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现将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沙咀社区园南二路横三街南侧地段(地块编号:YDCR440605003005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公告如下: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出让意向:
二、拟协议出让地块开发建设要求:
本宗地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之日起八年内,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本宗地用于塑料制品业项目。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须按要求对本宗地进行开发建设,其中,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必须整体登记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不得分割登记、分拆销售。本宗地地上建筑物整体竣工验收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自不动产登记至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之日起十五年内,不得转让。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42个月内,本宗地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整体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年内,相比2020年在九江镇的年纳税额,其中任意连续三年累计增加的总纳税额不低于690万元,(以南海区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年度的纳税证明为审核依据)。增加的纳税额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税收,不包括土地交易、房产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实际纳税额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为审核依据;
三、如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6月18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8号,联系电话:0757-86369250)。
附件:1. 用地红线图
2. 位置示意图
(附件详见南海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nanhai.gov.cn/fsnhzrzyj/gkmlpt/index)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