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0PXQFQ7Y(P~4838LJ_]L.png

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法律
| 刑事法律服务

涉税刑事 走私骗税 金融犯罪 刑事检察 反舞弊反腐败调查及刑事控告 刑事案件 非法集资 刑事辩护

|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科创板法律 北交所法律 境外上市 上市并购与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再融资 新三板 境内外公司债券发行 创业板法律 证券法研究中心 债券融资 欺诈发行

|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银行法律 争议解决 骗取留抵退税 财税法律 金融纠纷 并购重组法律 私募法律 金融工具法律 金融法律事务 财务纠纷 税务处罚听证 保险法律 税法中心 涉税问题 信托法律 股权纠纷 财税合规 保理法律 税务稽查应对 税务行政复议

|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国际商事仲裁 竞争与反垄断 环境执法与合规 司法鉴定研究中心 司法审判 破产案件管理人 反腐败合规 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

| 民商事法律服务

行政纠纷 侵权纠纷 合同纠纷 债务纠纷 借贷纠纷 民商事纠纷 工程纠纷 婚姻家庭

|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

劳动纠纷 劳动法务 劳动仲裁

| 公司法律服务

破产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纠纷 维护企业权益 企业法律顾问 国际公司法 企业司法 医疗卫生法务

| 转创法信事务所

公证律师 建工房产 法务会计 外商投资 经济法中心 诉讼与证据 民商事法律服务 对赌条款 债权转让 不良资产处置 信用担保 信用律师 重大违法 调解业务 商法中心 合同公证

| 科技与知识产权专题

知识产权法律 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法律 数字科技与人工智能 电子证据研究 知识产权纠纷 科创与新质生产力

| 货物出口后为何又回流境内?以案揭秘“货物回流”背后的走私骗税玄机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刑事法律服务 > 走私骗税

东南亚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其中,香菇、木耳、茶叶是我国向东南亚国家出口的主要农产品。然而,在我国与东南亚国家的边境,却存在一种奇怪的现象:香菇、木耳、茶叶等农产品从我国出口运输至东南亚国家后,却又偷偷地运输返回我国境内,“货物回流”的背后暗藏着什么玄机呢?

我们通过真实的案件为大家解开谜题。

2020年8月18日,广西南宁海关通报,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广西、河南、湖北三省区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破获了一起走私、骗税全链条特大案件。这一案件为我们揭开了香菇、木耳、茶叶等农产品出境后又偷运进境而后再次出口的玄机。

原来,国内数十家出口企业以香菇、木耳、茶叶等农产品为道具,通过签订虚假外贸出口合同,而后虚开发票、虚假结汇的方式,先将货物出口到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然后通过边境走私团伙偷运入境,进而实现同一批货物循环往复进出口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目的。

在本案中,共涉及河南、湖北、广西、广东、江西、陕西六省区59家出口企业,10余个犯罪团伙,虚假贸易出口的货物价值合计达到110亿元人民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共计14.3亿元。其中,仅广西杨某某等人就通过虚假贸易出口货物17.16亿元,骗税出口退税2.23亿元,另外走私回流货物6.82亿元,偷逃应纳税款数亿元。

实际上,以农产品作为道具循环进出口走私、骗税的案件并不鲜见,而且农产品种类也不仅限于香菇、木耳、茶叶,冷冻海产品也是该类案件的常见“道具”。

在2013年至2014年11月,广东湛江东海某水产公司为骗取出口退税,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1、业务部主管陈某2操作,将其公司的冷冻海产品出口到香港后,再换柜转运到越南,然后通过中越边民互市贸易的方式,走私进入我国境内,而后再次申报出口。
    经法院认定,该水产公司采取假出口贸易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3294万元,将212个集装箱的冷冻海产品走私进境,偷逃应缴税款7138万元。

以上两个案件,为我们揭开了农产品反复进出境背后的真相,那就是骗税与走私违法犯罪行为。

并且我们可以知道,农产品骗税+走私的常见行为模式大致可以分解为两步,即对于同一批货物

第一步,假报出口,通过签订虚假外贸合同并配票配汇,将货物出口后,向税务机关申报骗取出口退税款;

第二步,走私进口,利用我国边民互市免税政策,通过边民零散携带进境的方式实现走私进口,进而实施下一轮骗税。

图片

在实践中,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方式是多种多样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农产品骗税+走私相结合的骗税行为呢?这主要是由于三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骗税+走私更为隐蔽、成本更低。骗税+走私,营造了货物真实出口的表象,在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抽检查验时,由于货物真实、单货一致,海关无法发现虚假出口的行为,虚假的出口行为通过借助走私行为的掩护变得更加隐蔽。而且,货物出境后复运进境,同一批货物可以反复多次使用,违法犯罪成本更低。

