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在司法会计鉴定中,注册会计师并不必须是出具鉴定意见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会计鉴定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来完成,这些人员通常需要具备会计、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虽然出具司法会计鉴定意见的单位可能是会计师事务所,但执行鉴定的个人不一定必须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员工或其法定代表人。
具体来说,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需要经过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审核登记,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和执业证。这意味着,任何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可以成为司法鉴定机构,而具备相应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则可以成为司法鉴定人。
因此,在司法会计鉴定中,注册会计师可以来自不同的出具单位,他们只要符合法定的资质要求,就可以被授权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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