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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转创 > 转创揭阳 > 揭阳发展

  揭府〔2022〕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七届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6日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目  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 1

  第一节  发展基础.................................................................................1

  第二节  机遇挑战.................................................................................5

  第二章  总体要求........................................6

  第一节  指导思想.................................................................................6

  第二节  基本原则.................................................................................6

  第三节  主要目标................................................................................. 7

  第三章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13

  第一节  坚持就业优先政策...............................................................13

  第二节  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14

  第三节  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15

  第四节  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 三项工程..............................................................................................18

  第四章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1

  第一节  推动实现应保尽保...............................................................21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22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23

  第四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24

  第五节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25

  第五章 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打造创新人才高地..........27

  第一节  加快建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27

  第二节  扩大高水平技能人才有效供给............................................29

  第三节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31

  第六章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32

  第一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32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33

  第七章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35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35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35

  第三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37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38

  第八章 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39

  第一节  加强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39

  第二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40

  第三节  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40

  第四节 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41

  第九章 强化配套措施 推动组织落实........................42

  第一节  加强政策宣传…………………………………………….42

  第二节  加强政策研究.......................................................................42

  第三节  加大财政投入.......................................................................43

  第四节 实施重大项目.......................................................................43

  第五节  加强统计监测.......................................................................43

  第六节 强化规划实施.......................................................................44

  附表………………………………………………………………………………………………………44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谋划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机遇挑战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重大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为保障改善民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业培训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就业政策和落实机制更加完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就业工程深入推进,劳动者素质明显提升,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改善。中美贸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下的失业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就业局势保持稳定。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5784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3835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19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2%,低于3.5%的预期目标。

  深化社保体制机制改革,城乡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扩面征缴持续推进,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管理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迈出坚实的改革步伐。社会保险基金总体安全完整,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截至2020年12月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2.22万人、244.82万人、17.37万人、27.62万人,分别是“十二五”期末的0.65倍、1.14倍、0.79倍、1.31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标准达到2118.47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29.25%。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57.688万元提高至84.718万元,工伤伤残津贴月人均标准从1972.68元提高至3779.47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610万人,常住人口持卡率达100%。

  优化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机制,人才队伍建设成效突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才结构进一步优化。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总量达534476人,专业技术人员236736人(其中高级职称10720人、中级职称78490人、初级职称147526人);获得技能人才证书297740人,高技能人才9953人,高技能人才占比为3.3%;全市共有政府特贴专家27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家,博士工作站19家。

  持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活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员选育管用工作。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基本建立,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累计组织1649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33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有序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进全市各类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进一步凸显。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不断提升,用人单位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2020年,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97.5%,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结案率达100%。

  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20年12月底,按照“五个统一”的标准,全市完成87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建设。推动市高级技工学校在原地进行改造升级,创建技师学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成效明显,上下及横向四级联网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

专栏1  揭阳市人社 “十三五”时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单位

目标值

完成值

完成率

属性

一、就业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17.5]

[15.78]

90.17%

预期性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5以内

2.92

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预期性

二、社会保险

3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8

87.91

89.69%

预期性

4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5

17.37

69.48%

约束性

5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2

27.62

125.55%

约束性

三、人才队伍建设

6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万人

23.62

23.67

100.21%

预期性


7

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4.6:42:53.4

4.5:33.3:62.3

预期性


8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

%

13.5

3.3

24%

预期性


四、劳动关系

9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

94.5

98.6

104.34%

预期性


10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80

90.5

113.1%

预期性


1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6

97.5

101.6%

预期性


12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95

100

105.26%

约束性


五、公共服务

13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

100

100

100%

预期性


注:[  ]为累计数。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为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党的十九大提出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强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省委提出加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市委提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

