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0PXQFQ7Y(P~4838LJ_]L.png

管理培训搜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转创
| 转创深圳(深莞惠)

保障性住房 特区发展 东莞发展 惠州发展 深圳知识产权 转创法信事务所(深圳) 入户政策 深圳管理 东莞教育 大朗镇 深圳人社 东莞质量 深圳教育 大亚湾新区 罗湖区 大鹏区 龙岗区 福田区 南山区 盐田区 宝安区 龙岗区 龙华区 坪山区 光明区 深圳金融 前海区

| 转创广佛

广州知识产权 国际金融后台基地 佛山发展 广东金融高新区 佛山国家高新区 南海区 禅城区 顺德区 荔湾区 花都区 天河区 黄埔区 越秀区 海珠区 番禺区 白云区 南沙自贸区 从化区 南海区 广州发展 信用广州 佛山政务 信用佛山 荔湾区 人社与教育 增城区 佛山教育

| 转创系统

标准化科学 教育系统 检验检测科学 精算科学 监管科技 环境科学评价 投资系统 治理系统 法务系统 生活系统 税务系统 风控系统 科技咨询研究中心 人才系统 慈善系统 合规科技 产学研

| 城市中心

阳江发展 汕尾发展 茂名发展 湛江发展 湛江教育

| 转创梅州

产城融合 梅州发展 中央赣闽粤苏区振兴 县域经济 学习中心 世界客家俱乐部 丰顺县 信用梅州 梅州教育 梅州建筑 梅县区 五华县 梅江区 兴宁市 平远县 蕉岭县 大埔县 梅州公安 梅州转创平台 转创法信事务所(梅州)

| 客家经济

清远发展 河源发展 韶关发展 乡村振兴规划设计 乡村产业振兴 转创惠州 信用惠州

| 转创珠三角

中山发展 珠海特区 肇庆发展 江门发展 转创云浮 韶关工信 云浮教育 肇庆教育 江门教育 韶关教育

| 转创潮州

乡村振兴 潮州发展 经济发展 产教融合 潮州产教 潮安区 湘桥区 综保区 潮州人社

| 转创网校
| 转创厦门
| 转创国际汕头

现代服务业 汕头特区 汕头法治 一二三产融合 乡村人才振兴 汕头教育 转创法信事务所(汕头) 汕头科创 金平区 龙湖区 濠江区 澄海区 潮阳区 潮南区 南澳县

| 转创揭阳

揭阳发展 揭阳教育 榕城区 普宁市 揭阳科创 揭阳法信事务所(揭阳)

| 转创国际研究院

财务创新全球化研究 商务创新与全球化 国际战争研究所 全球制裁研究中心 全球情报研究 转创全球科创智库 国际税务研究所 管理创新与全球化

| 中国转创科学院

食物与营养研究所 军事科学研究所 医药健康研究所

| 关于《广州市荔湾区工业用地产业监管指引(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当前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转创 > 转创广佛 > 荔湾区

7ebf2a3c4420bfe0586463d4d79a8d3.jpg

  一、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广州市工业用地项目土地利用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广州市新型产业用地(M0)准入退出实施指引(试行)》《广州市工业用地产业监管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适用范围

  (一)适用于荔湾区行政范围内协议出让、公开出让工业用地的产业监管,包括新型产业用地(M0)和普通工业用地(M1、M2、M3),仓储用地、划拨的普通工业用地。(二)工业用地产业监管的行政相对人为工业用地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

  三、准入条件

  (一)新型产业用地(M0)准入条件。

  1.主体准入

  新型产业用地(M0)的供应对象原则上应为单一主体,符合以下条件:

  (1)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2)应为制造业企业、信息服务业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村集体改制企业或产业园区平台企业。

  制造业企业、信息服务业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制造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的企业。

  村集体改制企业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制为由集体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持股的股份制企业(公司)。

