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 董事之家 财务创新全球化研究 商务创新与全球化 教育系统 国际风险管理 专精特新企业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企业内控与风险管理 集团管控 通商董事会馆 转创全球科创智库 雏鹰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国际税务研究所 瞪羚企业 管理创新与全球化 企业治理
电子商务师 知识产权发展 价值共创 企业科创管理 创业投资企业 全面质量管理 移动支付 私营经济 企业经营 商业模式创新 灯塔工厂 企业产品创新 客户与营销 商业规划 产品检测 金融科技 价值网络 企业创新管理 科技创新企业 精益创新
十四五规划专题 碳达峰中和计划 科技创新 全过程工程 环保技术 数字化转型 碳排放管理 供给侧改革 转创国际技术转移 数控工厂 碳排放管理会计 全面绩效管理 应对气候变化 组织变革与管理转型 国有资产管理 制度智库 进出口企业管理 盈利模式转型 绿色能源与碳核算 气候审计与鉴证 数字化监管
随着我国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作为战略性发展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知识产权,在推动我国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体现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数据显示,在“十三五”期间,我国专利运营(包括专利转让、许可、质押等)总数和质押融资金额与“十二五”期间成绩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较好的发展势头和经济发展需要,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强调:要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健康发展,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工作;2021年10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再次明确指出:要积极稳妥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动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实现“知本”变“资本”、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的重要推动力(涂永红、刁璐,2021),不仅为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融资路径,也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发展的资金压力等方面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南星恒、田静,2020)。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质押融资业务开展的前提和基础,是对知识产权价值的量化,是决定企业最终获得多少融资额的重要因素。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起点比较晚,在质押业务推出过程中也面临各种系统性风险问题,这些问题包括: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不成熟、风险分散路径不明、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不健全、评估方法的科学有效及可操作性有待提高等。
鉴于此,本文将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相关问题展开研究:首先运用CiteSpace 软件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可视化计量分析,了解研究现状;然后归纳分类;最后,对国内外研究进行述评,结合实际问题对未来研究方向提出展望,以期为评估实务操作提供指导建议,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进一步发展。
本文运用CiteSpace 软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可视化,分析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领域研究的热点及其发展趋势。国内文献选自中国知网数据库,运用高级检索功能,设置检索式为“主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精确)OR 主题:专利权质押融资评估(精确)OR 主题:商标权质押融资评估(精确)OR 主题:著作权质押融资评估(精确)”,期刊来源选择SCI、EI、北大核心、CSSCI、CSCD,除去相关性较低的文献后,最终获得2006年1月—2022年8月样本文献198 篇。国外文献选自Web of Science 数据库核心集合,设置检索式为“TS=(intellectual property pledge valuation) OR TS=(patent property valuation) OR TS=(trademark property valuation) OR TS=(copyright property valuation)”,除去相关性较低的文献后,最终获得1997年1月—2022年8月样本文献124 篇。
利用CiteSpace 软件分别绘制中外文献可视化图谱,首先根据文章关键词以及运用textprocessing 从摘要中提取的关键词绘制时间线网络,分析该领域研究历程;然后对关键词共现聚类分析,提取研究相关主题,以确定本综述的重点。
