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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农业农村部编制了《“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农业农村部

 

 

                   

附件:

                  “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农业农村人才是强农兴农的根本。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十四五”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时期,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特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农业农村人才总量不断扩大、结构明显优化、素质大幅提升,为保障粮食安全、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有力支撑。

新型生产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蓬勃发展,助推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达到549万人,成为

 

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主力军,推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贡献了重要力量。

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选优配强,带动基层治理能力有效提升。

乡镇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村“两委”班子等乡村治理队伍的素质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持续加强了乡村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了联系服务群众水平,有效强化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

农业公共管理服务队伍日益健全,保障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有序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效显著,全国在岗执法人员达到8万人,农村承包地、宅基地、集体产权等农村改革服务队伍加快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管理队伍不断壮大,有力保障党的三农政策落实落地。

农业科技创新力量不断壮大,推动农业创新驱动实现关键转变。农业科技研发人员和技术推广人员分别达到7万人和51万人,成为农业科技创新的突击队和技术应用的排头兵,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有力促进农业由依靠要素投入增长向依靠科技创新发展转型。

返乡入乡创业人才异军突起,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达到1010万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达到9万人,成为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带动

 

科技、项目、资金等资源要素下沉乡村,推动农村电商、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业态蓬勃兴起,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了新要素、新动能、新活力。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三农工作在开新局、应变局、稳大局中的重要地位愈发凸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迫切需要建设一支与其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人才到乡村建功立业提供了难得机遇。“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使得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承载力大幅提升,乡村对人才的需求明显增加,各类农业农村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将有更多的岗位和机会、更广的渠道与空间。

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为人才投身三农事业提供了有利条件。

“十四五”时期,我国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城乡经济循环将更加畅通,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逐步健全,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形成,人才进入乡村、服务三农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更加完备,人才在乡村干事创业的软硬件条件更加成熟。

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为人才更好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舞台。“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加快,人才在生产要

 

素中的关键作用愈发凸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引导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展农业新产业新业态,都迫切需要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生产经营、技术支撑和管理服务人才引领带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作用发挥的空间进一步拓展。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的共识进一步凝聚,为人才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对强化乡村振兴的人才支撑作出明确规定,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加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农业农村人才支持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全社会关注关心关爱农业农村人才的氛围日益浓厚,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良好环境。

(三)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还有许多“硬骨头”要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对人才的支撑保障作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肩负的三农发展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更加严峻。

人才引领农业农村现代化能力有待提升。有的农村基层干部能力素质与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还有差距。家庭农场主生产经营能力有待加强,带动小农户的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农民合作

 

社带头人规范运行意识有待加强,拓展服务能力还需提升。

人才支撑农业转型升级能力有待加强。引领农业科学发展方向,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的科研领军人才缺乏。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队伍基础薄弱,联结小农户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农业企业家队伍规模偏小,引领产业转型发展、带动农民融入大市场的能力有待提升。农村创业带头人层次不高,示范带动作用亟待强化。

人才保障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能力有待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不高,执法能力有待提升。农村改革人才队伍还不能完全满足农业农村管理服务职能拓展需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宅基地管理、人居环境整治等专业人才缺乏。

农业公共服务人才知识老化、履职能力不足,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

人才发展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服务有待健全。现有人才支持政策统筹协调不够,促进人才发挥作用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薄弱,推动人才向乡村流动的机制不健全,人才到农村创业的金融、土地、信贷等支持政策不完善,城市专业人才进入农村服务农村的机制不灵活,农业农村人才的培育、引进、使用、激励政策措施有待强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不断扩大人才队伍规模,努力提升人才队伍素质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促进人才下乡、返乡、兴乡,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确保党对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围绕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各类人才向农业农村基层一线流动,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坚持服务发展。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需求,坚持人才队伍建设与三农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促进人才规模、质量和结构与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相协调,加快形成人才引领发展的新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制度改革,健全灵活适用的体制机制,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统筹推进。实行分类施策、分层推进、分工协作,立

 

足主体人才、支撑人才、管理服务人才等队伍特点,实行差别化政策措施,构建中央、省、市、县分级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

