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钱不还,公司突然关门,也无法联系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债权人怎么办?债权人是应该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清算还是破产清算呢?首先,我们得弄清楚什么是强制清算,什么是破产清算。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强制清算,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破产清算。本文,我们将一一介绍。
强制清算是指在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由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有限公司一般为股东,股份公司一般为董事、控股股东,也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从而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强制清算是在清算义务人未依法自行清算的情况下启动的一个司法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己或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对公司全部财产进行清理、处分,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后,从而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最大的区别在于提起强制清算的前提是公司出现了解散事由却未依法清算,而提起破产清算的前提是公司资不抵债,公司丧失了清偿能力。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最大的联系在于进行强制清算过程中,如果发现公司资不抵债,应该将强制清算程序转为破产清算程序。
债权人或公司股东申请对债务人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的,一般需同时满足下列几项条件:
(1)申请人是被申请进行强制清算公司的债权人或股东,符合强制清算对申请主体的要求
(2)被申请进行强制清算的公司出现了解散事由
(3)被申请进行强制清算的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
债权人或债务人公司自己或公司股东等申请对债务人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一般需同时满足下列几项条件:
(1)申请人是被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公司的债权人或清算责任人或者是该公司自身,符合破产清算对申请主体的要求
(2)被申请进行破产清算的公司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
因此,债权人是对债务人公司申请进行强制清算还是破产清算,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是,该债务人公司是否出现了法定解散事由,二是,该债务人公司是否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债务人公司财产状况不清,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的,并不必然意味着债务人公司丧失了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公司的财产可能是被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给转移或隐匿了。因此,债权人仅因债务人财产状况不清,债务人人员下落不明,而不能证明债务人丧失了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对债务人公司申请进行破产清算的,该申请可能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
那么,债权人为什么要申请对债务人公司强制清算或破产清算呢?当然是为了回收债权。一是,可以通过法院的介入,对债务人公司的财产进行处理,公平分配,以实现自己的债权。二是,如果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等不配合对公司进行清算,或转移、隐匿财产、账簿等导致清算无法进行,债权人可以直接起算债务人公司的股东等清算义务人,要求股东等个人对债务人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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