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不断变化的全球经济和金融环境中,财富管理和资产保护已经变得前所未有的复杂和具有挑战性。对于个人和家族而言,寻找可持续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至关重要。这不仅需要满足个人和家族对财富隔离和保护的需求,还需要满足对外投资和资产增值的要求。在当今金融与法律领域不断创新与融合的进程中,我们致力于寻找既能够满足金融需求又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的新途径。
引言
在上述背景下,新加坡的财富管理政策和工具不断优化,旨在为家族财富管理提供新的机遇和工具。新加坡的信托作为传统的财富管理工具, 提供了隐私保护、资产传承和税收优势,而VCC 则为资产管理和投资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创新性。本文的主题是探讨如何融合新加坡信托和 VCC 架构,以优化家族财富管理策略。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两种工具的优势、政策法律支持、操作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通过对架构模型的分析和研究,揭示如何将这两个法律和金融工具有机地结合,为家族财富管理提供更广泛的选择和更复杂的应用场景,以满足我国当前不同家族财富管理者的个性化需求,并在全球化的金融环境中寻求新的机遇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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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财富管理法律工具——信托
(一)什么是信托
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工具,通常用于资产保护、财富传承和资产管理。在我们国家信托法的背景下,信托的概念是“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所以信托是一种具有很强法律属性的工具,这一法律工具涉及三个重要角色: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下面我将以这三个重要角色为切入点阐述信托的基本概念和运作方式:
1.委托人(Settlor):委托人是信托的创建者,他们将一定数量的财产 或资产转让给受托人,以建立信托。委托人制定信托文件(又称“信托契约”),其中包括信托的目的、规则和受益人的权益。
2.受托人(Trustee):受托人是信托的管理者,负责管理信托中的资 产,并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履行其法定义务。受托人必须按照受益人的最佳利益行事。
3.受益人(Beneficiary):受益人是那些有资格从信托中受益的个人或 实体。信托文件明确规定了受益人的权益和受益条件,包括何时以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享受信托资产。
信托的关键优势包括资产分散、隐私保护、财富传承规划、税务优惠和财产保护。信托在满足个人和家族的财富管理需求上是常用的工具,特别是在财产传承和家族财富规划方面。不同国家对信托的法律和监管要求不同,因此在创建信托时需要遵守所在地的法律。
(二)新加坡信托的法律渊源
新加坡的信托法律渊源主要来自于英国的信托法和相关规定,所有信托相关事项都受《受信托人法案》的约束。除了《受信托人法案》,新加坡还颁布《信托公司法案》(简称“TCA”),该法案规定了新加坡信托公司的设立、管理和监管要求,以确保信托行业的合规性和透明度,并设有严格的保密条例。该法案还规定信托公司由新加坡金融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其遵守有关信托和受托人的法律和法规。信托公司法案是确保信托业务在新加坡合法、有序运行的关键法规之一。
(三)在新加坡设立信托的独特优势
1.从法律法律来源的角度看,新加坡的信托制度的法律体系源于英美法,在此基础上结合新加坡独特的港口经济特征而形成自身特点。新加坡的法律体系依重于判例法多过成文法,区别于同样是英国法系的其他一些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新加坡因无需受欧盟或联邦的统一法域或法规制约,故在司法判决上更依赖于判例的支持。
2. 从金融监管方面来说,新加坡的信托法律体系结合了新加坡亚洲金融中心的特性,搭配相关税务优惠政策,形成了具有新加坡特色的信托制度,严格的金融监管以及成熟的信托实践。例如,外国人可以通过其他国家的资产创造信托,使外国人受益,且合格的外国信托则不缴纳任何税款。
3. 新加坡允许创建不同类型的信托,例如:慈善信托;家族信托;集体投资信托等,需要注意的是,新加坡的信托法律体系中,不承认民事信托,从事信托业务作为信托的受托人的必须是持牌的信托公司。
4. 整个新加坡的信托市场始终处于严监管状态,新加坡信托受新加坡受托人法案管辖,该法案要求受托人遵守高标准的行为和专业精神。新加坡还颁布了《信托公司法》即 TCA,规范其信托服务公司。信托公司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简称“MAS”)的许可和监管,该公司要求在运营控制,财务报告以及这些公司雇用的受托人专业人员的诚信和经验方面拥有较高标准。
这些独特之处使得新加坡的信托法律体系在全球范围内独具特色,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新加坡在全球各国及地区信托领域的竞争力。
(四)新加坡法域下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中的应用
信托在家族财富传承、隐私保护中的发挥作用已经是非常成熟且稳定, 兼具新加坡信托的自身特色和优势,新加坡吸引了各国富豪家族的青睐。
1.财富传承和财产规划
信托在家族财富传承中的应用非常常见。家族可以创建信托,以确保其财产顺利精准持续地传递给下一代,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税的影响。这类信托具体来说,常见的类型主要有:
生前信托(Living Trusts):委托人在生前创建的信托,可以管理和分配资产,以便在委托人去世后财产可以顺利传递给受益人,避免遗产流程的复杂性,这种形式是最普遍和适用广泛的,本文中主要也是引用该类型的信托。遗嘱执行信托(Testamentary Trusts):根据遗嘱设立的信托,通常在委托人去世后才生效,用于管理和分配遗产。教育信托(Education Trusts):用于资助受益人的教育和培训费用。
2. 隐私保护