第二,取得虚开发票更为容易。在出口退税的办理流程中,进项发票是办理出口退税的必备材料,由于农产品收购发票具有申领方便、自开自抵等特殊性,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操作便利。出口企业往往和上游企业合谋,在上游企业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后,向出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游企业可以实现自开自抵,出口企业则可以轻松借助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

第三,边民互市贸易免税政策被利用。根据我国税法的规定,边境地区居民每人每日从边境口岸或从边民互市贸易区(点)内带进的物品(仅限边民日常生活需要为目的),价值在人民币8000元以下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这一政策是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活边富民。然而这一免税政策却被骗税者瞄准,利用该政策逃避缴纳进口关税,制造出循环进出口骗税的不法路径。

根据我国刑法第204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行为人面临最高无期徒刑、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而在循环进出口骗税案件中,由于存在走私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153条的规定,行为人还将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同样面临最高无期徒刑、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

当然,对于骗税、走私两罪,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定罪量刑的处理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对于同样行为模式的案件,存在着数罪并罚和择一重罪处罚的两种处理方式,出现刑罚轻重不一的情况,这需要正确适用刑法,实现同案同判,以达到定罪量刑的公平与正义。另外,对于报关出口后复运进境的行为,也不能一概认定属于骗税与走私行为的复合而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而应当根据进境行为是否属于走私——即进境行为是否滥用边民互市免税政策、是否缴纳进口关税;进境行为与出口行为是否构成循环闭环——即进境行为是否服务于骗税目的,进境行为是否为了再次出口,对整个行为模式做出无罪、一罪与数罪的判断。


转创君
企业概况
联系我们
专家顾问
企业文化
党风建设
核心团队
资质荣誉
领导智库
专家库
公司公告
加入转创
战略合作伙伴
质量保证
咨询流程
联系我们
咨询
IPO咨询
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
投融资规划
企业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管理
风险管理
竞争战略
集团管控
并购重组
家族办公室
资产管理
股权设计
企业管治与内部审计
企业估值
价值办公室
内控咨询
投资银行
管治、内控及合规服务
法律咨询
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
投融资规划
人力资源
资产评估服务
会计服务
科技服务
资质认证
ESG服务
商务咨询
转创法信
内部控制服务
转创投服
金融服务咨询
企业服务
财会服务
翻译服务
财审
金融会计专题
财税中心
国际财务管理
税务师事务所
财税法律服务
会计中心
财务咨询
内部审计专题
审计创新与全球化
代理记账中心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智库
审计中心
审计及鉴证
专项审计
审计工厂
审计咨询服务
金融
纳斯达克
并购交易服务
北交所
IPO咨询
深交所
上交所
直通新三板
董秘工作平台
独立董事事务
SPAC
资本市场服务中心
澳洲上市
加拿大上市
香港联交所
新交所
金融分析师事务所
合规
合规与政府管制
企业合规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证会计与反舞弊
反洗钱与制裁合规
反垄断中心
企业合规管理咨询
合规中心
转创全球企业合规
合规律师事务所
金融安全与合规
海关及全球贸易合规
ESG合规
反欺诈中心
合规中心(产业)
知识产权合规专题
私募股权基金合规
ESG
绿色金融
ESG环境
监督中心
ESG社会
监管中心
全球ESG政策法规
ESG咨询
ESG治理
CRS中心
ESG中心
纪检监察
SDG中心
政府管制
法信
信用中心
知识产权
诚信中心
估值分析
转创信评
资产管理
内控中心
征信中心
转创评值
资产评估事务
金融估值
数据资产评估
信用研究
管理
并购重组
转创国际企业研究所
创新创业
转型升级
投融资规划
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可持续
环境评价与双碳计划
人力资源
咨询与战略
转创产研
法律
刑事法律服务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民商事法律服务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
公司法律服务
转创法信事务所
科技与知识产权专题
风险
警察中心
危机管理
金融风险专题
风险管理中心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律风险
企业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师事务所
国际风险研究
风险管理咨询
风险中心
黑客中心
风控中心
操作风险专题
安全中心
转创
转创深圳(深莞惠)
转创广佛
转创系统
转创梅州
客家经济
转创珠三角
转创潮州
转创网校
转创厦门
转创国际汕头
转创揭阳
转创国际研究院
中国转创科学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