析处理运用,逐步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统计分析制度。

  6.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的风险防控机制,在关键流程和节点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和风险处置,有效防范质量安全、知识产权保护、非真实贸易洗钱等领域风险,确保跨境电子商务“安全规范、风险可控”。发挥行业协会和平台作用,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解决机制。

  三、主要创新举措

  (一)探索打造跨境货物集散中心。

  用好揭阳“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名片,发挥揭阳空铁港综合交通优势,依托现有邮政、顺丰、中通、圆通、韵达、申通等10家快递区域分拨中心集聚优势,搭建揭阳与海外终端销售网络链接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面向粤东、畅通闽粤、辐射全国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集散地。加快引进跨境电子商务知名平台企业、集货企业、仓储物流企业、支付机构、人才培训机构等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关键节点龙头企业。支持普宁国际电商城产业园、普宁国际服装城电商产业园、军埔电商村产业园等电商产业园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培育一批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鼓励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在欧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协定成员国等建设海外仓,搭建独立站,构建境外综合服务体系,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能力。

  (二)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

  加快推进揭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报建设,依托保税物流中心发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鼓励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体验店和专业市场转型示范园区,探索打造跨境新零售枢纽中心。充分发挥跨境电子商务营销优势,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方式拓宽订单渠道。鼓励“揭阳制造”企业以国际市场终端需求为中心开展定制化生产和按需生产,发展工厂对企业(M2B)、工厂对消费者(M2C)、消费者对工厂(C2M)等新型业务模式,重构生产方式和服务方式,加强品牌建设和管理,扩大优质产品出口。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建立特色产业展示厅,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供货基地和采购基地。

  (三)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产业融合发展。

  重点打造五金不锈钢、纺织服装(内衣)、鞋帽、塑料家居、电器、医药、珠宝玉器、农产品等揭阳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围绕中石油炼化一体化、吉林石化ABS、海上风电等重大项目上下游产业链,鼓励临港制造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完善传统外贸交易流程和采购体系,实现品牌营销的转型升级。鼓励临港重大项目企业开拓本地业务资源,探索搭建揭阳石化、煤炭、天然气、风电装备配件等重要物资的全球采购体系。鼓励支持特色农业专业镇、数字农业龙头企业拓展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服务助推乡村振兴。

  (四)构建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

  1.推进通关便利化政策。全面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通关便利化政策,简化申报要素,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持续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企业备案、申报、纳税、查验、转关等环节全程线上办理,提升通关效率。探索试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货渠道。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服务小组,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涉税辅导个性化服务。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对揭阳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揭阳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创新外汇监管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创新金融结算产品,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办理跨境外汇收支和结售汇业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合作,在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为企业和个人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

  4.创新跨境金融服务。强化政企银合作体制机制,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大数据、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资金流通闭环等,创新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融资、保险产品,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

  5.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智库支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开设跨境电子商务相关课程,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培养高素质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鼓励举办各类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发挥贸易高质量发展专家智库作用,探索建立揭阳跨境电子商务专家库,定期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课题研究,探索联合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子商务机构主办论坛峰会,为揭阳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6.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出台促进揭阳综试区建设相关专项政策,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力度,重点在做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和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扶持。进一步完善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形成有力、规范的产业扶持政策体系。

  7.探索粤东地区、港澳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机制。探索建立粤东跨境电子商务协作机制,促进粤东四市深度合作,加强监管互认,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互认制度,协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单证数据在线传输和共享,简化通关流程。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对接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探索与两个合作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机制,建设“揭阳制造品牌”专区,推进揭阳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引进合作区和港澳优势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关联配套产业,探索共建跨境电子商务合作园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优质资源和要素集聚、联动、融合,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基地。

  四、组织实施

  揭阳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揭阳综试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揭阳市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揭阳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中国(云浮)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国(云浮)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云浮综试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探索创新,复制推广前五批综试区成功经验做法,构建与云浮不锈钢餐厨具、金属智造、南药等十大产业体系相匹配互促进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探索推动国际贸易数字化与产业数字化融合创新,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打造粤北生态发展新高地,建设高质量发展美丽云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作用,强化政策支持,健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配套支撑体系建设,为综试区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快培育市场主体,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坚持综合改革与创新驱动相结合。通过综合改革和集成创新,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对标先进,强化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的协同和政策衔接,实现监管与服务、线上与线下有机融合,推动管理规范化、贸易便利化、服务智能化。

