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0PXQFQ7Y(P~4838LJ_]L.png

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产服
| 产业中心

体育产业 新能源产业 能源与电力 预制菜产业 轻纺工业 安全与应急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

| 企业与产业管理

建筑工程管理 安全企业管理 制造企业管理 卫生企业管理 企业转型升级 工程企业管理 企业质量管理 医药企业管理 电力企业管理 企业经济管理 食品企业管理 工业企业管理 软件企业管理 能源企业管理 汽车企业管理 环保企业管理

| 行业中心

新鲜牛肉市场 酒店业 旅游休闲与饭店业 服装服饰 孕婴童用品 餐饮美食 奶茶饮品

| 转创产研

现代服务业 教育产业 中医药产业

| 城市中国

阳江发展 茂名发展 湛江发展 湛江教育

| 转创科研

食物与营养研究所 标准化科学 医药健康研究所

| 全球城市

新南威尔士

| 乡村振兴战略

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工委会 一二三产融合 乡村振兴规划设计 乡村人才振兴 乡村产业振兴

| 创新创业中心

创新创业创投创意 BIM工程 制造业创新 《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别分表》 创新创业与可持续 智能制造 民营企业与经济 管理信息系统 科技企业管理 智能企业管理

| 转型升级中心

粤港澳大湾区 消防企业管理 转型升级 装配式建筑 并购重组动态 制造业转型升级 工业转型升级 教育转型升级 外贸转型升级 能源转型升级 地产转型升级 制造业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产业转型升级 绿色转型升级 服务业转型升级 产品质量管理 产业科技管理 环境监测

| 数据经济与网安

信息与软件 系统集成 人工智能 互联网+ 网络工程 数字经济 数字安全 视觉传达设计 工业互联网 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创新中心 电子信息产业 工业物联网 数字转型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信创产业 网络安全产业 无人机 数据资产 数字出版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 绿创中心

绿色建筑 节能减排 低碳转型

| 双碳与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 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 气候变化与脱碳管理 NGO中心

| 政策解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产服 > 乡村振兴战略 > 乡村振兴工委会

政策解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01  浏览次数:89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乡融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政策体系,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城乡融合,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自然资源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了《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共分为九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保障农村产业用地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明确项目范围。第三部分明确农村产业布局要求和用地规模安排。第四部分明确用地指标保障途径。第五部分明确用地审批模式、按原地类管理范围。第六部分明确供地方式、地价优惠和集体建设用地利用。第七部分明确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方式。第八部分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利用和风貌管控要求。第九部分明确项目退出和实施监管要求。

  (一)明确项目范围。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认定标准不明确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内涵,提出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类型,分为农业加工型、农旅融合型、接二连三型、全产业链型。同时,为强化对重点项目的支持,提出建立重点项目库制度以及入库项目的基本要求。

  (二)合理安排用地规模。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落地仍存在规划统筹不够的问题,《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加快编制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鼓励各地在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优先用于保障难以确定选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

  (三)强化用地指标保障。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指标保障不充分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省级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同时由涉农市县安排专项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入库重点项目需求,对于不足部分的,可由省级指标统筹解决。主要考虑在国家对各地用地指标不饱和供应以及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背景下,强化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的支持。

  (四)简化用地审批手续。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用地审批周期长的问题,《指导意见》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按照城镇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方式和要求单独组卷报批,无需用地预审,同时明确按原地类管理的情形,以此来简化用地审批手续,为地方合法用地提供政策指引,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落地实施。

  (五)优化供应方式。针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中典型业态如农产品分拣、初加工等项目配套建设用地缺乏支持措施的问题,《指导意见》允许将项目投资、产值、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带动周边农户等准入条件以及用途变更、分割转让限制等要求作为供地条件。对于确需布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明确其按不超过30亩建设用地安排和项目用地面积的1%进行控制,减少对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破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允许同时流转一定面积的农村承包土地,允许建设用地使用年限与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年限保持一致,提升项目“联农带农”综合效益,减少项目日后经营中出现纠纷。

  (六)推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针对农村存在低效建设用地多、布局散乱、节约集约利用程度不高的现状,《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存量建设用地综合整治节余部分可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政策进行有偿调剂归并集中利用,由各地将腾退的建设用地统筹用于本县域内产业融合发展,可以缓解部分县(市、区)用地指标紧张的情况。同时针对农村存在大量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的情况,鼓励利用依法登记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

  (七)规范使用设施农业用地。针对设施农业建设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问题,《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要求,对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允许按照国家和省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规定办理设施农业用地使用备案手续,并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八)加强设施农业建筑风貌管控。针对农业设施建设中可能出现乡村风貌失控问题,提出农业设施中的永久性建筑应当符合当地乡村风貌管控要求,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对农业设施分类型提出具体的风貌管控要求并对外公开,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引导和管控,避免出现我省农房风貌失控由乱再治的情况。

  (九)强化项目用地监管。针对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开发建设中无法实施、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问题,《指导意见》明确按照法律规定、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约定或规定进行处置、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主张违约责任。对于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项目,由县级以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依法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提出“七个严禁”的监管要求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全要素、全过程的动态联合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转让土地及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三、工作展望

  《指导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将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成效,提炼改革成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研究对策并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转创君
企业概况
联系我们
专家顾问
企业文化
党风建设
核心团队
资质荣誉
领导资源
专家库
公司公告
资源与智库
战略合作伙伴
质量保证
咨询流程
联系我们
咨询
IPO咨询
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
投融资规划
企业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管理
风险管理
竞争战略
集团管控
并购重组
家族办公室
资产管理
股权设计
企业管治与内部审计
企业估值
价值办公室
内控咨询
投资银行
管治、内控及合规服务
法律咨询
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
投融资规划
人力资源
资产评估服务
会计服务
科技服务
资质认证
ESG服务
商务咨询
内部控制服务
转创投服
金融服务咨询
企业服务
财会服务
财审
金融会计专题
法证会计
国际财务管理
会计中心
财务咨询
内部审计专题
审计创新与全球化
代理记账中心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中心
审计及鉴证
专项审计
审计工厂
审计咨询服务
税务
财税中心
转创税务
华税律所
纳税筹划
税收筹划
IPO财税
国际税收
涉税服务
金融
金融风险管理
纳斯达克
并购交易服务
北交所
IPO咨询
深交所
上交所
直通新三板
董秘工作平台
独立董事事务
SPAC
资本市场服务中心
澳洲上市
加拿大上市
估值分析事务
香港联交所
新交所
金融分析师事务所
股权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
企业顶层架构设计
股权合规
案例研究
员工激励
股权风险管理
股权顶层设计
股权投资
股权质押
股权设计
知识产权出资入股
股权激励
合规
合规与政府管制
企业合规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证会计与反舞弊
反洗钱与制裁合规
反垄断中心
企业合规管理咨询
合规中心
转创全球企业合规
合规律师事务所
金融安全与合规
海关及全球贸易合规
ESG合规
反欺诈中心
合规中心(产业)
知识产权合规专题
资产评估合规
私募股权基金合规
法信
征信管理
信用中心
法信中心
信用评级
价值办公室
联合资信
国际信用
安企中心
转创法信
诚信管理
法信中国
管理
并购重组
转创国际企业研究所
创新创业
转型升级
知识产权
投融资规划
ESG中心
管理咨询
资产评估
人力资源
IPO咨询
高企认定
法律
刑事法律服务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民商事法律服务
公司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转创国际法律事务所
转创系
转创网校
转创法信
转创国际合规研究所
中国转创通讯社
转创国际税务师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