———坚持融合互补。着力破除阻碍城乡人才等要素双向流动的政策壁垒,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坚持本土培育与外来引进相结合,坚持人才队伍共建共享共用,建立健全引导人才等各类资源从城到乡、由工到农的体制机制。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初步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素质优良、作用凸显,以主体人才为核心、支撑人才和管理服务人才为基础的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形成各类人才有效支撑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格局,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队伍规模稳步壮大。主体人才队伍持续壮大、支撑人才队伍充实做强、管理服务人才队伍更加优化,打造一支推动乡村振兴的主力军,更好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要。到2025年,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10万人,辐射带动500万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发展壮大;农业科研人才量质双升,“神农英才”等领军人才有效增加;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家超过2000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1500万人,其中农村创业带头人100万人。

———结构素质明显优化。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要求的各类人

 

才不断涌现,支撑保障和示范引领的能力素质全面提升,人才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人才供给更加有效,高层次领军人才比重进一步增加。

———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农业农村人才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技术支撑更加牢固,在深化农村改革、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乡村建设等方面的关键引领作用更加凸显。

———机制环境不断优化。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激励保障机制不断健全,人才队伍建设的资源要素投入大幅提高,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利于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

三、壮大主体人才队伍

重点培育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三支队伍,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乡村本土人才推动乡村振兴的主体功能和先锋引领作用。

(一)选优建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队伍,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

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承担着建强基层党组织、推动乡村振兴、为民办实事、提高治理水平等重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的关键力量。要以满足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为目标,以选优配强人才队伍、持续提升素质能力为手段,完善监管考核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措施,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带头人担当作为的能力和动力。

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推动县乡党委在坚持政治标准前提下,

 

大力选拔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会干事、甘于奉献、敢闯敢拼、能够团结带领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的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推动人才选拔机制创新,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注重选拔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进入村“两委”班子。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适当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鼓励采取“定制村官”、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上级党组织选派等多种方式,从高校毕业生、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中选拔基层组织后备力量。

提升基层治理水平。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突出政治引领,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等能力,对基层组织负责人开展轮训。参与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多名大学生”等学历提升计划,支持村干部、年轻党员通过弹性学制、农学结合、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高等学历教育,培养一批在乡大学生。推动建立村级后备力量培养联系人制度,强化岗前培训和实践锻炼,提升治村兴村综合能力。

强化管理监督保障。推动完善村级组织负责人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健全农村基层监督体系,推动农村基层治理不断完善。畅通晋升渠道,推动选拔优秀村组织书记进入乡镇班子、乡镇公务员队伍和乡镇事业单位。积极推动通过提高报酬待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等多种方式,营造拴心留人良好环境。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培育和树立一批乡村治

 

理典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专栏1 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标

以履职所需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为基础,立足基层干部岗位需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能力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和治理水平,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包括县直机关干部、乡镇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农业行政执法、经营管理、农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类干部、脱贫地区基层干部和帮扶干部。2022年9月底前培训一遍,以后每3年集中开展一轮,其中,市级党委每年至少对乡镇党委书记培训1次,县级党委每年至少对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

三、培训内容

对县级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历史方位和战略定位为重点,突出乡村振兴形势政策教育。对乡镇党委书记和组织委员、村党组织书记,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重点,提高做农村基层工作、抓党组织建设的本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的党组织负责人,提升开展党务工作、促进组织发展和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对农业行政执法、经营管理、农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类干部,以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突出培训新政策、新知识、新技能。对脱贫地区基层干部和帮扶干部,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训,围绕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异地搬迁后续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等开展培训。

 

  (二)扶持壮大家庭农场主队伍,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

家庭农场主是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生力军。要以能力提升为支撑,以政策支持为保障,扶持壮大家庭农场主队伍,巩固提升家庭农场主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质增效。

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实施家庭农场主素质提升计划,指导各地利用3年时间,对纳入名录的家庭农场主开展轮训,提升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实施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对青年农场主进行重点培养和创业支持,不断壮大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后备力量。开展家庭农场主知识更新工程,充分发挥农广校、职业院校、农技推广单位、农业企业等机构培训功能,采取“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形式开展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满足家庭农场多样化发展能力需求。

创新协同发展模式。鼓励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搭建合作服务平台,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事服务、营销服务、金融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等。引导家庭农场主领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开展统一生产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的联合合作,促进家庭农场资源共享,提升自我服务能力。探索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广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合作的有效方式,提升抱团发展能力。

拓展支持服务手段。鼓励各地加大对家庭农场建设仓储、晾晒场、保鲜库、农机库棚等设施用地支持,保障家庭农场用地。充

 

