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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2020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等于2023 年1 月1 日起在保险行业分步实施。与原准则相比,两者都更加强调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反映以及两者的联动管理。保险公司是典型的负债驱动型企业,资产端和负债端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本文拟就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保险合同准则对资产负债管理的联动影响进行浅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即合同现金流测试)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由于原有“四分类”中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者中大部分无法通过合同现金流测试,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投资资产中的占比将提升。二是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将减值计提时点平滑至整个资产存续期间,并扩大了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金融资产覆盖范围。因此,短期内金融资产累计减值金额将增加。三是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折现率应当基于与保险合同具有一致现金流量特征的金融工具当前可观察市场数据确定,且不考虑与保险合同现金流量无关但影响可观察市场数据的其他因素。这意味着保险负债评估使用的基准折现率将由现行波动较为平缓的750 天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转变为更贴近于当前市场利率,导致负债价值波动加大。
对保险公司而言,上述三方面变化会使资产和负债两端对企业净利润和净资产的波动造成直接影响,资产端和负债端都更接近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去反映当前时点资产和负债的真实价值。单从资产端或负债端来看,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利润波动加剧。但从资产和负债两端同时来看:一方面,由于资产端和负债端对于利率波动的反应是同向的,因此净资产或利润波动并不一定会加剧。例如当市场利率上升时,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跌,保险合同负债也是下降的,当期损益和净资产的波动有可能相互抵消。另一方面,由于新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资产或负债均加入了其他综合收益选择权,这意味着如果资产或负债中一端行使该权利,另一端也可能与之匹配以对冲公允价值波动带来的影响。
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分拆保险合同中可明确区分的投资成分和其他非保险服务成分,对于不可分拆的投资成分,其对应的保费也不得计入保险服务收入。这使得保险公司的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储蓄型险种的投资成分将从保费收入中分拆出去,对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和再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影响较大。因此,从负债端来说,为了对冲保费收入大幅减少的影响,保险公司可能会更倾向于发展保障型险种,减少储蓄型险种。从资产端来说,短期内为了减小公允价值波动,保险公司可能会更倾向于提升固定收益类金融资产比重、压降波动类权益资产比重;长期内由于其他综合收益选择权的设置以及信用风险在资产存续期的分摊,权益资产占比也可能有所回升。而由于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关联性较强,其负债特征决定了可投资资产规模、风险偏好、目标久期和利率等,因此产品结构变化带来的负债特征变化,必然会影响新准则下投资品种选择,未来资产配置的难度也会增加,资产和负债两端在产品策略和投资决策上的联系也将更加紧密。
图/刘勤
新保险合同准则规定根据利润驱动因素区分保险公司的保险服务业绩和投资业绩,并在利润表中予以反映,并且进一步强化了披露要求,使得保险公司的风险敞口、盈利能力和利润来源等信息更加清晰透明。对保险公司而言,资产负债管理的目标是在偿付能力的约束下使保险公司的长期价值最大化,即通过现金流匹配、成本收益匹配、久期匹配提升长期价值。业绩披露的变化、短期利润和净资产波动可能导致保险公司为管理短期波动去调整现金流和久期策略。长期来看,也可能以此倒逼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风险对冲能力,使保险公司更加回归风险保障初衷。
基于上述影响,结合保险公司重大业务和投资决策管理,审慎考量新准则下偿付能力和资本消耗等约束,笔者建议保险公司可采取“固定负债端,调整资产端”的思路,具体从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制定、保险业务与投资品种选择、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提升等方面加强应对。
保险公司应始终坚持把公司的长期价值和对客户及投资者的保护放在首要位置。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充分管理利益相关者的预期,引导正确看待新准则下财务报表的短期波动。另一方面,新准则下财务报表科目对于折现率假设调整的敏感程度、风险吸收能力与资产负债业务层面的匹配程度高度相关,保险公司应加快改善久期缺口状况以管控利率风险冲击。
保险公司应加强资产负债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并进一步优化资产和负债两条业务线之间的风险对冲管理。具体而言,一是加快自身保险业务结构优化,聚焦利率敏感性较低的保障型业务,大力拓展死差益、费差益在利源结构中的贡献。二是推进投资组合在策略、区域、行业、品种等各个层面的多元化、分散化布局,降低投资相关性风险,稳定投资收益。
一是保险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资产负债精细化管理,包括不同业务险种、不同资产组合的评估、分类、设计等。二是保险公司应当加快资产负债管理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消除投资端、业务端、财务端信息数据交互壁垒,逐步搭建基于资金、资产、资本三大要素的管理模型与分配机制。
保险公司应加强具有资产负债两端业务背景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强化业务、财务、精算、投资等复合知识培训,以更好应对市场变化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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