利用CiteSpace 对国内外相关文献可视化前,设置时间间隔为1年,节点类型选择关键词,数据选择为TOP50、阈值10%,前时区阈值为(2,2,20),中、后时区阈值为(3,4,20),得到关键词共现图谱后,对同义关键词进行合并,删除与研究相关性较低的关键词,得到最终图谱。为了便于分析,将高频次关键词门槛设置为10。将国外124 篇文献进行关键词共现分析,结果显示的高频次关键词依次为:IPR(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valuation、innovation、market value、model、patent、indicator、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将国内198 篇文献进行关键词共现聚类分析,结果显示的高频次关键词依次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融资、风险评价、价值评估、融资模式和风险分担;聚类标签表明:清算价值等价值类型、演化博弈等方法也是当前主要研究内容。
国内外文献可视化分析结果表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的研究集中在风险评价、风险分担、质押融资模式、评价指标、价值评估方法和价值类型。鉴于此,本文将重点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风险、价值类型与评估方法三个方面进行综述。
知识产权是脑力劳动和智慧的集合(Lionel Bently、 Brad Sherman,2014),具有非物质性、排他性以及创造性(朱谢群,2008);从市场视角来看,知识产权也是一种高溢价性的无形价值,能够有效地实现知识要素价值,是一种高质量的融资工具(曹湘雄、李春波,2021)。同时知识产权的这些特点使得质押融资业务也面临多方面的风险。目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风险研究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展开:一是从较宏观的质押融资整个过程展开,即基于质押融资模式的风险研究;二是从较微观的评估实务过程展开,即基于评估过程的风险研究。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风险研究,主要围绕质押融资业务参与主体展开。就参与主体而言,主要涉及质押人(李海英等,2017)、银行等金融机构(鲍新中、董玉环,2016)、评估机构和担保机构等中介(文洁、高倩,2020)、政府(Roger Svensson,2007)。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主体角度又可区分为贷前、贷中和贷后三个阶段的风险(朱峰,2011;南星恒等,2016)。不同的融资模式,参与主体不同,风险来源也不同,因此学者们大多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展开研究。国外模式较为成熟,目前研究集中在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及风险分担比例的确定;我国学者的研究集中在质押融资模式的完善与统一。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国外起步较早,在一些资本融资市场较为完善的国家,形成了成熟的质押融资模式。本文主要介绍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的几种模式(如表1)。
表1 国外典型质押融资模式对比分析
美国模式主要有三种:以美国小企业管理局主导的SBA 模式;以硅谷银行主导的SVB 模式;以M-CAM 无形资产投融资机构主导的CAPP 模式(原晓惠,2020)。德国模式主要采用“联邦政府+ 州政府+银行”的风险分散体系,政府通过风险补偿承担65%的风险(联邦政府承担39%,州政府承担26%),担保机构和商业银行分担比例为8:2。日本模式包括政策性银行模式和信用担保协会模式,日本政府在法律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并给予充分的政策支持,外加市场上有成熟的二级担保机构和专门的评估体系,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得以迅速发展(乔国良等,2021)。韩国也是政府主导型模式,政府除了提供风险补偿和良好法律环境外,还出资建立了韩国技术交易中心,搭建了专业化的融资服务平台(宋光辉、田立民,2016)。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具有区域特性,以政府参与程度及其角色定位为标准可将现有模式划分为市场主导模式、政府引导下的市场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和政府命令模式四大类。各区试点模式具体表现如表2所示。
表2 国内典型质押融资模式对比分析
市场主导模式要求市场具备较完善的融资机制和相关政策,目前运用于湖南湘潭。政府引导下的市场模式以北京和武汉为代表,北京模式中,政府为参与业务的评估师和律师提供了担保;武汉模式最大的亮点在于引入了专业担保机构,有效地分散了风险。政府主导模式在上海、广州和重庆应用较广,上海模式中,政府主要承担担保责任;广州模式中,政府发挥引导作用,对参与方提供补偿;重庆采用“知识产权+实务资产”的混合质押模式。政府命令模式中,政府直接指定银行,强力推进开展业务,金融机构被动承接业务,承担了极高的风险,且具有强制性,因此不具有推广价值,目前仅在四川内江应用。
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尚处在发展初期,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尚不完善,市场不够成熟,现阶段应以政府支持为主(陈会英等,2021)。然而,政府贴息降费、设立专项基金、承担主要风险只是权宜之计,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构建科学健康的市场主导模式(曾莉、王明,2016;张海宁,2020)。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完全脱离政府,而是降低政府的主导力度,以市场主导为主,政府发挥服务和监督职能,有政府介入的市场模式能够使银行和企业双方博弈达到帕累托最优(张超、施洁,2021)。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风险是金融机构开展融资业务的难点之一(李敏,2021),国内外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过程中的风险研究主要从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价两方面展开。
