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0PXQFQ7Y(P~4838LJ_]L.png

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法律
| 刑事法律服务

涉税刑事 走私骗税 金融犯罪 刑事检察 反舞弊反腐败调查及刑事控告 刑事案件 非法集资 刑事辩护

|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科创板法律 北交所法律 境外上市 上市并购与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再融资 新三板 境内外公司债券发行 创业板法律 证券法研究中心 债券融资 欺诈发行

|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银行法律 争议解决 骗取留抵退税 财税法律 金融纠纷 并购重组法律 私募法律 金融工具法律 金融法律事务 财务纠纷 税务处罚听证 保险法律 税法中心 涉税问题 信托法律 股权纠纷 财税合规 保理法律 税务稽查应对 税务行政复议

|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国际商事仲裁 竞争与反垄断 环境执法与合规 司法鉴定研究中心 司法审判 破产案件管理人 反腐败合规 出口管制与国际制裁

| 民商事法律服务

行政纠纷 侵权纠纷 合同纠纷 债务纠纷 借贷纠纷 民商事纠纷 工程纠纷 婚姻家庭

|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

劳动纠纷 劳动法务 劳动仲裁

| 公司法律服务

破产法务 公司法务 公司纠纷 维护企业权益 企业法律顾问 国际公司法 企业司法 医疗卫生法务

| 转创法信事务所

公证律师 建工房产 法务会计 外商投资 经济法中心 诉讼与证据 民商事法律服务 对赌条款 债权转让 不良资产处置 信用担保 信用律师 重大违法 调解业务 商法中心 合同公证

| 科技与知识产权专题

知识产权法律 互联网与信息技术法律 数字科技与人工智能 电子证据研究 知识产权纠纷 科创与新质生产力

| 姚某某挪用资金案2018-682号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 金融法律事务

【案件概况】

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姚某某在安佳公司担任金融顾问期间,多次违反公司规定,欺骗客户或利用其信任,诱导王某某、范某等多名被害人将本应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归还安佳公司、中航信托的钱款转帐至其个人账户,并将该钱款用于网络赌博致无力偿还,涉案金额940.8244万元。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犯罪嫌疑人姚某某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用于自身挥霍,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

【案件结果】罪名由诈骗罪改为职务侵占罪,再改为挪用资金罪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

【办案律师】严如春律师

【辩护要点】

1、主观上,姚某某没有诈骗的故

姚某某遭受他人诱骗参与到网络赌博中,在遭遇500万无法提现的情况下,才想着用客户归还公司的款项通过赌博获利,再填补亏空的钱款。其对客户没有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主观上只是想暂时借用,想等盈利之后还给公司,没有贪占公司钱财不还的意思。

2、客观上,姚某某没有实施诈骗的行为。

诈骗罪的基本行为构造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上的损失。

(1)姚某某没有实施欺诈的行为。

起诉意见书认定姚某某“欺骗客户或利用其信任”,该认定显然就不符合“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构成要件;转入的资金账户属于其个人账户这个事实,姚某某没有隐瞒、其也无法隐瞒、隐瞒也没有效果(资金账户属于个人账户从户名上就可以明显看出);从代理的角度讲,钱交给代理人即产生还款的法律效果。对于收到的资金是否立即交给公司,姚某某未告知,但未告知不等于隐瞒真相。所有权发生转移后,代理人将其挪用,仍属于所有权人的处分行为。所有权人(含其代理人)无告知资金去向的义务,其行为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隐瞒真相”。

(2)姚某某系安佳公司代理人。

姚某某作为安佳公司的金融顾问,负责协助客户办理中航信托的金融贷款。在具体的金融贷款的项目中,凭借着《贷款及支付服务协议》以及相关贷款工作的办理,从洽谈、签订合同、办理具体手续均是姚某某一手操办,对于聂某、李某某等人来说,姚某某的行为就是安佳公司的行为,姚是安佳公司代理人,聂某、李某某等人向姚某某转账就是向安佳公司转账、就是清偿自己的债务,当钱款转至姚某某的账户,钱款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有关的债权债务消灭,至于怎么使用资金是安佳公司的事情。

(3)不存在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事实。

从聂某、李某某等人的询问笔录来看,他们还款主要是基于姚某某公司业务员的特殊身份,姚并没有虚构一个有因有果的故事,用逾越他业务员身份之外的方法把客户的钱骗到手,不存在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事实。

(4)聂某、李某某等人不存在财产损失,非诈骗罪的受害人。

案发后,中航公司未向聂某、李某某等人追索钱款,安佳公司亦未向聂某、李某某等人追索钱款,说明中航和安佳公司均认为聂某、李某某等人已经向公司还款。可见,真正遭受损失的是安佳公司而非他人,真正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也是安佳公司,聂某、李某某等人、中航信托均没有报案。

3、 姚某某违反公司内部规定非其构成诈骗罪的依据。

安佳公司制定的《红黄线管理规定》规定,未经报备,私自以个人名义及账户代收公司应收款项,属于侵害公司资源、财产的行为。但《红黄线管理规定》只是内部的管理规定,不能以该规定衡量姚是否构成犯罪。