  产业园区平台企业包括以下企业:具有3年以上运营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产业园区经验的运营主体;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企业;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运营企业;国家级、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运营企业。

  (3)拟成立新公司取得新型产业用地(M0)的使用权的,其母公司(控股方)需符合上述要求。

  2.产业准入。

  新型产业用地(M0)拟发展的产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不属于《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规定的禁止类项目。

  (2)新型产业用地(M0)产业用房的租赁或分割受让对象应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制造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行业。

  3.投入产出指标准入。

  (1)新增新型产业用地或存量普通工业用地转为新型产业用地且拆除重建类项目,投资强度应不低于1600万元/亩;存量普通工业用地转为新型产业用地的局部改造类项目,投资强度应不低于400万元/亩。

  (2)年度土地产出率不低于4000万元/亩,年度地均达产税收不低于240万元/亩。

  (3)原则上每公顷新型产业用地(M0)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高成长)企业不少于1家,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不少于2家。

  (4)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增加差异性指标或要求。

  (二)普通工业用地(M1、M2、M3)准入条件。

  1.产业方向。

  引入的产业项目应符合荔湾区产业发展方向和总体规划布局,重点发展数字经济、智能制造、医药健康以及现代生产性服务业。

  2.投入产出指标准入。

  普通工业用地(M1、M2、M3)项目投入产出指标分区域设定下限标准,符合《广州市产业用地指南》相关要求。

  四、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使用权的整体转让、工业用地产业用房及配套设施的分割转让应按照《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等规定及以下要求执行:

  (一)工业用地使用权整体转让。

  原签订的《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应随其转移,并按照本指引前款要求与受让主体重新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

  (二)工业用地产业用房分割转让。

  1.新型产业用地(M0)的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不可分割转让,产业用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最小分割单元不低于500平方米。

  2.制造业企业在工业产业区块范围内国有普通工业用地(M1、M2、M3)上已确权登记的产业用房,可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登记、转让,最小单元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

  3.产业用房分割转让时,区牵头部门应与受让主体签订《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并纳入监管。

  4.物业产权分割转让后,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转让,起止时间须在不动产登记证书附注注记。

  5.土地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不得分割登记、转让的,按批准文件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审查及用地供应

  1.新增工业用地

  (1)项目审查。

  ①项目引进及填写指标。

  ②报请审议。

  (2)用地供应。

  ①签订协议。

  ②纳入管理平台。

  2.存量工业用地

  在符合《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用地单位可申请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工业用地容积率等指标。

  (1)工业产业区块内的用地申请提高容积率符合《广州市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表》要求,并不属于政府储备用地计划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协议拟定及方案审查。

  ②方案公示及意见征询。

  ③方案审议。

  (2)工业产业区块内的用地申请提高容积率超出《广州市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表》要求,或工业产业区块外的用地申请提高容积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①拟定协议。

  ②编制方案及论证报告。

  ③方案公示及意见征询。

  ④方案审议。

  (二)供后管理。

  在开竣工阶段、达产阶段、达产后每5年、出让年期到期前1年等阶段,按照《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组织评估工作。在达产以后阶段,年度土地产出率、年度地均达产税收等可采用考核期内的年度平均值。办理程序为:

  1.收集指标。

  2.通知企业。

  3.核实指标。

  4.出具意见。

  5.报送结果。

  6.督促整改。

  六、惩戒及退出措施

  (一)用地主体因自身原因终止项目投资建设,提出终止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按照合同有关要求执行。

  (二)在开竣工阶段,超期开、竣工造成的违约责任按照出让方和受让方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要求执行。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在达产阶段,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未达到约定要求,违约责任按照出让方和受让方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要求执行。

  (四)在达产以后阶段,经评估未履行《项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约定事项的,按照约定要求由关联条件提出部门督促整改,整改总期限不得超过1年,整改到期应再次进行履约评估;累计3年未达到要求的,按约定解除土地供应合同,收回工业用地使用权。