  ——社会结构变动和转型加速,自身治理能力提升需求迫切。近年来,我市经济平稳发展,总体经济实力有了较大提高,但人均生产总值和人均财力仍居全省后列,正处于爬坡越坎的追赶型发展阶段,部分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问题比较突出,经济运行存在下行压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府财政支出压力增大。人社领域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就业总量性过剩和结构性紧缺的矛盾依然突出,综合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欠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与基金平衡运行压力增大矛盾并存,人才规模与质量还不能满足需求,劳资纠纷调处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以适应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突出。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保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事管理创新,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建设人才集聚和民生保障新高地,推动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揭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努力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贡献人社力量。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促发展与惠民生相统筹。坚持党的统一集中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抓住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改革创新精神,自觉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人才对高质量发展的“前轮驱动”、民生对高质量发展的“后轮保障”功能,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稳定社会预期、解决群众后顾之忧,为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内生动力。

  ——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统一。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的民生实事,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可持续发展,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支出规模和结构,精准施策,稳妥推进,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切身根本利益,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协调。妥善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风建设,提高人力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有效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劳动关系矛盾、社保基金支付等传统风险和新型风险。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35年远景目标。展望2035年,我市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新台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人才集聚高地和民生保障高地的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建成就业优先示范地,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满足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基本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发展局面。基本建成具有较好竞争力的创新人才高地,人才政策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工资收入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智慧人社全面建成,城乡一体、均等可及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优质高效。

  到2025年,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完善,人力资源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更趋均衡,准确把握社会保障各个方面之间、社会保障领域和其他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提高统筹谋划和协调推进能力,确保各项改革形成整体合力。实现“劳有丰酬、才有优用、技有专长、老有颐养”,有力打造民生保障新高地和人才集聚新高地。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就业优先政策全面强化,就业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宏观政策联动更加紧密,多渠道就业促进机制更加健全,创新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就业规模持续稳定,就业结构进一步改善,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就业局势总体平稳。“十四五”期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参保缴费质量显著提高。全面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配套政策,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按省部署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体系建设、深化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社保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更加健全,城乡、区域、群体间保障水平合理衔接。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依法健全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贪占社会保障资金等违法行为。“十四五”期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0万人、250万人、20万人、30万人。

  ——高水平人才集聚能力不断提升。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做大做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技能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更加畅通,人才梯队结构更加优良,人才发展环境持续优化,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十四五”期末,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达256736人,技能人才达350000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6.9:43:50.1,全市高技能人才达3000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比例达8.5%。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深化。以制度为基础、治理为抓手,突出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管理模式,推动工资收入分配格局更加合理有序,促进公益事业平衡充分高质量发展,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企业薪酬调查、人工成本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劳资纠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形成劳动者体面劳动、全面发展良好局面。“十四五”期末,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6%以上,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6%以上。

  ——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利化取得重要进展,资源配置更加优化,供给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加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智慧人社”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依托市级大数据平台实现人社业务数据横纵向共享,基于粤系列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提供人社指尖服务,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的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实现社会保障卡(包括电子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跨部门广泛应用。“十四五”期末,实现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580万人,常住人口持卡率达100%。

专栏2  “十四五”时期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单位

2020年

基数

2025年

目标

属性

1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57849]

[120000]

预期性

2

城镇登记失业率

%

2.92

4以内

预期性

3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87.91

90

预期性

4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62.22

70

预期性

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44.82

250

预期性

6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17.37

20

约束性

7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万人

27.62

30

约束性

8

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18200]

[30000]

预期性

9

博士、博士后站人才招收数(含柔性)

20

100

预期性

10

专业技术人才总量

236736

256736

预期性

11

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

10720

17720

预期性

12

技能人才总量

297740

350000

预期性

13

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

%

3.3

8.5

预期性

14

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50466]

[50000]

预期性

15

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

[1718]

[20000]

预期性

16

技工院校年招生人数

1036

2000

预期性

17

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

人次

[96206]

[100000]

预期性

18

 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

人次

[15000]

预期性

19

“粤菜师傅”培训人次

人次

[2771]

[5000]

预期性

20

“南粤家政”培训人次

人次

[9140]

[13000]

预期性

21

“农村电商”培训人数

[3014]

[6750]