1.风险识别
国内外学者根据不同的风险划分标准对评估风险进行识别,主要有以下两种划分标准。
按价值评估中风险类型可划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和经济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指企业信用和中介机构信誉,可根据具体的参与主体细分为评估机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等信誉风险(苑泽明等,2012;陈莹、宋跃晋,2012;常鑫,2020)。市场风险来源于经济发展状况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程度(周衍平、李蓓仪,2020)。法律风险包括多主体性带来的知识产权纠纷、法律法规完善程度、政府资金支持力度等,缺乏配套法律控制极有可能引起质押物范围界定不清、评估方法规范性不足等诸多问题(章洁倩,2013;高敏贞,2021)。经济风险则指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两个方面,例如政策变动、行业竞争等。
按价值评估中风险来源可划分为评估主体风险和评估客体风险。评估客体即知识产权本身。非实物性导致知识产权资产价值难以量化,较高的价值不确定性是形成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首要因素(高阳,2022)。知识产权资产的技术成熟度、商品化概率以及研发周期性及实施潜力等是影响其价值的主要因素(Arvin Patel & Paul Germeraad,2014;常鑫,2020;Yang X et al.,2022)。在质押融资业务中,银行更加关注标的资产的流通性、变现能力以及剩余价值等(Loumioti M,2012;Chang K C etal.,2015;Gabriel et al.,2006)。流通差、变现能力弱、应用面狭窄等问题将导致标的资产处置难(尹夏楠等,2016),从而降低银行贷款意愿。知识产权资产的共益性和依附性使其自身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企业运营和管理,因此评估客体风险来源还应考虑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特点使得公司财务数据不乐观,企业的公司治理、知识产权运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资金周转情况,都备受银行关注(冯剑明,2021),尤其是处在初创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相关治理体系不完善,即使拥有优秀的技术团队,往往也会陷入经营困境和管理失效(章洁倩,2013;尹夏楠等,2016)。企业拥有的优质知识产权资产规模、科研能力、资产运营维护能力是决定融资额度及利率等优惠条件的主要因素(Francis B etal.,2012;Wang M Y et al.,2015)。Mann(2018)研究发现银行更愿意给出较低贷款利率并贷款给这些方面较优的企业。评估主体即评估机构,评估机构的信誉、评估人员的专业能力等均会对评估值产生一定影响。资产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会直接影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非专业人员进行实务操作,主观随意性较大,会降低评估结果的可信度(张贵群、张欣,2016),缺乏科学有效的评估制度和监管制度,也会降低可信度(王屹炜,2021)。此外,由于知识型资产专业性较强,在实务中评估人员通常会利用与标的资产相关的权威专家预测等资料信息,这些资料的分析判断也会影响评估结果(Fischer etal.,2014;Inchae Park etal.,2017)。
2.风险评价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风险评价往往与风险识别相结合,学者们大多先建立风险评价指标,再引用模型确定风险系数,然后对评估结果进行修正。Reitzig M(2003)归纳总结了13 项专利权价值影响因素并通过层次分析法评估专利权价值,Ming-Kuenetal.(2011)、王凌峰、李玉华(2017)也验证了该方法的有效性。Markus Reitzig(2004)认为专利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企业,提出在评估中合理运用企业财务信息来增加评价指标,以提高评估准确性。葛象屿等(2021)将动态评价曲线与最大熵法结合,评价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财务风险。宋瑞敏等(2021)针对人工智能企业设计了一个基于FMEA-VIKOR 模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预警,并从知识产权自身角度和评估机构角度出发,基于后悔理论,将博弈论组合赋权法运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评估。其他方法例如BP 神经网络(Boguslauskas V&Mileris R,2009)、EVA(Wonglimpiryarat,2007)、Choquet 模糊积分(张目、王新谱,2019),也常应用于风险评价。
国内外学者在价值类型的研究上并未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在质(抵)押价值、清算价值和市场价值上各抒己见。
