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0PXQFQ7Y(P~4838LJ_]L.png

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法律
| 刑事法律服务

涉税刑事 走私骗税 金融犯罪 刑事检察 反舞弊反腐败调查及刑事控告 刑事案件 非法集资 刑事辩护

|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科创板法律 北交所法律 境外上市 上市并购与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再融资 新三板 境内外公司债券发行 创业板法律 证券法研究中心 债券融资 欺诈发行

|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银行法律 争议解决 骗取留抵退税 财税法律 金融纠纷 并购重组法律 私募法律 金融工具法律 金融法律事务 财务纠纷 税务处罚听证 保险法律 税法中心 涉税问题 信托法律 股权纠纷 财税合规 保理法律 税务稽查应对 税务行政复议

|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公证律师 国际商事仲裁 竞争与反垄断 郑钰琦律师专栏 环境执法与合规 司法鉴定研究中心 司法审判 破产案件管理人 反腐败合规 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 合规律师

| 民商事法律服务

民商事法律服务 行政纠纷 侵权纠纷 合同纠纷 债务纠纷 借贷纠纷 民商事纠纷 工程纠纷 商法中心 婚姻家庭

| 公司法律服务

破产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纠纷 维护企业权益 企业法律顾问 国际公司法 企业司法

|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建工房产 经济法中心 诉讼与证据 对赌条款 债权转让 重大违法 调解业务 医疗卫生法务

| 转创国际法律事务所

外商投资 知识产权法律 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法律 不良资产处置 数字科技与人工智能 电子证据研究 互联网审判 知识产权纠纷 科创与新质生产力 商事仲裁 仲裁案例 国际法庭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 法律救济

| 建议增设“骗取留抵退税”处理规定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 骗取留抵退税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河北某生产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广东某中介服务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江西某矿业公司骗取留抵退税和偷税案、西藏某商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辽宁某交通运输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等多起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对骗取留抵退税行为的定性和处理,理论界和实务界颇为关注。

什么是骗取留抵退税?

在我国增值税一般计税方式下,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不足抵扣的部分,形成增值税留抵税额。对于增值税留抵税额,我国经历了一律不予退税、特定企业购进设备留抵税额准予退税、特定行业有条件退税、增量留抵税额试行退税、大规模留抵退税等政策演进过程。无论是严格限制退税还是大规模留抵退税,均存在骗取留抵退税的可能性。简言之,骗取留抵退税指不符合留抵退税情形但通过欺骗手段非法获取留抵退税的行为。

对骗取留抵退税的定性

由于骗取留抵退税问题出现较晚,现行税法对于骗取留抵退税行为没有给予明确定性。现行税法包括税收征管法明确列举的税收违法行为中,尚不包含“骗取留抵退税”这一独立存在的类型。但是,骗取留抵退税的违法性和打击的必要性毋庸置疑。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对于骗取留抵退税行为的定性和处理,要结合“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等具体手段和“骗取留抵退税款”的后果,来认定违反了何种“有关规定”、构成何种违法行为。

从国家税务总局曝光的案例来看,通过接受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的手段实行骗取留抵退税,以虚开发票定性和处理应无疑问,河北某生产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和广东某中介服务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均属于这种情况,均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但是,如果不涉及接受虚开发票,而是采取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虚假申报等其他手段“制造”并“骗取”留抵退税,应当如何定性?国家税务总局曝光的江西某矿业公司骗取留抵退税和偷税案、西藏某商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和辽宁某交通运输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均属于这种情况。对于该问题,通报中表述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以罚款。

增设“骗取留抵退税”处理规定的建议

现行税收征管法虽然经历多次修改,但关于税收违法行为类型的处理规定一直未作增减和变动。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的施行,可能伴随着骗取留抵退税行为的增加。为了精准打击这种行为,税收征管法有必要在现行税收违法行为类型的基础上增设“骗取留抵退税”这一独立的违法行为类型,并将其与“偷逃骗抗”一并纳入稽查局的专司范畴。在处理处罚力度方面,由于“骗取留抵退税”和“骗取出口退税”在手段和后果方面比较接近,设计法律责任时可以借鉴,条文建议表述为:“以虚增进项、虚假申报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留抵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刑法中应增设“骗取留抵退税罪”,与税收征管法顺畅衔接,具体条款设计时亦可借鉴“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有关规定。

