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统一信用基本术语及其定义非常必要。因此,明晰信用领域中一些基本术语及其简明定义,对加强各类组织和个人在同一个平台上的交流与协作,提高信用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信用标准化等工作都具有重大意义。
本标准以科学的信用概念体系为基础,兼顾国际趋势和中国特色。在充分参照国际及发达国家现有术语和定义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和信用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这些基本术语做了适当的完善和发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用通用、信用管理、征信、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保险、保理、社会信用体系等方面基本概念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信用服务、管理、科研、教学和出版等工作,其他涉及信用工作的相关领域也可参照使用。
2通用
2.1信用 credit
个人或组织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注1:承诺包括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合同条款等契约约定的、社会合理期望等社会责任的内容。
注2:在经济领域,信用的含义等同于交易信用,是指交易各方在信任基础上,不用立即付款或担保就可获得资金、物资或服务的能力。这种能力以在约定期限内履约为条件,并可以使用货币单位直接度量。
注3:在社会领域,信用难以用货币度量。
2.2诚信 trustworthiness
在社会领域中,个人或组织对外表述的真实主观想法或观点,与其对应行为相符合。
注:“组织”见GB/T19000一2016定义3.2.1。
2.3信誉 reputation
个人或组织在社会或经济活动中积累的声誉。
2.4信用主体 subject of credit
参与信用活动(2.8)的个人或组织。
2.5政府信用 government credit;public credit
政府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注:在经济领域,政府信用是指政府偿还其到期债务的意愿和能力。
2.6企业信用 enterprise credit
企业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注:在经济领域,企业信用是指企业偿还其到期债务的意愿和能力。
2.7个人信用 personal credit
个人履行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注:在经济领域,个人信用也叫消费者信用,是指个人偿还其到期债务的意愿和能力。
2.8信用活动 credit activities
围绕信用交易、管理、服务等一系列相关活动。
2.9信用工具 credit instrument
在信用活动中,以契约形式呈现的授信人经济权利凭证,可证实授信和受信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并可合法转让。
2.10授信 credit granting
信用主体向交易对方提供信用工具的经济活动。注:提供信用工具的一方为授信方。
2.11受信 credit receiving
信用主体接受交易对方信用工具的经济活动。注:接受信用工具的一方为受信方。
2.12守信 credibility
信用主体履行承诺的行为。
2.13失信 discredit:faith breaking
信用主体未履行承诺的行为。
2.14信用交易 credit transactions
以信用工具为媒介的市场交易活动。
2.15信用销售 credit sales
赊销
以信用工具为媒介的销售形式,即不要求受信方立即付款即可以进行交易的销售活动。
注:使用信用销售方式的受信方也被称为赊购方,使用信用销售方式的授信方也被称为赊销方。
2.16信用消费 credit consumption
使用信用工具除购商品或服务的消费方式。
2.17信用经济 credit economy;credit driven economy
以信用工具为交易媒介的经济形态。
2.18信用风险 credit risk
因受信方无能力和/或无意愿履行承诺而导致授信方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2.19信用环境 credit environment
信用活动开展的经济和社会关系。
2.20信用规模 credit scale
在一定范围、一定时间内用货币单位度量的信用交易总量。
2.21信用危机 credit crisis
由于信用主体失信引发的信用交易关系被破坏的现象。
注:在经济领域,信用危机是指因信用过度投放引发信用主体大量违约,导致一个或多个经济体的正常运行受到严重破坏的经济现象。
2.22信用信息 credit information
个人或组织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与信用有关的记录,以及与评价其信用价值相关的各类信息。
2.23信用记录 credit record
完整记录信用主体一项信用行为的信用信息集合。
2.24公共信用信息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履职过程产生的有关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
注:依法行使公共职能的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依法行使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3信用管理
3.1信用管理 credit management
识别、防范、转移和控制信用风险的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安排。
3.2企业信用管理 enterprise credit management
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识别、防范、转移和控制的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安排。
3.3消费者信用管理 consumer credit management
对消费者个人信用风险进行识别、防范、转移和控制的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安排。
3.4信用管理师 credit management licensee
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和征信技术工作,并取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专业人员。
3.5信用期限 length of time to maturity
信用交易活动中授信方给予受信方的最长付款期限。
3.6商账追收 debt collection
由受托方通过专业、合法的追收,帮助委托方及时收回账款,降低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控制企业信用风险的活动或过程。
3.7消费信用 consumer credit
由授信机构向个人及家庭提供的用于个人或家庭消费目的的信用额度。
3.8信用档案 credit files
对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而形成的信用记录。
4.1征信 credit reporting