信托也可以用于家族的隐私保护。通过将资产转移到信托中,家族可以减少资产公开的可能性,因为信托文件通常不需要公开披露,而受益人的身份可以保密。这对于家庭希望保持财务隐私的情况特别有用。
3. 资产管理和增值
信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方式来管理和增值家族的资产。受托人通常是专业的资产管理者,他们可以根据受托文件的规定,投资和管理信托资产, 以实现最佳的投资回报。这对于家族拥有多样化投资组合和跨国资产的情况具有帮助作用。
4. 资产保护
信托还可以用于资产保护的目的。家族可以通过将财产放入信托中, 将其从潜在的债权人、诉讼或其他法律风险中隔离出来。这可以帮助保护家族财富免受外部威胁的影响。
5.慈善捐赠
家族信托还可以用于慈善目的。家族可以创建慈善信托,将一部分或全部财产用于支持他们关心的慈善事业。这不仅有助于实现慈善目标,还可以在某些情况下享受税收优惠。
总之,信托在家族财富管理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可以根据家族的特定需求和目标进行定制。它们提供了财富传承、隐私保护、资产管理和资产保护的灵活解决方案,使家族能够更好地规划和管理家族的财富。但是在新加坡基于强监管原则,信托设文件虽然不向公众公开,但是为了监管和税收的需要,仍要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以及税务部门披露。同时,在对外投资,以及寻求资产增值的方向上,要收信托契约以及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导致投资活动中表现的不够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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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投资工具——VCC 架构(一)什么是 VCC 架构
新加坡 VCC,全称为可变资本公司(Variable Capital Company),是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监管局在 2020 年 1 月 14 日生效的可变资本公司法下成立的一种新的投资基金公司结构,为新加坡所独有。它是除了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和单位信托之外,一种全新的新加坡基金架构。这种法律实体通常用于资产管理和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有效的投资工具,它可以用于各种资产管理策略,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
它的名称中的"Variable Capital"表明,其资本结构是可变的,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进行调整。VCC 通常由投资者认购股份,并且这些股份可以根据投资者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化,允许VCC 灵活地管理其规模,而无需频繁创建新的法律实体。VCC 可以由单个独立基金构成,也可以为包含两个或多个子基金的伞形基金组成,每个子基金可以持有不同的资产。它的可变资本结构允许投资者更容易地进入和退出投资,同时享受税务优势和合规性监管。在新加坡,VCC 已经成为资产管理和投资领域的受欢迎选择之一,并为投资者提供了多种投资策略的可能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VCC 必须要在新加坡有经营实质,例如必须至少有一名长居新加坡的董事,VCC 的董事可以由基金管理公司的代表或者董事担任。
(二)VCC 架构的显著特点——灵活性
VCC 的主要优势在于灵活性。首先VCC 的灵活性体现在其运营上,更加灵活地进行资产配置和风险控制,这种特质对其投资策略的制定有着重要影响;其次VCC 的灵活性还体现在其结构上,VCC 结构不仅吸收了开曼和香港等地现有投资基金的优势,同时基于其注册、迁册的便利性、自身结构的灵活性以及目前所享有的税收优惠等特点,使得其在设立海外投资基金时,具有更大的便利性。
(三)VCC 架构设置目的
基于VCC 架构的灵活性特点,在新加坡设立 VCC 架构的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有效的投资工具。首先,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 VCC 的股份来分散投资组合,从而降低风险;其次,VCC 通常允许投资者在需要时进行资本变动,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资金流动性;最后VCC 通常不需要公开披露其投资者的身份,提供了一定程度的隐私保护,无需披露财务报告资金体量、流向、盈利状况都不披露。
(四)新加坡 VCC 架构的法律依据
提供 VCC 法案的概述,包括法律依据和监管机构。新加坡 Variable Capital Company(VCC)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 VCC 法案以及相关监管法规。以下是对这些法律依据的概述:
1. VCC 法案
新加坡的Variable Capital Company(VCC)法案是为了支持 VCC 这种特殊的法律实体结构而制定的。这一法案于 2018 年通过,并于 2020 年 1 月份正式生效。VCC 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VCC 的设立和管理:VCC 法案规定了 VCC 的设立、管理和运营程序,包括如何注册VCC、谁可以成为VCC 的受托人(通常是具备特定资格的信托公司),以及VCC 的运作要求。
(2)可变资本结构:法案明确规定了 VCC 的可变资本结构,即 VCC 的股本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需求而变化。这种结构使得VCC 更具灵活性。
(3)监管框架:法案确立了监管机构,主要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负责监管。MAS 负责制定和执行VCC 的监管规定,以确保合规性和投资者保护。
(4)合规性要求:法案规定了 VCC 必须遵守的合规性要求,包括财务报告、透明度、投资政策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5)税收优惠:VCC 法案中包括了一些税收优惠,以吸引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者选择 VCC 作为投资工具。这些优惠包括减免资本利得税和免除交易印花税等。