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作用,强化对家庭农场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价,对资信良好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加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力度,有效满足家庭农场的风险保障需求。完善全国家庭农场名录数据库,构建家庭农场主管理服务系统,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导家庭农场主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家庭农场主创业兴业解决后顾之忧。引导家庭农场主在生产、营销中积极使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参与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参加农产品展销会,利用电商企业对接平台,提升对接大市场能力。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征集推介一批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照着学、跟着干。

(三)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带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

农民合作社在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实现互助互促、合作共赢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其带头人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骨干力量。

要以提高规范运行和服务带动能力为核心,以完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为支撑,加快培育一支能力强、素质高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队伍,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提升规范办社水平。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健全组织机构,规范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提升运营管理规范化水平。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拓宽辅导员选聘渠道,引导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依法依规办社。鼓励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积极参与示范社创建,将规范管理、创新发展、联农带农作为评定考核内容和政策扶持的主要依据,培育一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行业标杆,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

增强服务带动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带头人与成员、周边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关系,推行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循环农业、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拓展,为成员提供低成本便利化服务。

鼓励各地依托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等,创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出台扶持政策措施,为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提供培育孵化和公共服务。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各类企业对接合作,解决销售、品牌、物流、融资等难题。

营造良好发展生态。强化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重点围绕发展乡村产业、拓展服务功能、加强利益联结等内容开展培训,提高带头人高质量发展能力。支持各地制定财政奖补、工资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大中专毕业生等各类人才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

开展信贷直通车活动,探索构建农民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鼓励创设符合农民合作社需要的金融信贷产品。支持县级以上示范社、联合社承担国家涉农项目,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开展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发展典型案例选树和宣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专栏2 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一、培育对象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聚焦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人,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

二、培育思路

按照“严格准入、系统培育、配套支持、示范引领”的思路,构建遴选认定、培训培育、政策扶持、示范带动有机结合的全链条、系统化人才培育机制,培养一批与现代乡村产业需求相适应、与乡村建设发展相协调,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队伍,引领带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三、培育数量

每年平均为每县(市、区,含国有农场)培育10人左右,用5年时间培养打造一支规模约为10万人的乡村产业振兴领头雁队伍。

  四、做强支撑人才队伍

重点做强农业科研人才、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企业家、农村创业带头人四支队伍,更好发挥其加快农业创新驱动发展,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助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撑作用,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活力动力。

(一)加强农业科研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农业科研人才肩负着攻克农业农村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保障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使命,是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的核心力量。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

 

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抓手,以国家实验室、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重大平台为载体,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保障,推动任务项目平台人才等一体化部署,“铸塔尖、强塔干、厚塔基”,不断提升农业科研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切实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主力军队伍建设。

大力培养使用农业战略科学家。坚持实践标准,在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生物育种重大项目、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等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具有深厚科学素养、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的农业科学家。坚持长远眼光,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更多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农业人才,形成农业战略科学家成长梯队。

打造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聚焦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围绕战略必争和新兴技术领域,设立实施“神农英才”计划,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农业风险隐患防控等战略领域,遴选支持一批具有战略创新思维、具有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深刻把握能力、具有领衔决胜重大科技攻关统筹协调能力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挥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的国家队作用,围绕粮食安全、绿色低碳、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组织产学研协同攻关。

造就青年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把培育国家农业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农业科技人才上,完善全链条培育制度,在农业科

 

技项目、科技创新平台、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技术试验示范等工作中,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使他们尽快脱颖而出。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围绕重点学科和领域,设立青年农业科技人才培养专项,稳定支持一批创新潜力突出的青年农业科技人才。探索设立职称晋升绿色通道,助力优秀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倡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进一步优化学术环境,支持青年农业科技人才敢于打破定式思维和守成束缚,提出新观点、创立新学说、开辟新途径。

用好人才成长和作用发挥平台。在推进建设农业领域国家实验室、重组农业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改造改组优化提升部重点实验室过程中,充分发挥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作用,积极培养青年农业科技人才。融合政府、科技、人才、金融等要素,建好用好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51个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72个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推动农业科教系统大力强化产学研融合,促进农业科技人才在科技经济一体化进程中锻炼成长。搭建农业国际联合研究平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鼓励科研机构、企业打造融合发展联合体,明确企业“出题出资”、科研机构“答题交卷”的模式,促进科研人才与主导产业、农业企业紧密结合,实现创新链产业链有机整合。