  3.坚持开放合作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积极对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和两个合作区的合作,共同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日韩、欧美等重点贸易地区市场,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同时,促进发展和风险防范相结合,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适时调整,逐步推广,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经过3年建设,优化整合商务、海关、税务、外汇等政务服务资源,打通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关键节点,推动云浮形成制造、交易、集货、支付、物流、结算、结汇等全产业链“闭环式”生态圈,在全市范围内建设布局合理、政策完善、设施齐备、功能齐全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监管网络,培育1-2个集聚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特色产业园,引进和培育10家以上跨境电子商务品牌企业,以“互联网+外贸”为导向,以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传统优势产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多渠道、多模式扩大外贸进出口为主攻方向,实现云浮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外贸企业电子商务普及率全面提高。

  二、主要建设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线上线下“两平台”。

  1.搭建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按照“一点接入”原则,探索建立数据标准和认证体系,为监管部门和企业提供统一明确的标准化数据接口和接入流程,逐步实现海关、外汇、税务、商务、市场监管、公安、邮政管理等部门之间数据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动公共服务平台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金融机构平台、物流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等对接,实现数据交换、智能决策、协同作业,形成“多站点融通、一站式服务”线上服务平台体系。

  2.建设线下产业集聚平台。建设线下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平台,集聚各类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种监管模式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打造跨境电子商务核心功能集聚示范区,推动云浮市跨境电子商务加快发展。鼓励不锈钢餐厨具等优势产业升级建设成集通关、收结汇、退税、仓储、物流、金融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线下集聚区,吸引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等跨境电子商务上下游企业入驻。利用RCEP政策红利,推动现代农业、南药等产业探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

  (二)建立支撑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六体系”。

  1.建立信息共享体系。以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打通“关”“税”“汇”之间的信息壁垒,探索建立“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合作机制,推动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各部门、多环节信息共享,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

  2.建立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银行金融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提供跨境本、外币支付和结售汇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推出适合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需求的融资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和鼓励保险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个性化、场景化的保险业务,不断创新和丰富保险服务品种。推动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资信评估和海外仓业务金融服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3.建立智能物流体系。引进一批大型物流企业,培育一批本地物流企业。探索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逐步搭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构建物流智能信息系统、仓储网络系统、运营服务系统,力争实现物流运作各环节全程可验可测可控,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衔接顺畅、功能齐全的跨境物流分拨配送和运营服务体系。

  4.建立信用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行业构建自律机制,引导行业合法、安全、诚信发展,逐步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生产企业、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管理等工作机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对电子商务信息的“分类监管、部门共享、有序公开”,逐步解决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假冒伪劣和商家诚信缺失问题。

  5.建立统计监测体系。探索建立全口径、多方式、多维度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模式,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数据统计制度。继续完善适合网络零售的海关归类办法、清单申报通关和统计方式。

  6.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对跨境电子商务关键环节的风险监控,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企业业务指导和培训。探索建立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控非真实贸易洗钱的经济风险,数据存储、支付交易、网络安全的技术风险,以及产品安全、贸易摩擦、主体信用的交易风险,确保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商品质量安全。

  三、主要创新举措

  (一)壮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主体。

  1.强化跨境电子商务招商引资。引进各类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和第三方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元化招商活动,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支持传统外贸企业、中小微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在云浮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并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出口业务。支持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政企对话直通车制度,落实领导挂点联系跨境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

  2.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推动不锈钢餐厨具、石材、硫化工、制衣、优质特色农产品等传统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开展智能化、个性化、定制化生产。推动云浮制造商和境外零售商、消费者的直接对接,发展企业对企业(B2B)、工厂对消费者(M2C)等模式,实现产品个性化、定制化的营销转型升级。支持云浮有条件的外贸、物流、供应链等产业主体积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模式创新,推动制造业集群、商贸业集群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联动发展。推动加工贸易企业拓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加快实现经营主体和贸易方式的双转型。