预期性

2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90.5

>80

预期性

23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

97.5

>96

预期性

24

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

%

100

>96

预期性

25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万人

610

580

预期性

26

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

70

预期性

  注:[  ]内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就业促进机制,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注重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第一节坚持就业优先政策

  突出就业优先目标导向。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和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提升产业带动就业能力,稳定市场主体增加就业岗位。压实各级政府促就业主体责任和各职能部门工作责任,强化对就业工作统筹领导。持续加大各级财政就业补助资金投入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常态化促进就业协同联动机制和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切实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

  坚持就业政策与宏观政策统筹考虑。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良性互动,构建以财政、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产业、投资、消费、区域等政策围绕就业共同发力的宏观政策体系。加强政策协调配合,强化教育、人口、医疗、社保等社会政策与就业政策街接。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潜力大的现代服务业、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和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的影响评价机制和公共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效果评估机制,做好应对预案和政策储备。


  第二节  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


  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深化省内外劳务协作和结对帮扶,积极促进急需紧缺劳动力有序入粤求职就业和省内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向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适当予以政策倾斜。统筹做好妇女、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工作。

  进一步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按规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推荐免担保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增加制造业和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加快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区域性(特色性)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建设,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持续开展创业创新大赛、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等各类创业推进活动。

  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支持力度,营造现代服务业共生关联的新就业形态宽容发展环境。加强分类规范引导,探索建立与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相适应的劳动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就业服务管理制度。加强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实施灵活就业人员承诺制就业登记制度。进一步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强岗位信息发布和引导,及时将新业态平台企业灵活用工需求纳入常规岗位信息发布渠道。支持发展共享用工,扩大社会就业空间。


  第三节加大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力度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发挥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和政府岗位引导作用,畅通毕业生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岗位等就业渠道。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发展空间,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支持高校健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加强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和劳动精神、职业精神培育,健全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机制。建立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反馈、信息核查、跟踪服务制度。组织举办面向不同专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开展“互联网+招聘服务”,促进毕业生与招聘岗位便捷精准对接。

  大力实施“回家行动”。出台高校毕业生返乡就业创业扶持措施等政策,引导揭籍大学生回揭创业。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人才驿站等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低租金、低费率、一站式服务的创业环境;建立常态化政策推介和联络机制,在全国高校选聘部分揭阳籍大学生,组建在外揭籍大学生联络员队伍,搭建高校与政府、企业间的桥梁纽带,定期发布我市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见习实习岗位等信息,促进在外乡贤特别是大学生回家就业、回家创业。

  促进异地务工人员稳定就业。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扶持政策,持续推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跨地区有序流动并稳定生活。完善异地务工人员管理服务机制,支持稳定就业创业,强化劳动权益保障,推进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健全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效融入当地社会发展进程。建立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优秀异地务工人员评选表彰,营造关心关爱异地务工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南粤春暖”“春风行动”等活动,组织举办招聘会,并为异地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及就业指导。开展异地务工人员返乡和返岗情况调查,摸清返乡异地务工人员的数量、时间、流向和节后返揭的就业意向,为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开展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加强资金需求测算,细化配套政策措施。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拓展不见面申领渠道。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加强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摸清登记失业人员基本信息和就业服务需求等情况;引导失业人员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保障基本生活;对有培训、就业、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有针对性推介地培训、就业、创业项目,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并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分级分类实施帮扶。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精准识别援助对象,个性定制援助计划。实施就业援助行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推动脱贫地区将新增和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安置脱贫人员,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

专栏3  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计划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落实培训补贴政策。深入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活动,定期完善、更新和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密集开展高校毕业生和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洽谈等招聘对接活动,拓宽毕业生到国企、事业单位、基层等就业渠道。打通建立在外大学生“回家行动”机制,推动在外大学生等群体回家就业、回家创业。

2.就业援助行动。加强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登记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就业援助服务活动。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实施分级帮扶。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托底安置工作。

 