辩护人多次通过口头、书面方式与公安机关的承办人进行沟通,无果后又多次(书面意见先后提交11份)与检察机关的承办人沟通,认为姚某某不构成诈骗罪,并请求检察院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请求调取中航信托、安佳公司及相关业务员近一年帐户进出款项银行清单,查明有无业务员收款后转帐给公司的事实。检察机关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将案件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证据证实存在其他业务员收款后转帐给公司的事实。经反复沟通、申辩、坚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改变诈骗罪的定性,以姚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虽然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但辩护人并未退让。审理中,辩护人继续坚持本案定性错误的主张,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性质仅为挪用资金。该观点承办人并不接受,并称这不仅是她的观点,也是刑庭审判长联席会议(包括分管院长)集体研究的观点。辩护人没有退缩,继续用证据重建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反复向法官申辩。辩护人认为:

1、 姚某某只是利用了工作机会,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所具有的自我决定或者处置单位财物的权力、职权,而不是利用工作机会。姚某某只是利用了工作机会,借着工作的名义收取了他人的财物,其所实施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利用职务便利。

2、 姚某某主观上把赌博当成了一种“投资”。

通常网络彩票行为并不必然导致财产流失,确有一些人靠着网络彩票实现一本万利。姚某某也是想着依靠挪用的钱做本钱,主观上想通过网络彩票翻盘,而且姚某某确实曾通过网络彩票赢取到了500多万(实际是上当受骗,但不能改变姚某某当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3、 姚某某主观上没有占为已有的想法。

姚某某挪用的资金没有用于自己挥霍或消费,而是被第三方骗走;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目的是追回归还公司;挪用后没有辞职,被发现后积极配合公司和公安机关调查并在自首前主动凑了近百万给公司,且主动将自己财产(车子)交给公司作为赔偿;综合本案证据,姚某某挪用时并没有想占为已有,对于资金只有使用的意图,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观构成要件。

在辩护人的坚持下,法院再次开庭,重点审查嫌疑人在处分案涉财产时的主观心理状态,辩护人又做了详细的类案检索报告,将与本案完全相同的由职务侵占改变为挪用资金的三个案例呈送给法官,并多次的进行沟通和专业论证,终于促使一审法院又一次改变检察院的定性,将姚某某的案件由诈骗罪改为职务侵占罪,再改为挪用资金罪,并依法作出判决。


转创君
企业概况
联系我们
专家顾问
企业文化
党风建设
核心团队
资质荣誉
领导智库
专家库
公司公告
加入转创
战略合作伙伴
质量保证
咨询流程
联系我们
咨询
IPO咨询
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
投融资规划
企业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管理
风险管理
竞争战略
集团管控
并购重组
家族办公室
资产管理
股权设计
企业管治与内部审计
企业估值
价值办公室
内控咨询
投资银行
管治、内控及合规服务
法律咨询
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
投融资规划
人力资源
资产评估服务
会计服务
科技服务
资质认证
ESG服务
商务咨询
转创法信
内部控制服务
转创投服
金融服务咨询
企业服务
财会服务
翻译服务
财审
金融会计专题
财税中心
国际财务管理
税务师事务所
财税法律服务
会计中心
财务咨询
内部审计专题
审计创新与全球化
代理记账中心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智库
审计中心
审计及鉴证
专项审计
审计工厂
审计咨询服务
金融
纳斯达克
并购交易服务
北交所
IPO咨询
深交所
上交所
直通新三板
董秘工作平台
独立董事事务
SPAC
资本市场服务中心
澳洲上市
加拿大上市
香港联交所
新交所
金融分析师事务所
合规
合规与政府管制
企业合规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证会计与反舞弊
反洗钱与制裁合规
反垄断中心
企业合规管理咨询
合规中心
转创全球企业合规
合规律师事务所
金融安全与合规
海关及全球贸易合规
ESG合规
反欺诈中心
合规中心(产业)
知识产权合规专题
私募股权基金合规
ESG
绿色金融
ESG环境
监督中心
ESG社会
监管中心
全球ESG政策法规
ESG咨询
ESG治理
CRS中心
ESG中心
纪检监察
SDG中心
政府管制
法信
信用中心
知识产权
诚信中心
估值分析
转创信评
资产管理
内控中心
征信中心
转创评值
资产评估事务
金融估值
数据资产评估
信用研究
管理
并购重组
转创国际企业研究所
创新创业
转型升级
投融资规划
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可持续
环境评价与双碳计划
人力资源
咨询与战略
转创产研
法律
刑事法律服务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民商事法律服务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
公司法律服务
转创法信事务所
科技与知识产权专题
风险
警察中心
危机管理
金融风险专题
风险管理中心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律风险
企业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师事务所
国际风险研究
风险管理咨询
风险中心
黑客中心
风控中心
操作风险专题
安全中心
转创
转创深圳(深莞惠)
转创广佛
转创系统
转创梅州
客家经济
转创珠三角
转创潮州
转创网校
转创厦门
转创国际汕头
转创揭阳
转创国际研究院
中国转创科学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