  (二)发展特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按照“一体、六维度、多产业”的布局,引导各地结合产业实际,力争打造各县(市、区)特色、错位发展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云城区依托金属智造科技产业园、健康医药产业园、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及石材产业转型升级基地等载体资源,加快引入和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带动服务资源集聚云浮;云安区依托绿色日化产业园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罗定市依托罗定产业转移工业园及中药提取产业基地,打造高新电子、南药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新兴县以建设融湾先行示范县为契机,依托不锈钢餐厨具产业转型升级基地,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高地;郁南县依托郁南产业转移工业园、无核黄皮产业园等,打造化工、绿色农副产品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区;云浮新区依托省市共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发挥区位优势,打造信创、物流产业集聚区。鼓励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服务配套主体进驻园区,为不同类型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差异化、特色化、精细化的配套服务。支持园区申报评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助力云浮打造金属智造、石材(建材)、现代农业等千亿产业集群。

  (三)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试点。

  聚焦不锈钢餐厨具、金属智造、生物医药与现代农业等云浮特色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提升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支持企业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平台,实现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终端销售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的业务协同,帮助传统制造企业“出海”。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与境外各大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加强合作,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直播和数字营销业务。

  (四)完善云浮智能物流体系。

  依托云浮新港、广州云浮国际物流港、云浮跨境电子商务清关中心,大力发展集商品展示、通关、运输、仓储、集散、配送、信息处理、流通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体系。鼓励不锈钢餐厨具等产业企业采取企业自建、租用、合作等方式,在欧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布局建设海外仓,强化物流配送、现场展示、售后维修、退换管理、信息化数据服务、营销推广等功能。运用海外投资保险等政策性出口信保工具,降低海外仓建设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海外仓企业综合情况评估的信息储备,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五)培育跨境电子商务人才。

  加强跨境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推动校企合作,培养具有外贸经营与管理、国际运输与保险、国际结算、法律服务、平台运营与网络营销等复合型技能人才。发挥好行业商协会、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作用,推动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领域职业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不锈钢餐厨具等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引进一批跨境电子商务行业领军型人才及团队。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吸引、使用和激励机制,健全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市场服务保障。

  (六)完善云浮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

  推行涵盖企业备案、申报、征税、查验、放行、转关等环节的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与海关业务系统对接,提供已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息及开展业务情况。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商品出口,简化申报要素,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探索试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出口退货渠道。

  (七)落实税收征管政策。

  落实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对云浮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云浮综试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实行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八)落实外汇监管制度。

  加强银行、支付机构与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办理收付汇业务,对跨境电子商务收付汇实行监管。支持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境内个人通过个人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子商务外汇结算。境内个人办理跨境电子商务项下结售汇,提供有交易额的证明材料或交易电子信息的,不占用个人年度便利化额度。银行和支付机构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小微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可免于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九)推动金融服务体系创新。

  探索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推动个人贸易项下外汇资金结算便利化,鼓励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个人直接通过银行办理跨境电子商务的外汇资金结算。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贸易相关票据和单证真实性、有效性的审核,利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接口查询企业交易、支付、物流信息并进行数字化比对,在确保交易真实合法以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允许在线上服务平台实现“三单合一”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或个体工商户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自行收结汇。推动银行与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联网,实现网上结算。鼓励金融机构与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为外贸企业和个人提供跨境交易人民币结算服务。鼓励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创新型信贷产品,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十)强化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

  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国别风险、合规风险防控,建立预警机制。建立公共信用管理负面清单,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支付企业、相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及境内个人进行信用评级,制定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负面清单。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商品实施质量追溯管理,便利消费者通过全球质量溯源系统、手机应用程序掌握商品质量信息、维护自身权益。加大质量监管及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境外平台规则和出口目的国政策法规培训,提高企业合规运营水平,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十一)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

  完善支持云浮综试区建设的政策体系,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力度,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行业企业、综合园区、配套服务体系、海外仓、物流仓储设施、人才培育等建设。建立云浮综试区跨境电子商务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机制,推动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审批,确保跨境电子商务项目快速建设、早出成效。深化外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市场监管、税务、外汇、通关、金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简化流程、精简审批,不断优化云浮政务服务环境。探索同一关区不同综试区监管业务模式合作创新政策,优化配置进出口资源,壮大经营主体,促进共同发展。

  四、组织实施

  云浮市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云浮综试区建设各项工作,涉及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省商务厅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云浮市加快推进综试区建设,并及时跟进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做好协调配合、指导评估等工作,共同推进相关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把云浮综试区建设好、管理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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