虚开发票和骗取留抵退税的竞合处理

“骗取留抵退税”作为一种独立的税收违法行为类型出现后,将产生虚开发票和骗取留抵退税的竞合问题。如果骗取留抵退税和接受虚开发票之间存在明显的“目的”和“手段”关系,即“接受虚开发票”就是为了“骗取留抵退税”,且“目的”和“手段”分别独立构成“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发票”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能否适用该规定,关键在于“同一个违法行为”的界定。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的判断,存在“自然的一事”和“法律的一事”两个标准。前者指行为人基于一个目的实施的一个自然行为或一连串自然行为,后者指符合一个违法行为构成要件的一个行为或一连串行为。接受虚开发票和骗取留抵退税分别符合两种税收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这两种违法行为在实务中可以清晰区分。留抵退税是一种依申请行为,纳税人接受虚开发票后未必申请留抵退税,甚至接受虚开发票未必导致留抵税额的产生。也就是说,即便是接受虚开发票是骗取留抵退税的手段,二者也不具有当然的直接因果关系。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对接受虚开发票和骗取留抵退税分别定性和处理处罚。


转创君
企业概况
联系我们
专家顾问
企业文化
党风建设
核心团队
资质荣誉
领导资源
专家库
公司公告
资源与智库
战略合作伙伴
质量保证
咨询流程
联系我们
咨询
IPO咨询
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
投融资规划
企业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管理
风险管理
竞争战略
集团管控
并购重组
家族办公室
资产管理
股权设计
企业管治与内部审计
企业估值
价值办公室
内控咨询
投资银行
管治、内控及合规服务
法律咨询
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
投融资规划
人力资源
资产评估服务
会计服务
科技服务
资质认证
ESG服务
商务咨询
内部控制服务
转创投服
金融服务咨询
企业服务
财会服务
翻译服务
财审
金融会计专题
法证会计
国际财务管理
会计中心
财务咨询
内部审计专题
审计创新与全球化
代理记账中心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中心
审计及鉴证
专项审计
审计工厂
审计咨询服务
税律
财税中心
转创税务
华税律所
税务师事务所
IPO财税
国际税收
涉税服务
金融
纳斯达克
并购交易服务
北交所
IPO咨询
深交所
上交所
直通新三板
董秘工作平台
独立董事事务
SPAC
资本市场服务中心
澳洲上市
加拿大上市
估值分析事务
香港联交所
新交所
金融分析师事务所
合规
合规与政府管制
企业合规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证会计与反舞弊
反洗钱与制裁合规
反垄断中心
企业合规管理咨询
合规中心
转创全球企业合规
合规律师事务所
金融安全与合规
海关及全球贸易合规
ESG合规
反欺诈中心
合规中心(产业)
知识产权合规专题
私募股权基金合规
法信
征信管理
信用中心
法信中心
信用评级
价值办公室
联合资信
国际信用
安企中心
转创法信
诚信管理
产服
产业中心
企业与产业管理
行业中心
转创产研
城市中国
转创科研
全球城市
乡村振兴战略
创新创业中心
转型升级中心
数据经济与网安
绿创中心
双碳与可持续发展
管理
并购重组
转创国际企业研究所
创新创业
转型升级
投融资与股权激励
ESG中心
管理咨询
资产评估中心
人力资源
IPO咨询
法律
刑事法律服务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民商事法律服务
公司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转创国际法律事务所
内控
危机管理
金融风险专题
风险管理中心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企业风险管理
独立董事
风险控制师事务所
国际风险研究
风险管理咨询
监督中心
管制中心
风控中心
内部控制中心
经济安全与企业内控
监管中心
转创
转创深圳(深莞)
转创广佛
转创国际福建
转创梅州
客汕经济
转创珠三角
转创潮州
转创网校
转创国际汕头
转创揭阳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