从广义上来讲,价值类型是根据某种划分标准对评估结果及其表现形式的价值属性的抽象和归类(姜楠,2018)。企业认为知识产权的价值应包括研发成本和未来经济效益两个部分,而银行考虑的是发生违约能获得的经济补偿,这种“价值冲突”容易使评估人员陷入一种困境。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以及《欧洲评估准则》主张采用质(抵)押价值作为评估的价值类型,《国际评估准则》和《美国评估准则》认为市场价值更合适。价值类型的选择制约了评估方法的选择,直接影响和决定资产评估价值,而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又是决定最终融资额的直接因素。选择价值类型时一般考虑三个重要因素:评估特定目的(经济行为)、市场条件、资产功能及其状态(刘玉平,2018),在实务操作中还应考虑价值类型及其意义、对评估实务操作和评估结果的影响、影响因素及技术参数和应用范围三个方面(姜楠,2013)。因此,选择评估价值类型时,不仅要从企业和银行双方考虑,还要考虑质押融资行为背后的经济实质。
从质押融资行为双方角度分析,出于不同的顾虑,企业偏向选择市场价值,而银行更希望用清算价值。企业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价值类型通常出于两点考虑:一是企业认为知识产权的价值更多的是体现在其未来经济效益上;二是为获得尽可能多的资金并用于技术研发和运营,以期实现知识产权未来经济效益。知识产权价值评估需要通过市场检验(余丹,2010),且在实务操作中,研究发现质押融资价值和质押物价值的定义界限模糊,只有二者能被区分的时候才可用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刘玉平,2011;苑泽明等,2012),因此市场价值更合适。然而,金融机构会比较谨慎,更在意贷款逾期风险(刘伍堂,2007),倘若企业经营不善未能按期偿还贷款,知识产权将以出售或快速变现等方式被强制执行,因此清算价值更为合适。
从质押融资经济行为考虑,价值类型的选择更集中于质(抵)押价值。价值类型应当反映特定的经济行为,且专利质押贷款价值不仅受市场交易影响,还受市场环境和风险程度的影响(陈洁,2012);而市场价值忽略了质押这一经济行为,容易高估资产价值,从而降低银行融资业务意愿,因此质押价值较合适。德国针对质押贷款要求,将质押贷款价值作为评估价值类型,并在欧洲大范围内应用。Bienert&Brunauer(2007)认为抵押贷款价值更能体现抵押目的,但却遭到了Crosby&Oughton(2000)的反对。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的价值类型应该是多样化的,除了以上三种价值类型外,还可以是重置价值、收益现值(王炜,2009),或是根据评估基准日所处时点(贷前、贷中、贷后)不同而选择不同的价值类型(杨伟暾,2016)。
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在执行无形资产评估时,应该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以及价值类型等情况选用评估方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时,应重点考虑质押融资的“质押”特性和风险性(曹湘雄、李春波,2021)。国内外学者研究发现,知识产权的非实物性和价值复杂性,使得传统评估方法在实务操作中受限,对此,学者们结合知识产权自身特性以及质押融资的风险,将实物期权法、质押系数法和数理统计模型应用在评估中,以期改进传统评估方法的不足。
评估基本方法包括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成本法是将知识产权的重置成本减去各种贬值后得到评估值的方法,该方法能够真实反映知识产权的投入成本,但往往因知识产权价值影响因素众多、贬值难以量化而受限。另外,重置成本不能体现智慧劳动价值,知识产权的价值更多的是指其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成本法不能体现未来经济价值。但Rand S.J(1990)认为,存在约束条件时,成本法更具科学性。市场法利用交易市场上的可比交易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通过调整差异来计算评估值。我国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难达市场法运用的标准,且知识型资产的独创性和先进性难以在市场中找到类似的交易案例,因此该方法不适用。现有研究和实务中大多都采用收益分成法。运用收益法需满足知识产权预期未来收益、伴随的风险以及收益年限能够合理预测这三个条件,由于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常常需要其他资产作为载体,共同创造收益,但仍存在一些不可预测的评估指标,使得该方法适用受限。Sametal.(2001)充分考虑了技术成熟度对专利资产估值的影响,认为在十分不成熟的技术市场条件下,成本法是有效的;随着技术市场逐步成熟,收益法得以运用;在完全成熟的市场中,市场法更为方便。Chung etal.(2014)分析了传统方法的局限性,结合收益法的优势制定了“收益+成本”相结合的无形资产定价方法,并通过中小企业案例验证了该方法的有效性。
采用传统方法对知识产权价值进行评估,有时会因过度追求指标量化精度而忽视质押这一经济行为。评估基本方法中的收益法适用于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且与质押联系最紧密的就是风险问题,因此学者们大多引入数理模型对收益法模型进行改进,这些模型主要有实物期权法、质押系数法等。