  (五)新型产业用地(M0)整改期及整改逾期仍未达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相关要求的,区科工信局或政府指定部门根据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的约定,暂停出具产业用房分割转让受让主体认定意见。

  (六)在达产以后阶段连续两个考核期未达到投入产出监管协议约定事项要求的,可选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理,并在投入产出监管协议中予以明确。

  七、部门职责

  区科工信局负责开展产业导入、履约监管及分割受让主体资格认定工作;

  区规划资源分局负责开展履约监管工作,负责工业用地控规修正的指导和审查工作;

  区发改局对工业用地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等提出建议、相关标准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

  区商务投促局会同园区管理机构对工业用地项目投产时间、达产时间、达产税收总额、税收产出率等提出建议和相关时限、标准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

  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工业用地项目产值能耗、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提出建议、相关标准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

  区应急管理局对工业用地项目安全生产提出建议、相关标准以及相应的监管措施。

  区市场监管局协助做好分割受让主体资格认定工作。

  八、执行时限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转创君
企业概况
联系我们
专家顾问
企业文化
党风建设
核心团队
资质荣誉
领导智库
专家库
公司公告
加入转创
战略合作伙伴
质量保证
咨询流程
联系我们
咨询
IPO咨询
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
投融资规划
企业管理咨询
人力资源管理
风险管理
竞争战略
集团管控
并购重组
家族办公室
资产管理
股权设计
企业管治与内部审计
企业估值
价值办公室
内控咨询
投资银行
管治、内控及合规服务
法律咨询
服务
管理咨询服务
投融资规划
人力资源
资产评估服务
会计服务
科技服务
资质认证
ESG服务
商务咨询
转创法信
内部控制服务
转创投服
金融服务咨询
企业服务
财会服务
翻译服务
财审
金融会计专题
财税中心
国际财务管理
税务师事务所
财税法律服务
会计中心
财务咨询
内部审计专题
审计创新与全球化
代理记账中心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智库
审计中心
审计及鉴证
专项审计
审计工厂
审计咨询服务
金融
纳斯达克
并购交易服务
北交所
IPO咨询
深交所
上交所
直通新三板
董秘工作平台
独立董事事务
SPAC
资本市场服务中心
澳洲上市
加拿大上市
香港联交所
新交所
金融分析师事务所
合规
合规与政府管制
企业合规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证会计与反舞弊
反洗钱与制裁合规
反垄断中心
企业合规管理咨询
合规中心
转创全球企业合规
合规律师事务所
金融安全与合规
海关及全球贸易合规
ESG合规
反欺诈中心
合规中心(产业)
知识产权合规专题
私募股权基金合规
ESG
绿色金融
ESG环境
监督中心
ESG社会
监管中心
全球ESG政策法规
ESG咨询
ESG治理
CRS中心
ESG中心
纪检监察
SDG中心
政府管制
法信
信用中心
知识产权
诚信中心
估值分析
转创信评
资产管理
内控中心
征信中心
转创评值
资产评估事务
金融估值
数据资产评估
信用研究
管理
并购重组
转创国际企业研究所
创新创业
转型升级
投融资规划
管理咨询
企业管理可持续
环境评价与双碳计划
人力资源
咨询与战略
转创产研
法律
刑事法律服务
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财税金融法律事务
转创国际合规律师
民商事法律服务
人力资源与劳动法律
公司法律服务
转创法信事务所
科技与知识产权专题
风险
警察中心
危机管理
金融风险专题
风险管理中心
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
法律风险
企业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师事务所
国际风险研究
风险管理咨询
风险中心
黑客中心
风控中心
操作风险专题
安全中心
转创
转创深圳(深莞惠)
转创广佛
转创系统
转创梅州
客家经济
转创珠三角
转创潮州
转创网校
转创厦门
转创国际汕头
转创揭阳
转创国际研究院
中国转创科学院
18318889481 17875936848
在线QQ
在线留言
返回首页
返回顶部
留言板
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