 第四节  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打造“粤菜师傅”揭阳名厨。继续推动“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建设,不断扩大粤菜烹饪专业招生规模,到2025年,全市每年开展“粤菜师傅”培训1000人次以上。依托行业协会、餐饮企业、培训机构等,加大粤菜师傅培训力度,通过大师工作室、竞赛评选等途径,培养更多具备厨艺技能的揭阳名厨。鼓励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以烹饪技能培训为主,加强烹饪、面点、营养等相关专业建设,打造“揭阳菜粿”“埔田笋粿”“揭西擂茶”“隆江猪脚”等具有揭阳特色的名菜品。鼓励外出“粤菜师傅”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创办具有揭阳特色的餐饮点。充分利用区域资源优势,强化与网络服务平台协同合作,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和扩大揭阳特色粤菜消费市场。

  打造“广东技工”揭阳能匠。根据产业需求,建设“广东技工”工程一流品牌专业。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坚持支柱产业需求导向,发挥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精准开展产业工人培训。依托符合条件的院校、企业、培训机构,全面推进新生代产业工人培养、粤菜师傅培训、家政从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养、企业职工转岗转业培训、农村劳动力精准培训、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教育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十个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保障各年龄阶段的劳动力享有覆盖职业生涯各阶段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及时兑现培训补贴。

  打造“南粤家政”揭阳巧手。依托我市行业协会、家政企业、培训机构等,通过校企合作、新型学徒制等方式,加大南粤家政培训力度,培养更多金牌月嫂、保洁、养老、医护等具备家政服务技能的揭阳巧手。到2025年,全市每年开展家政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力争在各地培育1家以上家政龙头企业,打响“揭东区埔田月嫂、保姆、保洁”“榕城区梅云、仙桥月嫂”等地方家政服务特色品牌。支持建设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对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培训基地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奖补。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支持我市家政企业入驻各类知名生活服务电商平台。制作推广公益宣传片和电视节目,大力开展诚信经营、职业道德和家庭守信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专栏4  “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

实施三项工程。打造“粤菜师傅”揭阳特色品牌,培养“揭阳名厨”;创建“广东技工”一流品牌专业,培育“揭阳能匠”;培育“南粤家政”龙头骨干企业,培育“揭阳巧手”。“十四五”期间,全市开展粤菜师傅培训5千人次以上,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开展南粤家政培训1.3万人次。


  第四章  深化社保制度改革 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形成社会保障全民共有共享共建共谋的发展局面。


  第一节  推动实现应保尽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压紧压实各级政府扩面征缴主体责任,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实际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促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现向职业劳动者的广覆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现编制范围内应保尽保。

  持续完善参保政策。积极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和人群积极参加失业保险。完善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长效机制,妥善解决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村(社区)两委人员、企业实习见习学生等特定人群工伤保障问题。

专栏5  全员参保计划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参照各地就业人员情况、户籍人口情况,科学制定各险种参保人数年度计划指标。加强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推进用人单位全员参保缴费。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保障职工参保权益。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群体参保的便利度,鼓励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提供精准式、推送式参保缴费服务。

 

 第二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


  巩固提升社保统筹层次。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配套政策,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按省部署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体系建设,保证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按省部署深化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改革。增强区域间社保发展协调性和整体性,构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保制度。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及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健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后待遇衔接机制。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一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探索建立行业性、区域性企业年金制度。巩固和推进职业年金基金实账积累,建立健全投资运营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失业保险金等待遇申领发放政策。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强化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创业功能,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按国家、省规定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实现费率标准平稳过渡。贯彻落实非劳动关系特定群体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构建以工伤保险制度为主体、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加大工伤预防费用投入、宣传培训和预防项目绩效评价,促进伤后补偿向伤前预防倾斜。健全工伤康复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规范工伤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完善“早期介入”和“先康复后评残”工伤康复机制,加强职业康复。完善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和工伤预防项目的协议管理标准化体系。


  第三节  完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健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完善待遇计发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发挥多层次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多渠道提高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等制度的激励机制,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

  稳步提高失业、工伤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金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优化规范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设置,建立和完善待遇水平动态增长、长期待遇调整机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


  第四节  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完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评估制度。完善社保基金运行分析研判监控机制,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落实岗位相互监督、业务环节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效率。建立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社保基金监督信息化、智能化和大数据应用水平。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