采集、整理、保存、加工个人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向有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帮助市场主体判断控制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4.2征信业务 credit reporting business
对个人或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4.3征信机构 credit reporting agency
经营征信业务的机构。
4.4信用调查 credit investigation
征信机构接受客户委托,通过信息查询、访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和评价被调查对象信用状况,并提供调查报告,为委托人达成交易或处理逾期账款和经济纠纷、选择贸易伙伴等提供参考的活动。
4.5征信报告 credit information reports
征信机构对个人或组织某段时间内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和分析的结果。
注1:企业征信报告主要包括基本信用信息报告、普通调查报告、深度调查报告和专项调查报告等。
注2:个人征信报告主要包括当事人报告、雇主报告、商业信用报告和房贷信用报告等。
4.6企业征信 business credit reporting;business credit investigation
企业资信调查
征信机构对企业单位进行的征信业务活动。
4.7个人征信 consumer credit reporting;consumer credit investigation
消费者信用调查
自然人征信
征信机构对自然人进行的征信业务活动。
4.8征信系统 credit information system
征信机构与信息提供者协议约定,或者通过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对分散在社会各领域的个人或组织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和加工而形成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及相关系统。
4.9信用登记 credit registration
征信机构采用特定标准与方法收集、整理及加工个人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形成数据库,根据查询申请提供查询服务的活动。
4.10信用评分 credit scoring
根据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运用统计和其他方法,建立信用评分模型,对信用主体的信用进行评价,并用分数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活动。
注:信用评分一觳包括通用评分和定制化评分。
4.11信用风险指数 credit risk index
用于度量信用风险大小的指数。
4.12个人信用报告 individual credit report
当事人信用报告
提供当事人个人信用基本信息和记录的征信报告。
4.13信用信息透明度 credit information transparency
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披露程度和获取方式的便利性。
注:信用信息透明度能宏观度量国家的信用信息环境好坏,也可微观度量商业组织的诚信程度,用指数进行标识。
5信用评级
5.1信用评级 credit rating
资信评级
资信评估
对影响评级对象的诸多信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对其在未来一段时间按期偿还债务的能力及其偿还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并用专业符号表示不同的信用等级,以揭示债务人或特定债务信息风险的活动。
5.2主体评级 issuer credit rating
对企业、金融机构等经济主体整体偿债能力与意愿的综合评价。
5.3债项评级 issue credit rating
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如普通公司债券、次级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偿还风险的评价,即对其违约可能性及损失程度的评价。
5.4违约率 default rate
某种债务类别中实际违约笔数占该类别债务总笔数的比率。
5.5违约概率 probability of default
债务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能性。
注:不同信用等级的债务人历史违约率的统计值可作为未来违约概率预测值的参考。
5.6回收率 recovery rate
债务人违约后资产的回收程度。
注:一般采用相对数形式表示。
5.7违约损失率 loss given default
债务人发生违约将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程度。
注:一般采用相对数形式表示,是预期违约的损失占风险暴露的百分比。违约损失率是由回收率决定的,即:违约损失率=1一回收率。
5.8信用评级机构 credit rating agency
从事信用评级业务的机构。
5.9评级方法 rating method
信用评级机构对评级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价的专门方法。
注:评级方法一般包括定量分析方法和定性分析方法。
5.10评级程序 rating process
信用评级机构对评级对象进行评级的作业流程。
5.11信用等级 credit grade
资信等级
用既定的符号标识评级对象信用状况的级别结果。
5.12评级展望 rating outlook
对评级对象信用等级未来变化趋势的评估。
注:评级展望并不一定意味者信用等级的变化,一股分为正面、负面和稳定等。
5.13跟踪评级 surveillance of rated issuers and issues
信用评级机构在完成初次评级后,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进行后续跟踪评价。
6信用担保
6.1信用担保 credit guarantee;credit assurance
企业在通资金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由依法设立的担保机构以保证的方式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能依约履行债务时,由担保机构承担合同约定的偿还责任,从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一种金融支持方式。
6.2融资性担保 financing guarantee
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6.3机构代偿率 body compensatory rates
融资性担保机构已解除的担保额中出现代偿支出的总体比例。
注:机构代偿率是融资性担保业务运营质量的指标。
6.4代偿损失率 compensatory loss
融资性担保机构已解除的担保额中出现代偿坏账的总体比例。
6.5担保放大倍数 guarantee magnification
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的放大比例。
注:一股地说,担保放大比例越大,担保机构所要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大。
6.6反担保 counter guarantee
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6.7再担保 re-guarantee