改革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农业科研院所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扩大科研决策、职称评定、经费使用、成果收益分配等自主权。优化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试点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等领军人才特殊政策,实行“揭榜挂帅”“立军令状”“赛马选马”等机制,优先支持一批领军人才

 

开展技术攻关。鼓励实施农业科技领军人才年薪制、特岗补贴制、团队薪酬协议制、企业兼职兼薪制等制度。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推行围绕主责主业评职称,健全符合农业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职称评审标准和制度体系。设立国家农业科技人才库,统筹培养使用。优化“中华农业英才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等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推进实施更加灵活的国际学术交流政策。

专栏3 “神农英才”计划

  一、工作思路

按照“精准培育、重点支持、突破瓶颈、引领发展”的总体思路,聚焦农业科技重点领域,构建择优评选、分类支持、经费与政策双投入的系统化农业科技人才培育机制,打造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组织颠覆性创新重大科技任务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支持一批具有成为农业科技领军人才潜力的青年人才,引领带动农业科技整体实力跨越式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数量

神农领军英才:每年遴选55岁以下农业科技领军人才50名,5年共选拔250名。

神农青年英才:每年遴选40岁以下(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岁)农业科技优秀青年人才200名,5年共选拔1000名。

三、实施方式

面向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创新型企业等,对于能力水平、业绩贡献达到“神农英才”计划条件的人才,经个人申报或院士等同行提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由农业农村部确定人选,给予稳定支持。

 

  (二)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联农带农益农作用

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在满足农民多样化生产需求、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适应转变农业生产方式需要,开展农资供应、代耕代种、统防统治、驾驶维修、信息咨询、代储代销等生产性服务的生力军。要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模式创新为抓手,以优化环境为支撑,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服务组织带头人队伍加快发展,建设与农业农村公共服务形成优势互补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补齐农业农村服务短板。

引导提升服务能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培育工程,在支撑重要农产品生产营销、解决产业链薄弱环节问题、推广新技术新装备等领域,加强政策扶持、推动机制创新、强化服务保障,加快培养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鼓励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质量评价,主动适应农业生产多样化、个性化、专业化、信息化的服务需要,持续提升服务能力,重点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问题。

创新合作共赢模式。鼓励农业公共服务机构与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合作,推行“整合托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合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以资金、技术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促进功能互补、互惠互利。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广“服务主体+农村集体

 

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

完善支持服务政策。整合政策资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用地支持。强化行业指导,通过健全服务标准、加强价格监测、强化合同监管、规范服务行为、建立行业自律组织等,促进规范发展。继续开展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选树活动,树立行业标杆和服务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广应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促进服务供需线上对接、线下落地。

(三)建设高质量农业企业家队伍,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农业企业家是农业农村经济活动的支撑力量,发挥着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融入大市场的引领作用。要加强农业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将农业企业家培育与农业产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推进。通过建设数据库把企业家“找出来”,通过建立智库、联系机制把企业家“用起来”,通过加大支持力度、树立龙头企业标杆让企业家“强起来”。

育强扶壮产业龙头。围绕农业产业转型发展、融合发展需要,引导龙头企业家树牢农业产业发展大局观、安全观,积极投身国家农业重大战略实施。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形式,建立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上的关键作用,提升农业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带动能力。倡导务农、兴农、为农、带农的农业企业家精神,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家牵头,中小企业主、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创业主体跟进,

 

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形成龙头企业与各类经营主体融通发展新格局。

搭建成长发展平台。开展“百千万”农业企业家培育工程,实施百名农业企业家交流活动、千名企业家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万名企业家培训计划,建设一批农业企业家培育实训基地,提高农业企业家综合素质,提升农业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农业企业自主创新,加大国家科技计划对农业企业科技创新的倾斜力度,提高农业企业承担研发任务的比例。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发挥农业企业家智库作用,指导各地建立省市县农业企业家数据库,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年度调查,动态掌握农业企业家及其企业发展基本情况。支持各地建立交流合作平台,举办形式多样的“企企”“科企”“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交流合作机会。加强农垦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增强农垦企业发展活力和示范带动能力。

