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0PXQFQ7Y(P~4838LJ_]L.png

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合规
| 合规与政府管制

支付清算 监察稽核 机构合规 网络套路贷 稽察稽核 矿业法务 纪检监察 行政合规 巡视巡察 党风廉政 医药反腐 党内法规

| 企业合规

消费者安全 数据安全审计 企业合规师 备案登记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 知识产权合规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保护 企业廉洁合规 经营合规 风险提示与预警信息 IPO合规 安全生产合规管理 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合同合规管理 企业合规实务 企业数据合规 企业刑事合规

|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网络犯罪 人工智能合规 网络安全 新基建安全资讯 保密科技 数据合规 元宇宙合规 数字合规 网络与数据法学 电信网络诈骗 区块链合规 信息与网络安全 网络不正当竞争 数字贸易合规 数据出境合规 互联网合规

| 法证会计与反舞弊

法证会计 涉案企业合规 调查及法证会计 舞弊审计 金融科技合规 司法会计 价格舞弊

| 反洗钱与制裁合规

反洗钱知识系列宣传 经济制裁和出口管制 反洗钱中心

| 反垄断中心

反垄断合规 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

| 企业合规管理咨询

上市公司合规管理 税务合规 企业合规管理 商业秘密 财务合规 商业合规 内控资讯 合同法律 信息披露风险 公司法实务 人力资源合规 知识产权合规 合规尽职调查 内控稽查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合规 会计监管风险 税务异常处理 税务检查应对

| 合规中心

征信合规 涉税合规 经济犯罪案例 合规文化主题月 劳动与人力资源合规 合规运行报告 网络直播合规 信用合规 刑事合规管理 工程合规与舞弊调查 涉案企业合规 安全审计 劳务派遣合规 采购合规 财务风控 招投标合规

| 转创全球企业合规

国际注册合规师 公司治理与公司合规 全球金融监管动态月刊 境外合规专项行动 国企合规 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 出口退税合规风险 全球反垄断 全球合规事务 国际监管合规服务 进出口管制和贸易制裁 境外投资和“一带一路” 跨境投资和经营合规 知识产权内部控制 商业贿赂 外汇合规

| 合规律师事务所

企业法务 涉外企业合规 合同内控 反腐败合规 不正当接触 泄露公司机密罪 合规法务 刑事合规 贪污贿赂 科技法律 信披违规 企业刑事风险防控及刑事合规 法律风险管理 洗钱犯罪

| 金融安全与合规

证券合规 银行合规 金融犯罪合规 保险合规 金融消费者保护 银保监督 私募合规 互联网金融合规 银行合规资讯 投融资合规 支付 银行合规综合 金融安全 信托合规 担保合规 金融合规 股权合规 内保外贷合规 外汇合规 保理合规

| 海关及全球贸易合规

海关及贸易合规 农食产品技术贸易 国际经贸预警 国际商事认证 出口管制 海关税收征管 走私罚罪研究 出口退税行政诉讼 跨境电商合规 AEO海关认证 出口骗税 RCEP 全球贸易规则

| ESG合规
| 反欺诈中心

反欺诈实践 反欺诈反冒领专栏 欺诈调查

| 合规中心(产业)

医药合规 环保合规 医美合规 教育合规

| 知识产权合规专题

知识产权合规 知产纠纷调解案例 知识产权确权

| 私募股权基金合规

私募投资基金 融资合规 基金合规

| 中概互联网公司VIE架构境外上市合法化了吗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合规 >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 数据合规

江湖上谣言四起的VIE架构境外上市的政策动向,终于“靴子落地”,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境外上市规定”)。

为了回应各界关切,证监会同时发布了《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明确“在遵守境内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满足合规要求的VIE架构企业备案后可以赴境外上市。”由此被部分观察者言之凿凿的解读为“中概互联网公司VIE架构境外上市合法化了”,还自作多情的认为是“圣诞大礼包”。

汇业律师事务所黄春林律师团队认为,无论是《境外上市规定》还是前述答记者问,国内法律及监管对VIE架构合法性的态度一直没变:既不直接否定也不直接肯定,但不排除事后实质审查。因此,在《境外上市规定》背景政策下,若一定要得出“VIE架构境外上市合法化”的结论,须至少同时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上市境内运营实体所处行业为外资限制性行业,例如电信行业、文化行业;

(2)律师出具的是有保留的法律意见,准确披露了“严格遵守外商投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法律风险;

(3)行业主管部门无剥离、暂缓意见;

(4)上市监管部门无附加条件通过备案;等

本文中,汇业黄春林律师团队简要分析在《境外上市规定》背景政策下,中概互联网公司境外上市同时满足以上几个条件,实际上非常难,因为:

一、VIE架构的使命之一

即是为了绕开中国外资限制

中国对外商投资信息服务、云服务、出版、新闻及教育等行业,采取外资限制措施。以互联网信息服务为例,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电信条例》等规定,外商禁止投资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互联网公众发布信息服务;外商投资其他经营性信息服务的,外资股比不得超过50%。

根据汇业黄春林律师团队的相关项目经验,在持股层层穿透审查机制下,若申请主体实际上外资股比即便不超过50%的,也很难获得工信部办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因此,为了既确保境内合法经营的许可证,同时又为了获得境外资本融资,于是VIE架构应运而生。因为这一架构很好的解决了牌照申请时“形式股比无外资”和境外融资时“外资权益可并表”的天然矛盾。

因此,绕开中国外资限制是VIE架构的天然使命之一;其他非外资限制类行业(例如经营性电子商务),搭建VIE架构的必要性大大降低。所以,外资限制性行业,才是检验VIE架构合法性的适当领域。