1.实物期权法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实际是对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所持有的产权价值的评估,那么就可以类比期权进行处理(Parr,1994)。传统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是静态的,企业作为知识产权主要价值影响因素来源却是动态的,实物期权法能够动态反映市场和企业等外界因素的变化。考虑到这一点,Pakes 早在1986年就将期权理论引入专利资产价值评估中(Pakes A,1986)。期权按执行时间可以分为美式期权和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可以在到期日或之前执行,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知识产权资产在不同时间下的价值是不同的,投资者可以自由选择投资时间,因此范龙振和唐国兴(1999)认为可以将其看作美式期权来计算价值。知识产权价值影响因素众多,例如经济寿命、市场技术成熟度等,这些因素会对评估结果产生一定影响(Markus Reitzig,2009;Nicolas,2011)。赵昕等(2017)对此进行了深入研究,他们认为期权定价管理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对此引入灰色模糊理论,构建欧式脆弱期权定价模型;A.Damodaran(2014)将AHP 与实物期权法相结合,对评估方法进行了有效的改进。
B-S 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模型是实物期权法最常用的两个评估模型。吴化卿(2009)认为B-S期权定价模型更适合应用于创业板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评估;朱国军、刘钰彤(2019)考虑质押物的期权战略价值和财产价值,对模型进行改进,构建了专利质押融资资产评估模型;颉茂华、焦守滨(2014)将二叉树实物期权引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以弥补传统收益法对市场风险考虑不足。
期权法不仅弥补了资产收益不确定性问题,还考虑了企业管理柔性等问题,其核心在于核心参数的选取要结合具体的知识产权。期权法还存在较为主观的估计,使得评估结果客观性和可信度不高,这是该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受限的原因之一。此外,在实务中,使用期权法要求评估专业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
2.质押系数法
收益法是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首选方法,各风险因素对价值的影响通过折现率来表现,折现率的计算就成了该方法的关键步骤。传统收益法下,折现率估算难度大,加上质押条件之后,质押经济背景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因素使得折现率计算难度加大。质押系数法的亮点在于区分了正常情况和质押期间这两种情况下的价值影响因素,将质押贷款价值作为评估价值类型(刘伍堂,2008),通过分别量化知识产权在这两种情况下的价值评估影响因素来估算质押融资价值。正常条件下反映的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诉求,通常用市场价值表示;质押期间条件下反映的是金融机构的价值诉求,可用通过质押系数修正后的市场价值表示。可见,该方法不仅突出了“质押”这一特殊经济背景和评估目的(Gulland Anne,2012),还考虑了企业和金融机构双方的利益。
质押系数法主要分四个步骤:(1)搜集相关资料;(2)估算市场价值;(3)确定质押影响系数;(4)计算质押贷款价值。质押系数法的关键步骤在于计算质押系数,即合理分离正常情况与质押条件两种情境下的价值影响因素,并通过数理模型来对各个因素赋权。在分离出质押条件下的价值影响因素后,建立价值评估指标体系,一般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并结合层次分析法和专家打分法等方法对各因素权重(陈静,2015),最后计算质押影响系数。
虽然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仍处于发展初期阶段,但目前已有许多学者针对相关问题做出了积极的研究。本文通过国内外文献回顾分析,对当前研究现状总结如下:
1.在质押融资模式方面,国内外研究多数集中在参与主体的风险分配比例上。
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典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发现,美国的三类主流模式市场化程度较高,风险分散体系较完善;德国、日本和韩国的模式在市场化进程上虽然较慢,但在法律制度和平台建设上比较完善;我国现有模式极具地方特性且政府参与度较高、市场化程度较低,风险分散体系在融资模式市场化转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研究中,多数是以模式中涉及的各个主体来建立较宏观的风险分散体系,在知识产权、融资企业、评估机构方面等共性问题带来的风险因素的考量还较少涉及。
2.在价值评估风险研究中,国内外学者一般先按风险类型和风险来源两种划分标准进行风险识别,然后通过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和风险量化模型来进行风险评价。
在风险识别方面,国内外研究主要从评估客体角度展开,从技术、法律和经济三个维度进行价值影响因素分析,但从评估主体即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角度的分析尚不全面。在风险评价方面,国内外学者从知识产权自身和融资企业角度建立的评估指标体系较为完善,风险量化模型也在不断完善,但价值评估指标体系缺少对评估主体风险因素的考虑,国内对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验证尚有不足,现有实证研究存在研究对象片面的问题,多以专利为主,其他类型知识产权资产的实证研究甚少。
3.在价值类型的选择方面,在兼顾准则要求条件下,国内外学者观点较一致,主要从企业、银行和评估目的三个角度对价值类型的选择展开探讨。