营造健康成长环境。鼓励整合乡村产业发展的各类项目资金政策,将联农带农紧、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列为扶持重点,给予倾斜支持。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纠纷调处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企业家的财产权、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保障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不定期组织企业家座谈和走访,帮助解决企业实际困难。选树龙头企业标杆,推介龙头企业联农带农、产业化联合体典型案例,培育大集团、打造大产业、创响大品牌,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业企业家发展的舆论环境。

 

专栏4 “百千万”农业企业家培育工程

  一、百名企业家交流活动

组织实施百名农业企业家交流活动,讲述创业故事,发掘联农带农典型,推动企业家互学互促。

二、千名企业家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组织实施千名企业家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农业企业家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服务,补足能力短板,提升综合素质。

三、万名企业家轮训计划

组织实施万名企业家轮训计划,依托农业企业家培育实训基地等,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学习交流等方式,系统提升企业家综合素质,提高龙头企业带动乡村产业发展能力。

  (四)壮大农村创业带头人队伍,为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返乡入乡农村创业带头人是推动科技、管理、资金等资源要素下沉乡村,带动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兴起,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构建“平台+带头人”的农村创业人才培育机制,通过强化主体培育、创业指导、平台建设,提升农村创业人才规模与素质,引领带动乡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提升干事创业能力。实施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扶持一批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在乡创业能人发展乡村产业,鼓励一批入乡创业人员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通过集中授课、案例教学、现场指导等方式,为农村创业人员开展精准培训,充分利用远程视频融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灵活便捷的在线培训。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课程,提升培训质量,提升创业成功率。

 

搭建创业服务平台。鼓励各地建设一批资源要素集聚、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集“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体验”于一体的农村创业园区,力争用5年时间,覆盖全国农牧渔业大县(市)。鼓励各地建设一批“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全方位的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等,帮助农村创业带头人顺畅创业。实施农村创业园区(基地)服务提升行动,培育一批高素质园区(基地)运营管理人员。

优化创业服务环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农村创业带头人融资、用地、落户、社会保险等扶持政策,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干事创业。鼓励各地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建设,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匹配服务团队、落实扶持政策。办好全国农村创业项目创意大赛,吸引更多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宣传推介创业典型,发掘一批农村创业带头人,讲好创业励志故事,营造创业良好氛围。

专栏5 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一、培育目标

开展农村(含国有农场)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优化农村创业环境,提升创业层次,不断壮大创业队伍,持续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动能。

二、培育举措

加大培育力度,对具有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头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质培训机构等开展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供灵活便捷的在线培训。提升培训质量,根据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特点,开发一批特色专业和示范培训课程。推行互动教学、案例教学和现场观摩教学,开设农村创业带头人创业经验研讨课。

 

  三、培育数量

培育农村创业主体。到2025年,培育100万名农村创业带头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1500万人。

建设农村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到2025年,建设2000个农村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

  五、优化管理服务人才队伍

重点培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农村改革服务人才、农业公共服务人才三支队伍,着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技术支撑保障、农村经济管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治理能力,充分发挥体制内“国家队”在保安全、防风险、守底线中的兜底和保障作用。

(一)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业现代化法治保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承担着维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开展农业领域应急处置等重要职责,是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要以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以完善制度机制为重点,以改善执法条件和强化执法监督为保障,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建设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行政执法人才队伍,为三农发展保驾护航。

健全执法体系。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快建设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推动明确执法机构性质和执法人员身份。按照职权法定、属地

 

管理、重心下移的原则,厘清不同层级执法权限。理顺行业管理机构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的职能边界,构建监管与执法分工协作机制。按照区域特点、执法任务量等工作实际配足配齐执法人员,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加强以沿海和长江流域为重点的渔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聚焦品种权保护、农资质量、长江禁渔、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强化基层执法人员配备。

提升执法能力。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显著提升执法人才业务水平。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5年内在全国建设执法示范单位100个、示范窗口400个,以示范促发展,以创建促提升。加强执法人才技能培训,大力培育通专结合、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执法人才。省市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组建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带动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大练兵、大比武及执法技能人才评选、竞赛等活动,培养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执法尖兵和办案能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密切联结机制,提高农村普法实效。

强化执法保障。鼓励各地根据实际,畅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晋升渠道,并将执法绩效、应急处突能力等作为晋升依据。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绩效考评体系,推动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立功受奖等政策,提高职业保障水平,让执法人员放心执法、安心执法、用心执法。

 