二、律师可能无法出具无保留法律意见

《境外上市规定》第八条明确规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的,应当严格遵守外商投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国家安全保护义务”。前述《答记者问》也明确“遵守境内法律法规”是前提条件。

从外资监管的角度如第一部分分析,VIE架构存在天然的“以合法形式(股比形式上无外资)掩盖非法目的(绕开外资限制)”的法律风险,同时也考虑到互联网公司在申请或续期电信业务牌照时明确书面承诺“逐级追溯均不含外资成分”,因此,据我们不完全统计,涉及外资限制类中概互联网公司境外上市时,律师大多数出具了有保留的法律意见。

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角度,除了企业业务细节中的网安及数据合规风险外,汇业黄春林律师团队之前在《揭开面纱:VIE架构本身存在数据合规缺陷》文章中提出,VIE架构本身存在诸如WFOE违规收集使用存储数据,VIE违规对外提供和跨境传输数据等合规风险。因此,在当前数据安全“立法与监管风暴”的大背景下,大部分中概互联网公司境外上市时,律师也都披露了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有关的保留意见。

因此,在未来《境外上市规定》备案制背景下,上市监管部门显然无法对上市实体开展实质合规审查,主要依赖于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开展形式审查。若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身即有保留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及上市监管部门是否能够备案通过,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还需要个案检验。

三、行业主管部门不可能为企业做合规背书

根据《境外上市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及《答记者问》,境内企业存在合规问题的,行业主管部门可以要求暂缓或者终止境外发行上市。在此之前,滴滴事件之后,国家网信办也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境外上市规定》第十六条也重申,“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涉及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因此,在《境外上市规定》背景政策下的“监管协调机制”中,上市监管部门要求企业境外上市“满足合规要求”,而其他协调主管部门几乎不可能会出具“满足合规要求”的意见。例如,之前很多中概互联网公司被境外上市机构问询到是否无证经营时,希望工信部/通管局出具“合法性证明”或“无违法违规证明”,均被工信部/通管局拒绝。

除非,企业先行剥离合规风险较高的业务板块,例如剥离数据资产、拆分持牌业务等。汇业黄春林律师团队从有关主管部门获悉,未来剥离、托管底层数据资产后按照“D/B模式”上市,将成为一种主流的上市路径。

因此,在当前立法层面没有明确确认VIE架构合法性(实际上不可能),在实质重于形式的穿透监管模式下,VIE架构仍然存在违反中国外资限制及数据安全有关的风险,出境上市备案中律师不可能出具无保留法律意见(呵呵……),行业主管部门也不可能为企业合规背书。所以,《境外上市规定》并没有为中概互联网公司VIE架构境外上市“开绿灯”,相反的,从法规层面再次强化了中概互联网公司VIE架构的合法性、合规性要求,反而为“事后审查”留下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此外,《境外上市规定》从另一个角度再次强化了中概互联网企业日常合规建设的重要性,未来企业上市需要提交合规审计报告将成为一种“新常态”,只不过合规审计报告多大程度被监管部门认可,还需要个案检验。当然,一个好的趋势是,有传言称,近期即将在港股上市的中国互联网及科技公司,可能会被要求提交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年度合规审计报告。


转创君
企业概况
联系我们
专家顾问
企业文化
党风建设
核心团队
资质荣誉
领导智库
专家库
公司公告
加入转创
战略合作伙伴
质量保证
咨询流程
联系我们
咨询
IPO咨询
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
投融资规划
企业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管理
风险管理
竞争战略
集团管控
并购重组
家族办公室
资产管理
股权设计
企业管治与内部审计
企业估值
价值办公室
内控咨询
投资银行
管治、内控及合规服务
法律咨询
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
投融资规划
人力资源
资产评估服务
会计服务
科技服务
资质认证
ESG服务
商务咨询
转创法信
内部控制服务
转创投服
金融服务咨询
企业服务
财会服务
翻译服务
财审
金融会计专题
财税中心
国际财务管理
税务师事务所
财税法律服务
会计中心
财务咨询
内部审计专题
审计创新与全球化
代理记账中心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智库
审计中心
审计及鉴证
专项审计
审计工厂
审计咨询服务
金融
纳斯达克
并购交易服务
北交所
IPO咨询
深交所
上交所
直通新三板
董秘工作平台
独立董事事务
SPAC
资本市场服务中心
澳洲上市
加拿大上市
香港联交所
新交所
金融分析师事务所
合规
合规与政府管制
企业合规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证会计与反舞弊
反洗钱与制裁合规
反垄断中心
企业合规管理咨询
合规中心
转创全球企业合规
合规律师事务所
金融安全与合规
海关及全球贸易合规
ESG合规
反欺诈中心
合规中心(产业)
知识产权合规专题
私募股权基金合规
ESG
绿色金融
ESG环境
监督中心
ESG社会
监管中心
全球ESG政策法规
ESG咨询
ESG治理
CRS中心
ESG中心
纪检监察
SDG中心
政府管制
法信
信用中心
知识产权
诚信中心
估值分析
转创信评
资产管理
内控中心
征信中心
转创评值
资产评估事务
金融估值
数据资产评估
信用研究
管理
并购重组
转创国际企业研究所
创新创业
转型升级
投融资规划
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可持续
环境评价与双碳计划
人力资源
咨询与战略
转创产研
法律
刑事法律服务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民商事法律服务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
公司法律服务
转创法信事务所
科技与知识产权专题
风险
警察中心
危机管理
金融风险专题
风险管理中心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律风险
企业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师事务所
国际风险研究
风险管理咨询
风险中心
黑客中心
风控中心
操作风险专题
安全中心
转创
转创深圳(深莞惠)
转创广佛
转创系统
转创梅州
客家经济
转创珠三角
转创潮州
转创网校
转创厦门
转创国际汕头
转创揭阳
转创国际研究院
中国转创科学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