2.VCC 的监管机构
VCC 的监管主要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负责。MAS 是新加坡的金融监管机构,负责监管和管理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合规性。MAS 不仅负责制定和实施 VCC 的监管规定,还审批VCC 的设立并监督其运营。
总之,新加坡 VCC 的法律依据主要是 VCC 法案,该法案为 VCC 提供了设立和运营的法律框架,并确立了监管机构MAS 的角色。这一法律框架旨在为资产管理和投资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以吸引国际投资者和资产管理公司选择新加坡作为他们的投资运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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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和VCC 架构在家族财富管理中联合应用
家族信托结合Variable Capital Company(VCC)架构的使用场景可以涵盖多种家族财富管理需求,为家族财富的管理提供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
(一)家族财富的管理:家族信托通常用于财富传承,确保财富在家族内部的持续管理和分配。通过将家族信托与VCC 结合使用,可以实现更灵活的财富管理,包括投资、资产增值和分配策略。
(二)多家族信托的管理:对于多代家族,家族信托和 VCC 的结合可以帮助管理家族财富的不同阶段和需求。不同的股份类别和投资策略可以满足不同代际家族成员的需求。
(三)隐私保护:有些家族希望保护家族财富和资产的隐私。将家族信托与VCC 结合使用可以提供更高级别的隐私保护,因为 VCC 的股东和财务信息通常不是公开的,信托的委托人和信托文件也是不公开,这样的结合会更加隐私和隐化财产。
除了上述优势之外家族信托和VCC 的结合可以帮助家族优化税务结构,在新加坡家族信托和VCC 均有不同的政策支持税务的优惠,两项的结合可以将财富传承和资产增值方面的税务负担最小化。基于VCC 架构人员组成的要求,与家族信托的结合就使得家族财富受益于专业人员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服务,而无需亲自参与日常管理。如果家族拥有企业,VCC 架构可以用于管理和传承家族企业的股权。这有助于确保企业在家族中的持续性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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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工具在财富传承中综合适用的的模型阐述
在新加坡单独设立家族信托可以实现家族财富保富的需求,强监管下安全性稳定性具有优势,但是同样基于强监管则也有对外投资灵活性不足的局限,在此基础上结合VCC 架构的优势,就能弥补这一局限性。作者将在有投资要求的家族信托场景下以及包括家族信托在内的多资金来源的统一投资管理的场景下,搭建两类符合不同需求的模型并逐一分析。
(一)满足多种投资需求的同一家族信托与VCC 架构的组合模型。
表 1 同一家族信托与 VCC 架构的组合模型
陈先生将一个亿人民币资产注入家族信托后,设立陈先生家族信托由信托下的基金公司持有资产,由于信托资产在投资上受到信托契约的约束和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管,资金的出入必须要符合信托契约的规定,否则会有击穿的风险。在需要频繁资金往来或临时投资的时候,信托资产无法满足这一需求。这时可以将信托下的基金嫁接一个 VCC 作为母基金来承接信托资产,然后下设多个适用于不同投资目的的子基金,利用其机构灵活和资本可变的特性,持有不同投资标的。
在上述架构模型中,信托资产按照信托契约的规定注入母VCC 后,可以通过伞型基金的架构,将资金分流进入不同子VCC,再由子 VCC 去持有股票、债券、房产等投资项目,基于VCC 的资本变动属性,资金的增加减少均灵活好操作。同时母VCC 的股东和财务信息均无需向社会公开,对监管和税务机构披露的时候仅需披露上游家族信托即可,不会直接穿透到委托人,实现委托人双重隐化功能。
(二)满足包括家族信托在内的多种资金来源与VCC 架构的组合模型。
表 2 包括家族信托在内的多种资金来源与 VCC 架构的组合模型
基于上述案例VCC 在实际运行中良好的投资回报和资产管理能力,陈先生姐妹的家族信托也希望采用同样的架构,但如果单独设立家族信托和VCC 会存在格外的成本,此种情况下两个家族信托可以将资产均选择同一个VCC 进行承接,同一个母 VCC 基金统一管理。此种模型下可以实现资金来源的多样。
除了上一个架构模型中的优势外,这个模型可以实现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在新加坡VCC 需要实际经营,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不仅要具有投资专业背景还有新加坡籍的要求,这使得VCC 的运营成本较高,同时专业度相应也较高。但是VCC 的资金来源是开放性的,可以承接多个家族信托或其他渠道的资金,既能降低运行成本也可实现多个信托或来源的资金统一管理的投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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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本文深入探讨了新加坡信托与Variable Capital Company(VCC)的协同应用,强调了它们在家族财富管理尤其是投资中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新加坡信托为家族提供了传统的财产管理和财富传承工具,具有灵活性、隐私性和税务优势。
与此同时,VCC 作为一个现代的资产管理工具,提供了更多的投资选择和灵活性,帮助家族实现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同时拥有更广阔的投资空间。这一协同的商业实践,为家族财富传承和投资管理的未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将激发更多创新和机遇,带来成功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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