专栏6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健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细化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修订完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制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政策,保障执法条件。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着装和执法装备配备。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科技支撑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性执法指挥调度平台,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及其他物品处置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加强培训,提升执法水平。编制实施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和考试大纲,编写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教材。创新培训方式,用好线上、线下两种培训手段,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实效。

构建部省市县四级培训机制,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轮训行动,确保“十四五”期间所有执法人员轮训一遍。

  (二)加强农村改革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保障农村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农村改革服务人才队伍负责农村生产关系管理和改革指导服务,是落实党的农村政策、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力量。要以明确和理顺职能定位为基础,以健全基层工作机构体系为手段,以强化农村改革服务人才素质为重点,提升基层农村改革服务水平,有效保障农村各项改革任务顺畅实施。

 

健全改革服务体系。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农村改革服务职能,明确履职主体,健全工作体系,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建立健全职责目录清单,围绕农村承包地管理与纠纷调解仲裁、宅基地改革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乡村治理、农垦改革发展等农村改革任务,依法依规界定农村改革服务的职责范围。采取多种途径破解农村改革服务人才发展难题,通过公开招录、定向培养、人才聘用、劳务派遣、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充实基层农村改革服务力量。

提升改革服务能力。分层分类分级开展农村改革服务人才轮训,力争用3年时间对农村改革服务人才轮训一遍。制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开展农村改革服务人才学历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指导各地面向农村改革服务人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短期培训,提高改革服务人才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激发改革服务活力。畅通农村改革服务人才能力测评、职称评审通道,以推动政策落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等工作实绩作为评价依据。建立改革容错纠错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对改革积极性高、成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发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各地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聘任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开展农村改革服务先锋人物典型选树活动,强化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专栏7 农村改革服务人才轮训行动

  一、轮训目标

着眼为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针对现有农村改革服务人才队伍的突出短板,实施轮训行动,提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二、轮训内容

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纠纷调解仲裁、宅基地管理和利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垦改革发展等农村改革服务领域,确定培训内容、编制培训课程。

三、轮训安排

在中央、省、市、县等层面,同步实施农村改革服务人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培训人数、内容和资金等,力争用3年时间对农村改革服务人才轮训一遍。此后根据实际需要,梯次推进培训工作,推动改革服务人才的知识技能持续更新。

  (三)加强农业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农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

农业公共服务人才队伍承担推广农业技术、保护种质资源、防控动植物疫病、防灾减灾、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生态安全等重要职责,是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应用的重要力量。要适应管理服务下沉、技术服务聚焦、社会服务拓展的形势要求,围绕公益性法定职能履行,重点提升农技推广、质量监管、防灾减灾、动植物疫病防控等综合服务能力水平。

 

强化公益服务职能。实施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大对县级以下农业公共服务人才培训力度,重点强化重大引领性农业技术示范推广、种质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植物重大疫病监测和防控指导、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行、农村生态屏障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保障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服务工作机制。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融合发展机制,允许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发挥好公益性服务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鼓励各地通过“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技术人员等向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流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对农技推广人员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机制。深入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募特聘农技员、特聘防疫员。

完善评价激励手段。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人员评价制度,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机制,把履行公益服务职能情况作为公共服务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职务晋升、评先推优、研修深造、公务员遴选等挂钩,树立以实际贡献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目标的服务导向。开展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星级创建活动,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农安卫士”

等典型选树和遴选活动,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大国农匠”农民技能大赛,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用,鼓励农业公

 

共服务人员干事创业,全面激发农技人员活力。

专栏8 农业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强化服务能力保障。继续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支持各地创新服务机制和组织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鼓励各地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队伍开展植物保护、动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管提供服务能力保障。

加强人员素质培训。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各地因地制宜加强专业化培训,重点培训年轻骨干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继续组织农技推广骨干人员、管理人员示范培训。鼓励实施农技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支持农技人员在职研修,增强专业技能。不断丰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内容和功能,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多方交流机制。推进公益性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融合发展,搭建公共服务人员和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土专家”交流服务平台。

用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双创基地等平台,建立农业公共服务人才学习实训基地,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健全人才兴农强农的政策体系

加强农业农村人才政策统筹谋划和系统创设,汇聚各方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人才培育发展和服务的平台抓手,构建有利于主体人才兴乡、支撑人才和管理服务人才返乡下乡,各类人才融入乡村、服务乡村、发展乡村的体制机制,为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支撑保障作用,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政策保障。