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更看重知识产权未来经济效益,认为市场价值更合适;从银行角度来看,银行更看重贷款是否能收回、如果企业逾期能从质押资产中获得多少补偿,认为清算价值更合适;从评估目的和经济行为本质来看,质(抵)押价值更能凸显“质押”这一经济背景。
4.在评估方法的研究方面,国内外学者对理论研究较少,综合考虑无形劳动难以量化、各类贬值因素众多以及知识型资产较强的创新性等特点,实践研究中多以改进的收益法为首选价值评估方面。
为充分体现“质押”这一经济实质,学者们在评估方法创新优化上,更多考虑的是质押融资风险对评估值的影响,目前运用较多的是实物期权法和质押系数法。国内外实践研究中,应用实物期权法较质押系数法广泛,典型的B-S 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模型研究比较全面。国外学者认为评估方法的选择应反映“质押”这一评估目的,质押系数法的亮点在于分离正常情况和质押情况下的价值影响因素,更能反映评估目的,但国内学者关于该方法的研究较少。此外,现实中存在的许多评估工具,例如国外的IPscore、Patent Rating 等以及国内的合享价值度、智慧芽数据库等,这些工具运用大数据分析得到综合价值及其概率分布,突破了评估工作的专业限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这并未应用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工作中。
自从着力推动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以来,我国现已建成33 个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知识产权流转活跃程度显著提升,创新活力加速释放。国家政策的支持推动了知识产权市场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面临的难点亟待解决。
1.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市场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加强渠道合作,推出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产品值得重点探讨。
在融资模式方面,我国目前实施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的地方特色性强、政府参与度高,未来应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由政府主导模式向市场化模式转变,从多维度、多主体角度出发建立风险评价体系,但仍可保留区域特色,政府退居幕后,提供政策和平台支持。在渠道合作方面,要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政府补偿机制,从贷款利息、评估费用、担保费用等渠道提高补偿;要加强与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合作,推出更多如“惠如愿·知惠贷”、“云知贷”、“智汇赢”等知识产权融资产品,提供更多的普惠项目。
2.应拓宽评估范围,不仅仅局限于专利资产。
在评估标的方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涉及最多的是专利权,其次是商标权和著作权。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报告显示,世界领先的5 000 个品牌中,中国占到408 个,总价值达1.6 万亿美元。越来越多的中国品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品牌助力经济发展的力量不容小觑,商标品牌亦能为企业带来“源头活水”,其质押融资价值评估需求或将上升。重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影响因素的研究,要全面考虑内外风险,除此之外还应探究内外因素之间的联系和相互作用。注重评估方法的创新,合理运用创新型评估工具,并结合实际案例验证评估模型的有效性。
3.立足当下发展需要,面向未来,拓宽评估领域。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价值评估不再只关注知识产权自身及融资企业,还应放眼行业领域需求。2022年8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新闻发布会上,报告了2021年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同比增长15%,其中绿色新能源等“双碳”相关产业专利转让许可尤为活跃,转让许可次数增速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多,有力促进了低碳转型发展,这或将成为新的价值评估研究方向。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转创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 京ICP备19055770号-4
Transverture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Guangdong Branch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79号尚层国际1601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
佛山顺德区北滘工业大道云创空间
东莞市大朗镇富丽东路226号松湖世家
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881号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
欢迎来到本网站,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稍后再说 现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