  第五节  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一门式服务。整合社会保险服务资源,建立与统筹层次相适应的组织体系、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人员配置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内设机构职能,推动流程再造,全面推广“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级审核、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综合柜员制经办模式。推进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属地化管理。

  完善“无差别”服务。编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规范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健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业务、流程、信息、技术等标准,实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依法依规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等在社会保险领域的推广应用。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简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健全社会保险缴费、关系转移接续、权益记录查询、待遇资格认证等在线服务功能。推动线上线下服务深度整合,实现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各类渠道同源发布。打通窗口服务与互联网、粤省事、粤商通、12345电话、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推动实现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互联互通,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统一经办、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服务事先告知承诺制,建立“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惩戒”、“以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为核心的信用管理服务新模式。健全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制度,加强社保严重失信“黑名单”认定和管理,将严重失信人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专栏6  社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以社会保险领域国家标准为指引,健全经办服务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融信息化建设、参保登记、权益记录、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等业务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推动实施全市统一的经办标准、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第五章  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以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健全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第一节  加快建设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加大高层次人才集聚力度。充分发挥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的作用,加快新时代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创新发展,助推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带动本土人才培养以及项目孵化,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同发展。加强全市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业务指导及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推进博士、博士后人才培养和科研项目成果转化。落实博士后科研平台及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政策,解决博士、博士后人才在揭工作生活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各类平台的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揭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深化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称系列改革,进一步规范全市职称评审系列的专业类别和所属专业,构建分类明晰、等级完备、动态调整和定期发布的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和专业目录。聚焦科技前沿技术和制造业领域,加快开展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网络信息、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新材料、新能源等专业职称评价。建立健全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的业内评价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承接副高级职称评审权,向符合条件的县(市、区)逐步下放中级职称评审权限。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学会参与职称评价。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职称申报兜底机制,畅通各区域、各类型专技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优化专技人才继续教育。深入落实《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完善继续教育综合管理与分级分类负责管理机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协调推进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改革,提升公需科目线上免费培训服务质量。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新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研修培训。

  实施精准靶向引才。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领域发展需求,每年更新《揭阳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落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资助政策,吸引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揭创新创业。

专栏7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1.打造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工程。到2025年,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达到70家。充分发挥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的作用,助推高层次人才引进并带动本土人才培养以及项目孵化,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协同发展。

2.集聚人才创新发展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奖补,培养行业高端人才,凭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加强人才医疗、住房、配偶安置和子女教育服务保障,支持科研平台建设。

 

 第二节  扩大高水平技能人才有效供给


  加强技工学校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围绕区域产业需求,结合区域人口规模,适度超前规划定位区域内技工教育发展方向、办学层次、培养目标和专业设置等,促进技工院校合理分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整合优化技工院校区域分布和资源,推动优质技工院校与基础薄弱技工院校兼并、重组、联合办学。瞄准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自身办学条件和资源优势,加快调整专业结构,形成产业有需求、专业有保障的良性互动机制。支持揭阳市高级技工学校在成功创建技师学院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设立分校办学机制,在惠来县等设立分校,做大做强技师学院。到2022年,全市技工教育结构优化、资源整合取得阶段性成果,“小、散、弱”问题基本解决,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充足,院校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到2025年,实现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基本形成办学理念先进、规模结构合理、办学特色鲜明、产教深度融合、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具有揭阳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

  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作为新型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载体作用,激发企业、行业协会和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现有高技能人才活力,采取师带徒等方式,进一步传承技艺,培养思想道德好、技能水平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助推行业、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到2025年,全市建成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

  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职业标准体系,完善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推进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促进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鉴定顺畅衔接,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制定评价方案、组织实施评价、颁发技能等级证书。“十四五”期间,力争全市新培养高技能人才达到20000人。

  健全技能竞赛选拔培养机制。对接世界技能大赛竞赛标准,积极组织企业职工和技工院校(职校)师生参加国家和省级职业技能大赛。加速竞赛成果转化,促进竞赛标准与成果在技能人才培养领域转化应用。全面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发现、培养、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上的引领示范作用。

