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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广州以“激发活力”实施营商环境5.0改革 建设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在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出新出彩”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广州的重要任务,广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广州坚持对标最高最好最优,迭代实施营商环境1.0到4.0改革,1.0改革聚焦行政审批领域“简政放权”,2.0改革瞄准重点领域推进“指标攻坚”,3.0改革着力实施行政审批跨部门“流程再造”,4.0改革以“绣花功夫”全方位提升政府管理服务水平,稳步实施了428项改革举措,连续2年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前列,全部18个指标获评全国标杆;连续2年在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第一,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广州营商环境不断向好,有力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2021年,全市市场主体突破300万户,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万家,在穗投资世界500强企业增至330家,民营经济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进出口总额均超万亿元,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对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牵引作用进一步彰显。
2021年9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把广州作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之一,通过综合授权方式赋予广州更大自主改革空间。广州牢牢把握创新试点的重大改革机遇,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制定出台了《广州市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启动营商环境5.0改革,着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一、《实施方案》总体思路
《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是以“激发活力”为主线,启动营商环境5.0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企业创新发展松绑减负。一是坚持系统推进,围绕国家部署的改革任务,吃透用足国家赋予的各项政策,逐项研究制定细化落实举措,拿出实实在在的硬招实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坚持制度创新,推出更多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首创性和显示度、展现广州特色亮点的制度创新成果,打造营商环境“制度高地”。三是坚持放管结合,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科学把握改革时序和节奏,建立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改革总体风险可控。四是坚持暖企惠企,着力构建更有效率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完善企业降本减负长效机制,落实各项稳企惠企政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企一策、一项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不断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五是坚持齐抓共管,由市领导小组和专责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区结合实际先行先试,形成推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主要目标是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将广州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成为全球资源要素配置中心,以及全球企业投资首选地和最佳发展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打造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策源地”和“试验田”。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亮点
《实施方案》从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等10个方面提出40项重点改革任务、223项落实举措、76项特色举措。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围绕国家部署的10个方面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拓展,制定实施方案,作为推进创新试点和5.0改革的“总蓝图”。《实施方案》紧扣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投资建设、缴纳税费、跨境贸易、人才服务、融资信贷、知识产权等市场主体关切领域,实施一揽子突破现行规定或弥补现行政策空白的创新改革,提出40项重点改革任务,注重改革的系统集成,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将国家创新试点部署和我市营商环境改革任务集成谋划、一体推进、系统落实。
(二)围绕国家要求的101项改革事项逐项落细,提出具体落实举措,作为扎实推动改革的“路线图”。《落实举措清单》共包括223项举措,做到台账式管理、项目式实施、节点式推进。一是“规定动作”力争走在全国前列。比如,在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方面,提出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优化项目联合验收方式等细化举措,推动我市继续深化全国工改试点,保持改革领先优势。二是“自选动作”争取形成广州经验。比如,充分发挥广州作为全国唯一的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田”优势,提出建设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推动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协作机构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聚焦我市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城市,提出建设广州南沙(粤港澳)数据要素合作试验区、开展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等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创新举措等,力争充分发挥创新试点的引领作用,推动我市各有关领域改革持续深化。三是创新监管确保守住改革风险底线。按照国家关于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要求,针对改革事项落地实施,专门研究提出具体监管措施,力求夯实监管责任,完善和细化监管要求,形成务实管用的监管规则体系。
(三)依托广州开发区研究提出特色改革举措,作为推动创新试点处于引领位置、走在全国前列的“任务书”。《特色举措清单》提出首批76项原创性、差异化“特色改革举措”,为创新试点工作探索更多有益经验。一是聚焦“中小企业能办大事”,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动力。发挥全国首个“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示范区作用,围绕知识产权、要素供给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改革,通过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二是聚焦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建设大湾区人才高地。构建“黄埔人才指数”,结合企业经营和人才发展状况,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用工对接等服务;完善人才评价体系,与科技人员实际贡献相统一。三是聚焦市场主体需求,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健全营商环境观察员制度,继续推动改革围着市场主体转,率先在新业态食品经营许可“一类一策”、新型食品生产许可“一品一策”、构建“政务雷达”、行政审批全流程“阳光查”等便捷企业群众办事方面先行突破。四是聚焦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实现监管“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率先探索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一业一单”监管机制、网络市场政企合作共治协同监管等新型市场监管举措,兼顾创新发展和风险防控。五是聚焦国际规则衔接,提高营商环境国际化水平。围绕资源跨境流动、投资贸易便利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加强与港澳、新加坡合作,加快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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