(一)健全人才培育政策体系

鼓励各地统筹谋划、集成整合农业农村人才培训培育资源,建

 

立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开放有序的教育培训体系。围绕抓数量、抓质量、抓多样,建立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培养开发机制。加大农业农村人才培训的规模和覆盖面,做到按需培训、应训尽训。提升农业农村人才培训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促进培训培育与产业和乡村发展相结合,加大对带头人、“关键少数”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激发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片”。围绕不同地区乡村产业发展特点,采取“订单培育、定制培育、定向培育、定点培育”系列举措,开展多样化、特色化培训培育,提升培训培育效果。

专栏9 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

  围绕乡村振兴人才需求,构建农民短期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相衔接培育机制,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按照“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的思路,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十四五”期间培育500万高素质农民。

发展农民学历教育。实施“百万乡村振兴带头人学历提升计划”,培养100万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的乡村振兴带头人,推介百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

健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农广校等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主体功能,鼓励和引导涉农高校、职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参与培训,推进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优势互补。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托线上培训平台,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

 

  (二)健全人才引进政策体系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的农业农村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坚持需求导向,鼓励农村基层组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通过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方式,多渠道选拔高素质人才,充实农业农村人才队伍。通过设立“乡村振兴辅导员”“专家服务团”“人才直通车”“企业创新驿站”以及“打乡情牌”等方式,引导各类城市优秀人才下沉服务乡村、干事创业。鼓励各地构建人才返乡入乡服务机制,为返乡入乡各类人才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福利待遇。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通过项目合作、专家服务、兼职等形式到农村开展服务活动,服务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鼓励各地整合各领域外部人才成立乡村振兴顾问团,支持引导退休专家和干部服务乡村振兴。协调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返乡入乡人才住房、子女教育等保障力度,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为返乡入乡人员及其家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便捷服务。

(三)健全人才使用政策体系

建立产业人才统筹谋划机制,推动工程、项目、资金等要素与农业农村人才一体化配置,支持各地将人才队伍建设与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在项目资金方面加大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将带动人才发展情况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重大工程、项目的考核验

 

收指标,将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农业产业强镇建设要求,推动以业聚才、以才兴业。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平台,鼓励创设“双创”服务基地、人才孵化基地、人才小镇、人才驿站等新型平台,为人才在乡村干事创业提供培训、信息、金融、就业、创业等系统性支持服务,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推动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配置使用机制,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对待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实施特殊政策,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事业编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加强人才服务站、专家服务基地等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为农业农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

(四)健全人才激励政策体系

鼓励各地改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和生活条件,打破乡村人才与城市人才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壁垒,破除身份、体制和编制等体制机制障碍,推动乡村人才与城市人才实现“身份认同、待遇趋同、晋升等同”。鼓励各地对长期服务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的农业农村人才,在工资待遇、职务职称晋升、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树立注重创新价值、能力、贡献的人才评价导向,激励人才扎根一线建功立业。鼓励各地创造更多发展机会,在县乡公务员遴选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进一步加大乡村人才比例,拓宽乡村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各地加大农业农村人才创业扶持力度,在进修培训、项目审批、信贷发放、土地使用、税费减免

 

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农业农村人才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争议仲裁、公益性成果经济利益分享等制度,鼓励创新创造,保护农业农村人才合法权益。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农业农村人才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考核评估

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跟踪考核机制,把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农业农村工作实绩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压实规划实施责任。

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督促检查机制,分阶段进行跟踪、评价、反馈和调整,综合分析、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强化协作配合

农业农村部充分发挥对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指导和服务作

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协调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金融、税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为农业农村人才发展创设优惠政策、开设绿色通道,在资金投入、信贷支持、土地使用、职业发展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四)完善基础支撑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发展理论与规律系统研究,发布年度农业农村人才发展报告,举办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论坛,搭建政府、市场、社会、人才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建言献策、凝聚共识的交流平台。搭建农业农村人才数字化平台,建立由中央统筹设计、各地建设运维的全国农业农村人才数据库,开展分级分类监测,为农业农村人才培育、管理、使用、服务、流动等提供精准化、系统化数据基础。

(五)营造良好环境

鼓励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典型选树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和积极成效。通过优秀人才评选、创业大赛、职业技能竞赛等途径,选树一批农业农村人才先进典型,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扶持,引导更多人才到乡村广阔天地发展兴业,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关心、支持农业农村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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