专栏8  实施“乡村工匠”工程

“乡村工匠”工程。全面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十四五期间,全市开展乡村工匠培训培养1万人次以上,充分发挥其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直接带动2.5万人就业创业,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促进揭阳乡村振兴。

 

 第三节  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争取设立人力资源产业园,着力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驿站、创业孵化机构等进驻,逐步形成涵盖招聘、培训、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猎头、人才择业咨询指导、创业孵化等一体化的人力资源服务综合产业链,为政府公共服务和用人单位提供全产业链的人力资源服务。

  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机制。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业激励政策措施,推动高水平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执法制度,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监管服务;健全人力资源服务统计分析制度,科学配置统计项目,合理界定统计范围。

  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效能。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诚信示范“红黑名单”制度,打造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平衡,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能。


  第六章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提高人事管理科学化水平


  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育管用工作制度,改革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一节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发挥聘用合同在人员聘用、待遇、考核、奖惩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推行事业单位按规定自主确定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拓宽基层人才成长空间。深化县管校聘、县管镇用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才资源均衡配置。

  全面实施公开招聘制度。实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覆盖,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招聘,优化专项招聘机制,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管理机制。畅通基层人才队伍上升通道,选拔基层优秀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

  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逐步推行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建立分类、分层、分规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及动态调整机制。

  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完善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制度,规范竞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方式,使竞聘上岗成为事业单位内部人员选拔聘用的主要方式。

  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权益保障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以及解除、续订聘用合同的基本依据。建立健全事业单位申诉与事业单位人事争议处理仲裁制度衔接机制,依法依规处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维护单位和工作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

专栏9  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服务水平

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工程。通过广东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 服务平台,整合公开招聘、人员调入、人员调出、岗位变动、解除聘用合同、开除、退休等7项业务,制定统一的“一件事”服务标准,实现办理流程、业务表单和信息采集全市整齐划一。

  

第二节  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分配制度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级分类优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激励引导,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建立健全统筹相关群体、符合揭阳区域发展的工资水平决定和动态调整机制以及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正常调整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推进重点领域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保基本、强激励”原则,探索推进高校、公立医院、科研机构等重点领域薪酬制度改革,支持加大自主分配力度。支持高校从承担社会培训业务收入中按规定提取补充绩效工资。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注重医务人员长期激励,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稳步提高医务人员薪酬。鼓励科研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增强知识价值,加大绩效工资与科研成果成效挂钩力度,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等奖励规定及分配倾斜政策。支持对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分配方式。

  探索灵活多样薪酬分配机制。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探索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充分尊重科研、技术、管理人才,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加大对基础科研、重点建设、知识技术密集、国家战略发展重点扶持、承担重大工作任务单位的绩效工资倾斜力度,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实现人才收入与业绩挂钩、回报与贡献匹配。保障高层次人才兼职或创业待遇。


  第七章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构建新型和谐劳动关系


  以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为主题,以维护职工权益为根本,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强化劳动监察执法效能。


  第一节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不断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机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薪酬调查、人工成本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稳步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更加完善,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更加规范。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综合研判机制,积极防范化解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规范劳务派遣管理,实现劳务派遣许可全程网上办理和动态监管。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机制,促进新就业形态健康有序发展。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长效机制。


  第二节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


  完善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应急调解制度。指导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将争议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仲裁立案前调解、委托调解等制度。创新调解服务供给方式,搭建区域性调解服务平台,建立地方标准体系和考评激励机制。

  推进仲裁办案方式改革。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创新办案机制,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提升仲裁终结率。实施案件分类处理,简化优化立案、庭审、送达等办案流程,推广要素式办案,完善仲裁专递机制,推进仲裁庭智能化升级改造,提高案件处理效能。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建立仲裁办案管理和评价机制。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创新培训方式,完善职业保障机制。

