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0PXQFQ7Y(P~4838LJ_]L.png

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财审
| 数据库服务

财税信息库

| 金融会计专题

融资租赁会计 并购会计 期权会计 估值管理 贷款公司会计 金融审计 资产管理会计 套期会计 股票会计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

| 转创平台
| 财税中心

财税培训 房地产财税 留抵退税 知识库 税收政策 税务处理 涉税处理 金税四期 财税咨询 税务优化 税务咨询 税前扣除 涉税问题

| 国际财务管理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国际企业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 外商投资 国际财务准则 ISSB动态追踪 转创全球会计

| 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师执业 汇算清缴 税务稽查 资料下载 不良资产处置税务系列 出口退税 税收筹划 房地产税务筹划 税务鉴证服务 进出口税收 IPO财税 全球企业税收征管 个人所得税 并购重组涉税 企业所得税 研发加计扣除 转让定价专题 君恒税务师事务所 经典案例 涉税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 减税降费

| 财税法律服务

法证会计 税务合规服务 工商法规 行政处罚 经济预警 行政复议 税款征收 民商涉税 虚开发票

| 会计中心

医药会计 成本会计 无形资产会计 交通会计 银行会计 商业智能管理会计 政府管理会计 建设会计 工会会计 会计工厂 国企会计 会计监督 会计信息化 商业会计 教育会计 数字会计 财政会计 农业会计

| 财务咨询

财务顾问 财税金融 财务管理咨询 财会资管 内控审核 公共财务总监 财务分析

| 内部审计专题

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 内部审计规程 公用经费审计 内部审计准则 银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指南 内审质量评估 房地产企业内部审计

| 审计创新与全球化

信息技术审计ITA 电子数据处理审计EDPA 数字化函证 国际审计准则与实务 大数据审计 数据采集与审计 区块链审计 信息系统审计 电子数据审计 电子商业汇票跨境支付 可信安全体系

| 代理记账中心

健顺财务咨询 会计园地 会计处理 代理记账 工商注册 账务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准则 票研社 会计师事务 财务审计 尽职调查

| 审计智库

国际审计

| 审计中心

风险审计 工程造价审计 物流审计 人力资源审计 预算审计 碳审计 固定资产审计 投标审计 政府审计 资金管理审计 工程审计 绩效审计

| 审计及鉴证

审计服务 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审计及鉴证服务 上市公司审计 税务审计 风险导向审计

| 专项审计

离任审计 清算审计 专项审计 司法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清产核资 反舞弊审计

| 审计工厂

竣工决算审计 大数据审计 网络安全审计 法证会计 反舞弊中心 财税审计 审计监督 教育内部审计 预决算审计 审计质量评估 绿色审计 审计工程 合规审计 审计信息化 审计之家

| 审计咨询服务

资产评估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资产审计 IPO审计 财务审计 财政审计

| 企业不申报纳税的法律责任-金融借贷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财审 > 财税中心 > 知识库

新《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申报纳税包括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两个方面的内容。在税收征管过程中,通常会遇到不同形式的不依法申报纳税行为。探讨不依法申报纳税的表现形式及其法律责任,有助于税务部门和税务人员正确执法。

一、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但按期缴纳了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的行为违反了纳税申报管理规定,破坏了正常的税收管理秩序。税务机关应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明确:“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纳税人按期如实进行了纳税申报,但逾期未缴纳税款
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的行为违反了税款征收管理规定,导致国家税款不能及时入库。税务机关应依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纳税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新《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第一款明确:“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还可依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纳税人按期进行了纳税申报,但申报不实

笔者认为,申报不实与虚假申报的含义是一致的。针对纳税人的不实申报,税务机关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1、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且形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纳税人的这种行为属偷税,税务机关应依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明确:“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未形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纳税人的这种行为,违反了纳税申报管理的规定,但未形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对这类行为,不能按偷税进行处罚,应依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

针对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应依据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行使核税权。
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明确:“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在此基础上,税务机关应区别纳税人是否形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形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针对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应依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按偷税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2、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但未形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针对这种情况,税务机关应依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按“情节严重”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

五、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
纳税人的上述行为既违反了纳税申报的管理规定,也违反了税款征收的管理规定。税务机关应依据新《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追缴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的应纳税款,并依据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明确:“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转创君
企业概况
联系我们
专家顾问
企业文化
党风建设
核心团队
资质荣誉
领导智库
专家库
公司公告
加入转创
战略合作伙伴
质量保证
咨询流程
联系我们
咨询
IPO咨询
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
投融资规划
企业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管理
风险管理
竞争战略
集团管控
并购重组
家族办公室
资产管理
股权设计
企业管治与内部审计
企业估值
价值办公室
内控咨询
投资银行
管治、内控及合规服务
法律咨询
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
投融资规划
人力资源
资产评估服务
会计服务
科技服务
资质认证
ESG服务
商务咨询
转创法信
内部控制服务
转创投服
金融服务咨询
企业服务
财会服务
翻译服务
财审
金融会计专题
财税中心
国际财务管理
税务师事务所
财税法律服务
会计中心
财务咨询
内部审计专题
审计创新与全球化
代理记账中心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智库
审计中心
审计及鉴证
专项审计
审计工厂
审计咨询服务
金融
纳斯达克
并购交易服务
北交所
IPO咨询
深交所
上交所
直通新三板
董秘工作平台
独立董事事务
SPAC
资本市场服务中心
澳洲上市
加拿大上市
香港联交所
新交所
金融分析师事务所
合规
合规与政府管制
企业合规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证会计与反舞弊
反洗钱与制裁合规
反垄断中心
企业合规管理咨询
合规中心
转创全球企业合规
合规律师事务所
金融安全与合规
海关及全球贸易合规
ESG合规
反欺诈中心
合规中心(产业)
知识产权合规专题
私募股权基金合规
ESG
绿色金融
ESG环境
监督中心
ESG社会
监管中心
全球ESG政策法规
ESG咨询
ESG治理
CRS中心
ESG中心
纪检监察
SDG中心
政府管制
法信
信用中心
知识产权
诚信中心
估值分析
转创信评
资产管理
内控中心
征信中心
转创评值
资产评估事务
金融估值
数据资产评估
信用研究
管理
并购重组
转创国际企业研究所
创新创业
转型升级
投融资规划
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可持续
环境评价与双碳计划
人力资源
咨询与战略
转创产研
法律
刑事法律服务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民商事法律服务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
公司法律服务
转创法信事务所
科技与知识产权专题
风险
警察中心
危机管理
金融风险专题
风险管理中心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律风险
企业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师事务所
国际风险研究
风险管理咨询
风险中心
黑客中心
风控中心
操作风险专题
安全中心
转创
转创深圳(深莞惠)
转创广佛
转创系统
转创梅州
客家经济
转创珠三角
转创潮州
转创网校
转创厦门
转创国际汕头
转创揭阳
转创国际研究院
中国转创科学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