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安全 数据安全审计 企业合规师 备案登记 劳动用工合规管理 知识产权合规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保护 企业廉洁合规 经营合规 风险提示与预警信息 IPO合规 安全生产合规管理 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合同合规管理 企业合规实务 企业数据合规 企业刑事合规
网络犯罪 人工智能合规 网络安全 新基建安全资讯 保密科技 数据合规 元宇宙合规 数字合规 网络与数据法学 电信网络诈骗 区块链合规 信息与网络安全 网络不正当竞争 数字贸易合规 数据出境合规 互联网合规
上市公司合规管理 税务合规 企业合规管理 商业秘密 财务合规 商业合规 内控资讯 合同法律 信息披露风险 公司法实务 人力资源合规 信用规制 知识产权合规 合规尽职调查 内控稽查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合规 会计监管风险 税务异常处理 税务检查应对
征信合规 涉税合规 经济犯罪案例 合规文化主题月 劳动与人力资源合规 合规运行报告 网络直播合规 信用合规 刑事合规管理 工程合规与舞弊调查 涉案企业合规 安全审计 合规科技 劳务派遣合规 采购合规 财务风控 招投标合规
国际注册合规师 公司治理与公司合规 全球金融监管动态月刊 境外合规专项行动 国企合规 反不正当竞争合规管理 出口退税合规风险 全球反垄断 全球企业合规事务 国际监管合规服务 合规风险 进出口管制和贸易制裁 境外投资和“一带一路” 跨境投资和经营合规 知识产权内部控制 商业贿赂 外汇合规 合规与诚信
证券合规 银行合规 金融犯罪合规 保险合规 金融消费者保护 银保监督 私募合规 互联网金融合规 银行合规资讯 投融资合规 支付 银行合规综合 金融安全 信托合规 担保合规 金融合规 信用合规 股权合规 内保外贷合规 外汇合规 保理合规
一、EAR管理的出口行为
美国通过物项和行为两个维度对出口进行管制。EAR管理的出口行为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类:
1. 出口(EAR第734.13条 - Export)
(1)以任何方式事实上从美国运出的物品;
(2)向在美国境内的外籍人士转交或转让技术、源代码(但不是目标代码)(“视同出口”);
(3)在美国的个人将对某些航空器的注册、控制权或所有权转让给其它国家的公民或个人。
2. 再出口(EAR第734.14条 - Re-export)
(1)将受EAR限制的物项从外国运送或转移到另一个国家;
(2)向发生转让的外国国家以外国家的外籍人士发布或转让受EAR管辖的技术或源代码(“视同再出口”);
(3)个人在美国境外将对某些航空器的注册、控制或所有权转移给其它国家的公民或个人。
3. 发布(EAR第734.5条 - Release)
指非美国人通过视觉观察、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获取信息的方式获取了技术或源代码。即:在美国境内向美国境内或境外的外籍人士传输、提供无形资产,包括技术、源代码、系统或任何其他受到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管辖的知识产权等,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实质上的出口行为,但该等书面或口头传达信息的行为也会被视为“出口”。“提供”形式包括当面、通过电子形式传输、下载、上传等。其中还包括大学、科研机构、研发中心等组织进行的培训、教学。如上述信息或技术在第三国再次传送到另一第三国,也会构成前述“再出口”,构成上一条再出口中(2)-视同再出口的情形。
4.境内转移(EAR第734.16条 - Transfer (In-Country))
同一国家/地区内某物项的最终用途或最终用户发生变化。
二、EAR管辖原则
1. 属地原则:在美国境内的物项受EAR管辖。在美国境内的所有物品,包括在美国外贸区内的物品以及过境物品。
2. 原产地原则:所有原产于美国的物品,无论位于何处。
3. 最小比例原则:外国制造的物项包含美国原产受控物项的占比超过最低比例限制(根据物项性质、出口目的国区分0%、10%及25%的标准,中国一般适用的标准为25%)。“包含”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外国制造的商品中含有受管制的美国原产零件、组件、材料或其他商品
(2)外国制造的商品与受控美国原产软件“捆绑”在一起
(3)外国制造的的软件与受控美国原产软件“混合”在一起
(4)外国制造的技术与受控的美国本土技术“混合”在一起
计算最低比例时,判断美国原产受控物项是否满足作为分子的条件,需要考虑以下三种情况:
(1)美国原产受控物项被并入外国制造物项的情况
“被并入”是指美国原产受控物项是外国物项正常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此类情况通常出现在外国物项的出口中,即美国原产受控物项包含于外国物项中再出口。
(2)美国原产受控软件绑定外国物项
“绑定”是指美国原产受控软件和外国物项一起再出口。该受控软件是针对该外国物项配置的软件,不需要软件成为外国物项的物理组成部分。例如,安装在计算机上的某类受EAR管控的数据建模软件。
(3)外国制造的技术与美国原产受控技术相结合
4. 直接产品原则:非美国制造的产品如果在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美国原产的受控软件或技术,或者产品完整的工厂线或工厂线的主要设备是原产美国受控技术的直接产品,则该非美国制造的产品也会受到EAR管辖。
以上是根据演绎法来进行判断,还可以通过排除法来判断。即除以下事项之外,一律受EAR的管辖:
1. 公开可用的技术和软件(除了加密技术和软件),包括基础研究、教育信息、专利信息等。
2. 艺术性或非技术性的出版物。比如书籍、手册、地图、报纸杂志、胶片、有声资料等,一般都是印刷品之类。
3. 受另一联邦部门或代理商专属管辖的物品。一些受美国其他政府部门监管的产品,例如一些药品、金融交易、核资料、能源、渔业等,这些由相应的政府部门管理。
目前,美国直接产品规则主要包括实体清单脚注1直接产品规则、实体清单脚注4直接产品规则、俄罗斯/白俄罗斯外国直接产品规则、俄罗斯/白俄罗斯军事最终用户外国直接产品规则以及主要涉华的先进计算外国直接产品规则和超级计算机外国直接产品规则等。此外,由于中国属于D:1,D:3,D:4,D:5国家,因此向中国出口受EAR管制的物项,也受到9x515或600 series直接产品原则的约束,需要向BIS申请许可证。
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受 EAR 管辖的物项和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也存在同时需要遵从其他法规和程序的情况,例如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 (OFAC) 对某些国家实施的制裁不仅包括出口和再出口,也包括进口和金融交易。Part 730 Supp. No.3列出了对某些类型的出口和再出口具有监管管辖权的部门和机构。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转创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 京ICP备19055770号-4
Transverture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Guangdong Branch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79号尚层国际1601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
佛山顺德区北滘工业大道云创空间
东莞市大朗镇富丽东路226号松湖世家
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881号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

欢迎来到本网站,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稍后再说 现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