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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行业“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烟办〔2017〕39号)
各省级局:
现将《烟草行业“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烟草行业“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积极推进烟草行业“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深化烟草行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统筹规划、问题导向、协调发展”的原则,构建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推行公开透明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切实提高烟草行业政务服务质量和实效。工作目标
(一)规范网上服务事项。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烟草行业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重点编制和维护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信息,行业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根据国务院审改办要求统一编码,并通过国家局门户网站链接的政务服务大厅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平台进行集中公开发布。
(二)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按照“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要求,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批、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申请人的办事成本。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以及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等工作,积极推动电子许可证、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应用。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协调工商管理部门,落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网上办理要求,并在门户网站、网上服务平台设立公众反馈渠道,开展行政许可服务满意度评价,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关注反映、回应关切、解答问题。
(三)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各级烟草专卖局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支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政务信息互认共享、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等工作。要逐步开展烟草专卖许可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申办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例如开展预约查询、许可证寄送等服务。
(四)公开网上服务信息。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在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门户网站和实体办证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监督举报方式等,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注意事项等;明确需要提交申办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五)升级网上服务平台。围绕一站式服务要求,加强网上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平台与行业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对接联动。依托国家局门户网站,整合行业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充分准备技术条件,按要求及时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主动做好对接工作。各级烟草专卖局也要相应做好本级门户网站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整合对接工作。
(六)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各级烟草专卖局要加强实体办证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使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提升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服务水平。推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审批办理进驻当地政府实体政务大厅,实现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具备条件的地区,要在2017年底前完成进驻工作。
(七)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按照国务院整合构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等具体要求,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好基础。梳理和编制烟草行业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并指导各级烟草专卖局向各省(区、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按需开放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系统实时数据接口,实现烟草行政许可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烟草专卖局,要积极支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局办公室牵头负责统筹推进、协调监督,计划司、专卖司、运行司、法规司、信息中心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国家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各级烟草专卖局也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等分工合作、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取得实效。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推广、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二)加强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加强重点督察,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和问责机制,对工作取得成效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甚至损害服务对象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建立政务服务互动机制,跟踪了解服务情况,全面收集意见建议,汇聚众智改进服务。
(三)加强技术保障。按照国家制度标准规范要求,围绕行业“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创新发展,投入必要经费加强相关平台、系统建设,完善软硬件基础设施,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落实整合对接、资源共享等要求,逐步推动行业云集约化建设,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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