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 安全企业管理 制造企业管理 卫生企业管理 企业转型升级 工程企业管理 企业质量管理 医药企业管理 电力企业管理 企业经济管理 食品企业管理 工业企业管理 软件企业管理 能源企业管理 汽车企业管理 环保企业管理
粤港澳大湾区 消防企业管理 转型升级 装配式建筑 并购重组动态 制造业转型升级 工业转型升级 教育转型升级 外贸转型升级 能源转型升级 地产转型升级 制造业转型与高质量发展 产业转型升级 绿色转型升级 服务业转型升级 产品质量管理 产业科技管理 环境监测
3月18日,广东能源局公示关于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计划。附件显示,共有20地市安排资金2.4亿元,包括直流充电桩13279台,交流充电桩4313台。
原文如下: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为进一步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省能源局经管节能降耗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20〕40号)有关要求,根据各地市(除深圳外)、省交通运输厅报送的建成投运、验收合格并于2021年取得粤易充平台接入证明的公共充电桩的数量和额定功率数,按照“锁定预算、总额控制”原则,采用因素法切块,编制我省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现将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
2021-2023年我省充电设施补贴标准为珠三角地区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粤东西北地区直流桩不超过3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60元/千瓦,高速公路快充站内充电桩参照珠三角地区补贴标准执行。实际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进行折算。2021-2023年对粤易充平台每年补贴100万元。建成投运、验收合格并于2019-2020年取得粤易充接入证明的公共充电桩,待2017-2020年中央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下达后予以补贴。
公示期从2022年3月18日至3月24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省能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受理单位:广东省能源局电力处
联系电话:020-83138595
电子邮箱:nyjdlc@gd.gov.cn
邮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08房(510031)
附件:1.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计划
2.2021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计算表
广东省能源局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
附件2: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转创国际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号: 京ICP备19055770号-4
Transverture International Group Co Ltd, Guangdong Branch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79号尚层国际1601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号华能大厦
佛山顺德区北滘工业大道云创空间
东莞市大朗镇富丽东路226号松湖世家
梅州市丰顺县留隍镇新兴路881号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厦
欢迎来到本网站,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稍后再说 现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