  加强仲裁与诉讼衔接。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推进裁审衔接、运转顺畅。建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加强新型疑难问题研究,适时出台办案指导意见,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畅通仲裁“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引导农民工就地就近解决工资争议。对集体欠薪争议或涉及金额较大的欠薪争议案件要挂牌督办。实行阳光仲裁,逐步实行仲裁裁决书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治理效能


  构建治欠保支长效机制。推动建筑领域实名制管理办法、工资专户管理和保证金等源头预防欠薪制度落实落地。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社会公布和纳入“黑名单”力度,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惩戒,强化“两法衔接”打击恶意欠薪。优化保障工资支付考核方式,压紧压实基层政府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健全源头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体系,推动工资专户管理、工资支付动态监控。

  依法严厉打击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强化保障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专项执法;加大对非法用工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使用童工、强迫劳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建设;健全劳动监察执法监督和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制度;完善和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基础能力建设。配齐配足劳动监察执法人员队伍,充实基层(镇街)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辅助人员。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人社、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信息及时共享,提高案件处置效率。大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岗位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劳动监察执法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第四节  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


  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乡村振兴。多形式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推动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实现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全部参保。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权利。强化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统计监测制度,提高农民工基层服务能力。做好农民工舆情监测、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八章  加强系统行风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厚植系统行风文化基础,加强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等服务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信息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更加均衡、更高质量、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第一节  加强人社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健全人社系统法规政策体系。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落实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促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管,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主动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


  第二节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人社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梳理规范全市人社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努力实现“一窗通办”;大力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打包办”等便民新举措,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实施“清减压”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服务窗口向村居、社区下沉前移。


  第三节  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全面使用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就业、社保、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数据集中,继续推进完善市“智慧人社”项目建设,重点深化人社大数据应用。

  建立以社保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全面实现社保卡线上办理和线下“秒办”。以电子社保卡为载体打通线上线下公共服务渠道,实现“一人一卡、一卡多用、全省通用、网卡结合”。拓展社保卡服务功能,推动多领域民生服务功能整合集成,提升社保卡应用效率。广泛借助合作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渠道,拓展社保卡线上支付结算模式,形成精准可信、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新形态。

专栏10  信息化建设工程

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加快扩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项目,普遍实现跨地区持卡应用、“一卡通用”。依托社会保障卡及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构建社会保障卡线上身份认证与支付结算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实现对服务对象的“实名”“实人”“实卡”认证,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广泛借助合作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支付渠道,拓展社会保障卡线上支付结算模式,形成精准可信、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新形态。

  第四节  加强人社系统队伍建设


  充实系统队伍,优化人员结构,通过公开招聘等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队伍。分级分类开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全面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推进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优化经办程序,规范服务标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第九章  强化配套措施 推动组织落实


  “十四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任务艰巨,要广泛发动各方力量,完善保障措施,突出重点、统揽全局,努力实现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加强政策宣传

  坚持把宣传工作贯穿到政策措施制定和贯彻实施的全过程,全面、及时、精准、深入阐释政策出台背景、重大意义、特点亮点,使人社政策看得懂、算得清。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对重大决策开展图文并茂宣传解读,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提高人社政策知晓度,为政策落地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二节  加强政策研究

  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理论、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建立理论研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研究论证机制,建立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料库和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分析系统。

  第三节  加强财政投入

  建立健全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同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管理的经费投入,提升全市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第四节  实施重大项目

  针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实施基础性和示范性的重大项目。重点加快建设揭阳技师学院,加大资金、用地等保障力度,加快推动学院扩容提质。推动全市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及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设备国产化及升级。

  第五节  加强统计监测

  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数据会商会审、共享交流、检查通报等机制,变革完善数据运行模式。加快统计与业务深度融合,构建具有关联性、可比性、集约性、针对性的统计指标体系,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完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数据库,规范基础数据采集,改进统计调查方法,提升数据质量。建立完善统计数据常态化发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提高数据分析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数据服务决策作用。

  第六节  强化规划实施

  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组织协调,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重大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优质高效开展规划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科室(单位)积极配合,密切协作,落实好各项相关目标任务。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形成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划体系。

  附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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