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
注: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维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7信用保险
7.1信用保险 credit insurance
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注:信用保险是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是一项用于风险管理的保险产品。
7.2出口信用保险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信用保险机构对投保企业因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的安全保障服务。
注:以出口贸易中的国(境)外买方信用风险为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过程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隐或进口国(进口地区)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在该项业务中,保险人将赔偿出口商因买方不能履行贸易合同规定支付到期的部分或全部债务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7.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short--term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保险人对信用期原则上不超过360天的出口承担收汇责任的保险。注: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责任范围包括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
7.4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domestie trade credit insurance
为本国交易双方,因买方原因导致的卖方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而提供的一种信用保险。
注:通常只保商业风险。
7.5出口买方信贷保险 buyer's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在出口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出口信用机构向贷款银行提供还款保障的政策性保险。
注:用于保障贷款银行在买方信贷项下的收汇安全,对贷款银行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类保险在支持贷款银行提供中长期信贷的同时,也帮助出口企业减少风险,实现出口合同项下的即期收汇。
7.6出口卖方信贷保险 seller's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出口信用机构向出口方提供收汇风险保障的政策性保险。
注:用于保障出口方在延期收款的出口合同项下的收汇安全,对出口方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类保险用以支持出口方以出口卖方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进口方提供延期付款的便利,以增加成交机会,增强盈利能力。
8保理
8.1保理 factoring
供应商将其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而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等综合信用服务中的至少一项。
8.2商业保理 commercial factoring
由非银行机构,即独立保理商提供的保理服务。
注:按照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同,由银行提供的保理服务为银行保理。
8.3国内保理 domestic factoring
保理商为从事境内交易行为的债权人、债务人提供的保理服务。
8.4国际保理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保理商为交易行为超出同一国境内的债权人、债务人提供的保理服务。
注:国际保理通常采用双保理机制,并将出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称为出口保理商,进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称为进口保理商。
8.5再保理 re-factoring
保理商以受让其他保理商转让的应收账款为前提开展的保理业务。
9社会信用体系
9.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unified social credit code
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标识码。
[GB32100一2015,定义3.5]
9.2信用监管 credit supervision
基于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实施的管理方式。
9.3政务诚信 government trustworthiness
政务主体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履行政务承诺的意愿、能力和行为。
9.4商务诚信 business trustworthiness
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履行商务承诺的意愿、能力和行为。
9.5诚信评价 trustworthiness assessment
对信用主体在某一时期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估,并用特定符号标明其诚信状况的活动。
9.6信用制度 credit institution:credit bylaw
规范和管理信用主体行为以及信用活动过程的规章或准则。
10其他
10.1互联网征信 internet investigation
通过采集个人或组织在互联网上公开的信息,及其交易平台或使用互联网各类服务过程中留下的线上信息数据,利用相关技术进行线上信用信息分析与服务的活动。
10.2大数据征信 big data investigation
通过采集个人或组织多源、多维、多域的数据,进行清洗与验证、关联与量化的信用信息分析与服务的活动。
10.3大数据信用评价技术big data rating technology
综合采用信息技术,以多源、多维、多域的客观、全量明细数据为基础,以线上与线下实时或高频度、自动化的数据采集、清洗、验证、处理能力为保障,以量化分析信用主体日常行为与信用风险的关联性为核心,能够对信用个体与群体进行大批量、全过程、全动态的风险分析与管理的方法。
10.4大数据信用监测系统 big data credit monitoring system
运用大数据信用评价技术,实时对信用主体风险跟踪测评,反映信用风险水平变化,并能发出风险预警信息的系统。
10.5大数据信用风险抑制 big data credit risk depressing
运用大数据信用监测系统,从信用主体日常行为中发现潜在风险因素,预警金融机构采取调查、保全等措施,从而抑制信用风险发生,避免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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